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债权有什么注意事项
申报债权的注意事项有应当在法院确定的申报期限内申报,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以及有无财产担保,并且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如果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也应当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九条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破产债权的申报条件有什么
破产债权的申报条件如下:
一、债权是在债务人破产之前形成的。
二、债权没有设立担保物权。因为设立了担保物权的债权是不属于破产债权的。
三、债权人的债权是财产上的请求权。
四、债权已到期。债权人享有的债权如果是附期限的,必须是期限已经到来;如果是附条件的,必须是条件已经成就。
五、债权人申报的债权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三、债权申报的特别情形有什么
债权申报的特别情形:
(1)职工债权。
(2)利息请求权。
(3)待定债权。
(4)连带债权。
(5)连带债务人的代位求偿权。
(6)连带债务的债权人。
(7)待履行合同相对人的赔偿请求权。
(8)善意受托人的请求权。
(9)票据付款人的请求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
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章 债权申报 第四十九条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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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申报书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债权申报应当遵循哪些规范云南在线咨询 2021-12-20写债权申报需要注意的主要事项是:1。债权申报需要附上证明材料、原始债权材料、票据、转账单、对账单、债权发生变更、债权人要求债权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催收、催收通知等;2、债权人提交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由债权人本人或代理人签字;3、必须填写准确的通讯地址、邮件、联系人、电话(固定和移动电话)和委托代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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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部门有哪些, 申报项目注意事项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14一、项目申报部门: 1、农业局、农办、财政局、农综办、旅游局、科技局、林业局、发改委。这些部门每年都可报,每个项目在20一60万元范围的较多,如中央财政项目一般都在几百万至上千万元。 2,水利局、环保局、老区扶贫办、经贸局等,但项目资金少些,5一20万居多。二、申报项目注意事项 1、每年各省项目都很多,也有竞争,所以每个项目从通知到申报截止时间都很短,因此平时应和上面的这些部门保持每个月有良好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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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债权要注意什么问题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20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 风险提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