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撤销权的概念,以及法定情形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9 10:06:35 216 人看过

一、合同撤销权的概念

合同撤销权的概念,是指撤销权人因合同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享有的以其单方意思表示撤销已成立的合同的权利。相对于绝对无效合同而言,可撤销合同属相对无效合同,其在有撤销权的一方行使撤销权之前,合同对当事人仍有效力,故其相对无效。在行使撤销权后,合同无效溯及合同成立之时,自始不发生效力。合同撤销权是不同于债权人的撤销权,合同解除权的民事制度。

二、合同撤销的法定情形

合同撤销的法定情形有: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的。

三、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期限

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期限一般是一年。

在可撤销合同中,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有权撤销合同,但是当事人的这种撤销权并非是没有任何限制的,撤销权人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行使撤销权。如果超过了此期限还不行使,撤销权人就会失去撤销合同的权利,该合同有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8日 01: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撤销权相关文章
  • 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合同可以撤销的情形有哪些
    合同撤销权与无效两者竞合情形主要包括以下两种:1、恶意串通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损害第三人利益。2、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即通过实施合法的行为来掩盖非法的目的,或其所从事的行为在形式上是合法的但是在内容上是非法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024-05-01
    266人看过
  • 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情形以及撤销赠与合同的期限
    一、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情形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情形有,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及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以及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情形。《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及其行使期间】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二、撤销赠与合同的期限撤销赠与合同的期限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法定撤销是在满足一定的法定条件下,赠与人方可行使撤销权。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四条的规定,赠与人可以行使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同时,当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也可以行使撤销权来撤销赠与。第六百六十四条规定则明确了赠与人继承人或者法定
    2023-06-28
    78人看过
  • 合同风险的概念以及合同风险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一、合同风险的概念合同风险的概念是指各种非正常的损失,它既包括可归责于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事由所导致的损失,又包括不可归责于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事由所导致的损失。合同风险中很重要的一项是价格风险。而所谓价格风险,是指货物发生损坏或灭失时买方是还应支付货款的风险。二、合同风险的表现形式分为哪几种合同风险的表现形式::1.合同主体不合格。2.合同订立或招投标过程违反建设工程的法定程序。3.合同条款不完备或存在着单方面的约束性。4.签订固定总价合同或垫资合同。固定总价合同由于工程价格在工程实施期间不因价格变化而调整,承包人需承担由于工程材料价格波动和工程量变化所带来的风险。5.业主违约,拖欠工程款。6.履约过程中的变更、签证风险。7.业主指定分包单位或材料供应商。三、合同风险识别方法合同风险识别方法:1.问询法。包括调查问卷法、面谈法、专题讨论法、德尔菲法等。实际工作中多采取调查问卷法。在审计实践
    2023-04-14
    114人看过
  • 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又有哪些以及概念
    一、格式条款的概念所谓格式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格式条款具有不可协商性、一方预先拟定性、双方地位的明显不平等性、合同要约具有相对方的不特定性等特点。二、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四百九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一百五十
    2023-04-13
    483人看过
  • 合同撤销与撤回相关概念及特点
    合同撤销和撤回是指当事人对合同的内容有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可以经利害关系当事人请求,撤销该合同,使其已经发生的法律效力归于消灭。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有效。合同撤销是指当事人对合同的内容有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可以经利害关系当事人请求,撤销该合同,使其已经发生的法律效力归于消灭。赠与合同的撤销权是什么1、任意撤销权,即赠与人一般可在赠与财产转移前撤销赠与;法定撤销权,即受赠人有严重侵害赠与人及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等法定情形时,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3)不履行赠与
    2023-07-10
    421人看过
  • 合同可撤销的五种情形有哪些以及可撤销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一、合同可撤销的五种情形有哪些合同可撤销的五种情形有: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2.因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在紧迫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而订立的如果履行对其有重大不利的合同。3.因欺诈订立的合同。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虚假情况,诱使对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4.因胁迫订立的合同。胁迫,是指因他人的威胁和强迫而陷入恐惧作出的不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5.因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乘人之危,是指行为人利用对方当事人的急迫需要或危难处境,迫使其作出违背本意而接受于其非常不利的条件的意思表示。二、可撤销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可撤销合同在被撤销前是有效的,撤销后自始没有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
    2022-06-01
    158人看过
  • 可撤销婚姻的概念有哪些
    可撤销婚姻的概念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一、结婚后发现老公是同性恋是否可以撤销婚姻结婚后发现老公是同性恋,女方是不可以申请撤销婚姻的,可撤销婚姻的情况是当事人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或者是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除此之外夫妻间有其他任何情形的,当事人都不可以申请撤销婚姻。二、领证一天后悔了可以撤销吗不可以,只有通过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才能发生法律效力。可撤销婚姻的情形: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三、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应
    2023-06-19
    184人看过
  • 法定撤销缓刑的概念?
    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上述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一、犯人缓刑监外执行监护人能变更么?不能,因为缓刑监护人其实就是公安机关,或者公安机关所在单位的基层组织,基本上是各地的司法部门,所以感情监护人是不可以随便变更的。根据《刑法》第76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中国现行缓刑的监管机关是公安机关,缓刑犯的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只是配合公安机关实施监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
    2023-03-06
    87人看过
  • 撤销权以及形成权的内容都有哪些
    一、什么是撤销权债权人撤销权又称“撤销诉权”或“废罢诉权”,是指当债务人所为的减少其财产的行为危害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全债权得请求法院予以撤销该行为的权利。债权人撤销权也为债权的保全方式之一,是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责任财产减少而致债权不能实现的现象出现。因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是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间的行为,从而使债务人与第三人间已成立的法律关系被破坏,当然地涉及第三人。因此,债权人的撤销权也为债的关系对第三人效力的表现之一。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其撤销的效力依判决撤销而发生效力。其效力及于债务人、受益人及债权人。对于债务人,债务人的行为一经被撤销,视为自始无效。例如,为财产赠与的,视为未赠与;为放弃债权的,视为未放弃。对于受益人,已受领债务人的财产的,应当返还之。原物不能返还的,应当折价返还其利益。受益人已向债务人支付对价的,得向债务人主张返还不当得利。对于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得请求受益人将
    2023-03-27
    221人看过
  • 重婚罪的概念、情形以及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既明确了重婚的概念,又规定了相应的刑罚。1994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就《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处罚的问题,答复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发布施行后,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因此,重婚应包括以下四种情形:(1)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2)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3)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4)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在这四种情形中,后两种情形中的当事人虽然没有履行结婚登记手续,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94年司法解释的精神仍构成了重婚。此外,目前对下述两种情形是否构成重婚存在争议,一是先后或同时与
    2023-04-22
    482人看过
  • 可撤销合同有哪些情形2024
    一、可撤销合同有哪些情形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以下情况下可撤销合同: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九条【受第三人欺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一条【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
    2024-01-06
    385人看过
  • 合同撤销权需关注哪些情形?
    可撤销合同丧失撤销权的情形:1、撤销权在性质上是一种形成权,即根据撤销权人的单方面意思,可以改变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为确保当事人之间法律关系的稳定,特别规定撤销权因某些原因或期限而被消除;2、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撤销权。这一年是除斥期间,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不适用;3、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原因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可撤销合同撤销权的期限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期间为1年,其起算点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第一百五十二条【撤销权的消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
    2023-07-14
    58人看过
  • 职务作品的概念及其著作权的归属情形有哪些
    职务作品的概念:职务作品是指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一般而言,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可优先使用。著作权的归属情形著作权的归属分两种情形:第一,一般情况下,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职务作品完成两年内,经单位同意,作者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作品所获报酬,由作者与单位按约定的比例分配。这里的作品完成“两年”的期限,自作者向单位交付作品之日起计算。第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只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1、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2023-06-13
    221人看过
  • 撤销权概念的解释
    法律综合知识
    一、撤销权概念的解释撤销权为实体法上的权利;撤销权为附属于债权的权利;撤销权是一种综合性权利,具有形成权和请求权的性质。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财产并无直接支配的权利,只能对债务人请求给付,债务人得自由支配其财产。但当债务人与他人实施某种行为,使其作为债权担保的责任财产不当减少,因而害及债权人的利益,致使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情形时,债权人可申请法院撤销债务人与他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恢复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使债权得到确保。《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
    2023-06-27
    246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撤销权
    词条

    撤销权是撤销权人依其单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效力溯及既往的消灭的权利。因撤销原因不同,撤销权人也不同。 在重大误解中,误解人是撤销权人;显失公平中,遭受明显不公的人是撤销权人;欺诈、胁迫中,受欺诈、受胁迫的人是撤销权人。撤销权是诉权,只能通过法... 更多>

    #撤销权
    相关咨询
    • 撤销权和形成权的概念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12
      合同撤销权,即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是指撤销权人因合同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享有的以其单方意思表示撤销已成立的合同的权利。在行使撤销权后,合同无效溯及合同成立之时,自始不发生效力。 形成权,是指依照权利人单方意思表示就可以使已经成立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
    • 保险合同终止的概念及情形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06
      保险合同的终止是指保险合同成立后,因法定的或约定的事由发生,使合同确定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再继续,法律效力完全消灭的事实。保险合同终止一般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自然终止指因保险合同期限届满而终止。凡保险合同订明的保险期限届满时,无论在保险期限内是否发生过保险事故以及是否得到过保险赔付,保险期限届满后保险合同按时终止。保险合同期满后,需要继续获得保险保障的,要重新签订保险合同,即续保。
    • 合同中的撤销情形有哪些可撤销合同的撤销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31
      可撤销合同的范围应限定为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产生错误的认识,致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真实意思相违背,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 2、是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是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民
    • 哪些情形合同有权请求撤销
      宁夏在线咨询 2021-11-23
      下列合同当事人有权请求撤销: 1、合同存在重大误解;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的合同; 一方处于不利地位,另一方趁虚而入,造成合同成立时明显不公平; 当事人受到对方或第三人的胁迫而订立合同。
    • 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又有哪些以及概念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9-04
      (1)格式条款具有《民法典》第52条规定的情形时无效(如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格式条款无效、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的格式条款无效、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格式条款无效)。 (2)格式条款具有《民法典》第53条规定的情形时无效(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无效、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 (3)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这是对公平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