抚养费不够的处理如下:
1、子女抚养费用不足时,抚养方可以要求对方增加子女抚养;
2、协商不成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必要时子女可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出协议或判决规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一、抚养费的标准有: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2、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3、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4、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情形有:
1、随着物价的上涨,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原定的抚养数额已难以满足几年后的实际需要,无法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2、子女因上学、患病等原因,所需要的费用已超过原定的数额;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抚养费不够用可以起诉吗
抚养费不够可以起诉补上。法律规定双方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可以由双方协议确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如果对方不履行,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不须另行起诉。具体抚养费的确定要根据当地生活水平及孩子可能的实际生活花费来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抚养费不足,能否与对方协商解决不足问题?
449人看过
-
离婚后怎样解决不想抚养孩子的难题?
210人看过
-
抚养费解决离婚问题
98人看过
-
抚养费立案证据不足的解决方案
329人看过
-
能通过强制执行解决子女抚养费不足的问题吗?
218人看过
-
家庭困难出不起抚养费了怎么解决
92人看过
孩子抚养费的标准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孩子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 更多>
-
经济能力不足如何解决抚养费问题湖南在线咨询 2024-11-23如果您无法承担子女的抚养和教育费用,首先应主动与对方进行友好协商解决。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离婚后,若未成年子女由某一方直接监护照顾,则另一方应依法负担部分或全部的抚养费用。 对于具体的支出金额和承担时间长短,双方可自行协商确定。若协商不成,则需由人民法院作出最终裁决。 您可以尝试通过与对方的沟通协商来降低抚养费用的数额,或者达成由直接监护人独自承担子女全部抚养费
-
如何解决抚养费纠纷,抚养费的问题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06-161、由父母双方协议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但是,协议应当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得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父母双方损害子女利益的发生,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应当认真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能力、子女的需要、当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进行审查,如果协议不利于子女的,就不应准许。 2、由人民法院判决双方协议不成,或者其协议不予准许时,应由
-
解决处理变更的难题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28司法实践中处理抚养权变更遇到的难题:一、引发纠纷的原因多样化。有的是因为子女抚养方拒绝或者阻挠限制另一方探视子女,另一方一怒之下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关系;有的是因为抚养子女的一方当事人再婚,对方担心孩子受到虐待而提出变更抚养权;有的是因为双方离异后,抚养方因下岗失业、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经济拮据无力抚养子女,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关系;还有的因涉及子女就学、户口迁移及择校费用等,相比看最新婚姻法
-
怎样解决分难问题?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30分户只要符合条件、能提供相应的证件及资料的前提下,是不难办理的,当事人可以参照《云南省公安机关户籍业务办理工作规范》第38条的规定办理。《云南省公安机关户籍业务办理工作规范》的规定:第三十八条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拥有合法固定住所或土地权属证明可以申请(分)户并担任户主。因婚姻或其它关系发生解除、变更,成年子女独立生活需要立(分)户的,凭变更后能证明房屋所有权或宅基地使用权的证明材料申报立(分)户
-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取消难不难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2-10这不是难不难的问题,而是需要不需要的问题。法律法规出台,必须要有强有力的措施以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失去制约手段,又有谁会去遵守呢?如此,法律法规不就成了一纸空文?因此,只要是生育行为得到法律法规的规范,那么,社会抚养费的征收自然也就成了不可缺少的制约手段。细细想来,是这个道理吗?当然,要废止也行,那就别再规范生育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