诱导证据不算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所以,诱导的形式收集的证据不予采纳,不能作为证据。
传来证据的证据能力
传来证据不是原生于案件真实的证据,而是经过传抄、复制、转述等中间环节后形成的"第二手材料"。它是通过原始证据所派生出来的证据。比如物证、书证的复制品,证人转述他人告知的案情,视听资料的复制品等等。证人转述他人告知的案情必须说明其来源。没有确切来源的道听途说不能成为证据,也就不能成为传来证据。
坚持以证据事实的来源为划分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的标准,不能以证据的真实程度作为划分标准。应当是先有标准,然后再判断证据的真实程度。摄影、录像、录音等是司法人员在收集证据过程中采用的方法和手段。
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是学理上的分类,由于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的特殊情况,在诉讼证明中需要讨论的相关问题主要是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的证据能力(证据规则)和证明力问题。区分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主要是考虑到这种证据分类在于揭示各种不同证据的可靠性问题。一般而言(不是绝对),原始证据的可靠性要大于传来证据。这是一个般性的经验性结论,而这个经验性的结论反映到诉讼证明理论当中来,就是证据的证明力问题与证据来源密切相关。与证明力联系比较密切的又得联系到证据能力问题。这两个问题不仅其概念容易使人混淆,而且两者之间都是证据运用过程中必须涉及的问题,其该身就表明了证据所具有的客观、关联、合法等联系在一起。而且传来证据与英美国家所谓的传闻证据只一字之差,而传闻规则是把传闻证据排除在外的,这是一个证据能力的问题,即把没有证据能力的传闻证据排除在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第五十二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
-
组织卖淫证据的研究与探讨
76人看过
-
探究出轨证据的内涵与外延
298人看过
-
抗辩证据与反证的本质区别
241人看过
-
探究夫妻分居的证据
338人看过
-
探究高利转贷的证据
135人看过
-
探究挪用公款的证据
158人看过
传来证据与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原始证据有重大差别,其可靠性一般不及原始证据。但是在诉讼中传来证据也具有重要作用,可以由它提供大量的线索,从而发现和认定核实原始证据;个别情况下实在难以取得原始证据时、查对核实的传来证据也可以作为处理案件的重要... 更多>
-
有诱导性的录音证据材料的证据效力如何?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07可以要求不采纳为证据,首先录音是可以制作的,在一个有诱导性的也可以不予采纳。不过证据本身并不是主要的,还要看法官是否采纳为证据才行。“主要看法官”!!切忌
-
诱导他人吸毒罪举证据据有哪些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21法律没有规定具体的证据标准。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引诱他人吸毒的证据主要引诱吸毒的聊天记录、证人证言、转账交易明细等。所谓“引诱”,是指以金钱、物质及其他利益诱导、拉拢原本没有意愿吸毒的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
-
诱导性录音能作为法庭证据吗江西在线咨询 2024-04-28诱导性录音能不能作为法庭证据,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如果是与对方当面或电话沟通过程中,偷偷录制双方沟通的过程取得的视听证据,属于合法取得,可作为有效证据。如果是采取在他人居所、工作场所等安置偷录设备,或者是采取其他非法手段取得的视听证据,不属于合法取得,不可以作有效证据使用。
-
证据的性质湖北在线咨询 2022-01-08证据必须具有三个属性:即(1)证据的客观性,是指证据作为已发生的案件事实的客观遗留,是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现存在。(2)证据的关联性,是指证据必须与需要证明的案件事实或其他争议事实具有一定的联系。换言之,一个证据必须有助于证明案件事实或其他争议事实。(3)证据的合法性.是指提供证据的主体、证据的形式和证据的收集程序或提取方法必须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
-
质证应当审查证据的证据能力辽宁在线咨询 2022-06-30证据能力,即证据资格或者称为证据的可采性。证据必须具有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的特征,因而质证要围绕这“三性”,并针对证据证明力有无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疑、说明与辩驳。任何一个具体事实,要成为定案的根据,必须符合以下三个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