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资金信托的类型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1 14:31:54 365 人看过

按照其信托计划的资金运用方向,集合资金信托可分成以下类型:

(1)证券投资信托

即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将信托资金按照双方的约定,投资于证券市场的信托。它可分为股票投资信托、债券投资信托和证券组合投资信托等。

(2)组合投资信托

即根据委托人风险偏好,将债券、股票、基金、贷款、实业投资等金融工具,通过个性化的组合配比运作,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使其有效增值。

(3)房地产投资信托

即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将信托资金按照双方的约定,投资于房地产或房地产抵押贷款的信托。中小投资者通过房地产投资信托,以较小的资金投入间接获得了大规模房地产投资的利益。

(4)基础建设投资信托

是指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根据拟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的资金需要状况,在适当时期向社会(委托人)公开发行基础设施投资信托权证募集信托资金,并由受托人将信托资金按经批准的信托方案和国家有关规定投资于基础设施项目的一种资金信托。

(5)贷款信托

即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将委托人存入的资金,按信托计划中或其指定的对象、用途、期限、利率与金额等发放贷款,并负责到期收回贷款本息的一项金融业务。

(6)风险投资信托

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将委托人的资金,按照双方的约定,以高科技产业为投资对象,以追求长期收益为投资目标所进行的一种直接投资方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2日 12: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风险投资相关文章
  • 什么是非集合类信托
    非集合类信托,主要包括遗嘱信托,单一资金投资信托,单一类民事信托,交易保证金等。1.受托人应该是由委托人选择的,受托人可以是我国的自然人和法人,不一定具备集合投资类信托受托人的资质;因信托账户作为特殊目的载体的基础,商业银行应该成为非集合类信托受托人的最佳选择。2.受托人权限,应依据委托人合约约定为限,不可自行超越或自行减缩,除非合约约定有违我国法律规定。3.对单一资金投资信托,我国信托法不应鼓励。信托公司的单一资金投资信托,除商业银行与信托公司合作创新产品外,可能会产生避税现象或逃避债务现象。虽然非集合类信托具备目前所谓信托法律关系的各个要素,如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等,但这并不能改变非集合类信托的法律关系:它是调整受托人与特殊目的载体之间的管理关系。因此,非集合类信托,是指受托人按委托人要求设立的,按信托责任要求对委托人自愿交付资产设立的特殊目的载体进行依法管理。
    2023-06-12
    171人看过
  • 非集合类信托的注意问题
    非集合类信托,主要包括遗嘱信托,单一资金投资信托,单一类民事信托,交易保证金等。这种信托类型须特别注意的几个问题是:1.受托人应该是由委托人选择的,受托人可以是我国的自然人和法人,不一定具备集合投资类信托受托人的资质;因信托账户作为特殊目的载体的基础,商业银行应该成为非集合类信托受托人的最佳选择。2.受托人权限,应依据委托人合约约定为限,不可自行超越或自行减缩,除非合约约定有违我国法律规定。3.对单一资金投资信托,我国信托法不应鼓励。信托公司的单一资金投资信托,除商业银行与信托公司合作创新产品外,可能会产生避税现象或逃避债务现象。虽然非集合类信托具备目前所谓信托法律关系的各个要素,如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等,但这并不能改变非集合类信托的法律关系:它是调整受托人与特殊目的载体之间的管理关系。因此,非集合类信托,是指受托人按委托人要求设立的,按信托责任要求对委托人自愿交付资产设立的特殊目的载体
    2023-04-24
    81人看过
  • 非法集资的类型,非法集资的特点
    一、非法集资的类型非法集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类型:1.通过发行有价证券、会员卡或债务凭证.通过发行有价证券。2.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高息集资。3.利用民间会社形式进行非法集资。4.以签订商品经销等经济合同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5.以发行或变相发行彩票的形式集资。6.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7.利用果园或庄园开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8.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9.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10.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二、非法集资的特点非法集资有如下特点: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这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
    2023-06-24
    281人看过
  • 集资诈骗从犯的类型
    1、起次要作用的从犯,即次要的实行犯。这种从犯是在共同犯罪主犯的组织、领导、指挥下参加犯罪,直接实施危害行为,对犯罪结果的产生有直接的责任,但相对于主犯而言,他所起的只是次要作用。起次要作用的从犯,一般具有这样一些特征:(1)对犯意的形成起次要作用,比如被他人劝诱或纠集,对主犯的犯罪意图表示附会或服从;(2)在具体实施犯罪中处于被支配地位;(3)没有实行犯罪中的一些关键重要情节,对犯罪结果所起的作用较小;(4)经济犯罪中,不能主持分赃或者分得赃物较少。2、起辅助作用的从犯,即帮助犯。所谓帮助犯是针对实行犯而言的,是指没有直接实施某一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但为犯罪创造了便利条件的犯罪分子。起辅助作用的从犯,一般非法集资罪从犯的认定有这样几种情况:(1)提供犯罪工具;(2)提供犯罪对象;(3)为实行犯带路,察看作案地点;(4)侵财犯罪中帮助实行犯调离财物所有者或监管者;(5)犯罪前允诺事后为
    2023-03-30
    146人看过
  • 委托合同的多种类型
    委托合同的类型如下:1、根据受托人的权限范围,委托合同可分为特别委托和总结委托,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几项事务,也可以总结受托人处理的一切事务;2、委托合同可根据受托人数分为单独委托和共同委托,单独委托是指受托人为一人的委托,共同委托是指受托人为两人以上的委托;3、根据受托人产生的不同,委托合同可分为直接委托和转让委托。委托合同终止的法律后果有哪些委托合同终委托合同终止的法律后果有:终止委托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应当赔偿损失;终止委托合同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清算组织承受委托事务前受托人应当继续处理委托事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条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二条两个以上的受托人共同处理委托事务的,对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
    2023-07-03
    109人看过
  • 管理层收购信托融资模式类型
    (一)资金筹集模式信托投资公司向投资者(包括管理层)发行资金信托计划筹集资金,再将筹集资金用贷款的形式提供给管理层,作为管理层收购目标公司的股份,完成MBO(如图1)。这一模式为管理层解决了资金不足的问题,提供了收购目标公司的可能性。但该模式对于管理层有很高的信用要求,存在贷款还款风险。若用管理层持有股权进行质押,也存在法律上的不合理性。(二)参与股份收购模式信托投资公司向投资者(包括管理层)发行资金信托计划筹集资金,将筹集资金作为收购目标公司股份的资金来源,成为股东,对目标公司实施监督和管理(如图2)。同时,信托投资公司会和管理层签署相关协议,在未来的某个时点,管理层将收购信托公司持有目标公司的股份。在此模式中,管理层可以将收购股权的收益权作为偿还款的质押物。但该模式中管理层并未真正出资,不能对其实施有效的激励,投资者和管理层的风险不对等。(三)与战略投资者合作模式信托投资公司与战略投资
    2023-06-07
    396人看过
  • 浅说集体合同的类型
    关键词集体合同划分标准集体合同的类型因划分标准的不同而呈现不同的类型。本文在一般性介绍了集体合同的多种划分标准及其类型后,重点分析了企业集体合同、产业集体合同,纲领性集体合同、综合性集体合同和专项集体合同。依照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笔者认为我国的集体合同从法律的角度看主要有综合性集体合同和专项集体合同两种。集体合同的类型其实是很多的,从理论上讲,有多少种划分的标准就应当有多少种类型。如果按照企业投资来源的标准来划分集体合同的类型那么这样一些类型的集体合同:内资企业的集体合同、港澳台资企业的集体合同和外资企业的集体合同。如果按照公司的性质来就有:有限公司的集体合同、无限责任公司的集体合同、国有独资公司的集体合同;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还可以分为:国有企业集体合同、集体企业集体合同和民营企业集体合同。按照企业的规模的标准划分则又会有:大型特大型企业的集体合同、中型企业的集体合同和小型企业的集体合同。
    2023-06-05
    436人看过
  • 非法集资的特点以及非法集资的类型
    一、非法集资的特点非法集资的特点如下: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3.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4.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二、非法集资的类型非法集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类型:1.通过发行有价证券、会员卡或债务凭证.通过发行有价证券。2.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高息集资。3.利用民间会社形式进行非法集资。4.以签订商品经销等经济合同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5.以发行或变相发行彩票的形式集资。6.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7.利用果园或庄园开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8.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投
    2023-06-28
    240人看过
  • 集合信托、私募投资
    艺术品投资基金从无到有,从理财产品,到准基金,再到真正意义上的基金,今天投资人可选择投资艺术品的方式明显增多了。中国目前现有艺术品投资基金按照发行的主体划分,大致有三种模式:一、以银行为主体的艺术品理财产品;二、以信托公司为主体发起的集合信托投资计划;三、以有限合伙企业方式设立的私募投资基金。究竟以什么模式进行投资?这是个问题。我们不妨来看这几种模式的优劣。银行理财产品2007年民生银行发布了艺术基金1号产品,2年封闭期以后,25%的高收益率让很多人意识到,艺术品投资的时代到来了。之后,商业银行不断研发挂钩艺术品的理财产品,欲从艺术品投资中获取最大利润。如民生银行推出了非凡资产管理艺术品投资计划,建行私人银行与国投信托所推出了国投信托?盛世宝藏1号保利艺术品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招商银行推出了私人银行艺术鉴赏计划等。银行艺术品理财产品通过银行发行,其具有网络渠道和高端客户资源的优势。但由于
    2023-06-06
    315人看过
  • 我国比较多的集合资金信托是什么?
    一、我国比较多的集合资金信托是什么?集合资金信托是资金信托的一种。而资金信托中,委托人转移给受托人的信托财产是金钱,即货币形态的资金,信托终止时,受托人交付给受益人的信托财产仍是货币资金。集合资金信托通常是信托公司为募集并运用资金而主动创设,鲜明地体现了信托公司的主观能动性和业务创新能力,是一种非常典型的金融产品。二、单一资金信托和集合资金信托的区别按照来源划分,信托资产可分为集合资金信托、单一资金信托和管理财产信托。单一资金信托和集合资金信托的主要区别在于,委托人的数量不同,只有一个委托人的信托为单一信托。两者区别还体现在单一资金信托计划的委托人多为机构比如银行,而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委托人多为自然人。单一资金信托计划的资金运用和投资方向往往由委托人主导,而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则由信托公司主导。不少银行通过与信托公司合作,发行单一资金信托计划,个人可以通过银行渠道购买到这类银信合作产品。三、最
    2023-04-24
    484人看过
  • 集合资金信托相关规定有哪些
    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号公布,根据17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78次主席会议《关于修改〈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规定为规范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业务的经营行为,保障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由信托公司担任受托人,按照委托人意愿,为受益人的利益,将两个以上(含两个)委托人交付的资金进行集中管理、运用或处分的资金信托业务活动,适用本办法。规定信托计划财产独立于信托公司的固有财产,信托公司不得将信托计划财产归入其固有财产;信托公司因信托计划财产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信托计划财产;信托公司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
    2022-10-31
    228人看过
  • 集合资金信托设计原则有什么
    资于集合资金信托的中小投资者人数众多,社会影响面广,而抗风险和承担损失的能力较弱,因此,保护投资者利益是集合资金信托的首要设计原则。基于保护投资者利益这一原则,在设计信托品种时要符合两方面的制度要求。一是组合投资制度。实践证明,这是一种有效的防范风险的方法。各国法律对共同运用的集合资金信托的投资组合都有较为具体的规定。某些共同运用资金的信托在设立和推介时,也大致规定其投资组合原则和政策。二是赔偿准备金制度。如果信托机构违反信托,造成信托财产的损失,信托机构可用赔偿准备金向受益人赔偿。我国《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也规定了赔偿准备金制度。但是,如果能够借鉴日韩等国信托业立法的经验,明确受益人有权优先于信托机构的其他债权人接受清偿,对于保护受益人,增强社会公众对信托和信托业的认同度,有积极意义。其次,集合资金信托的委托人是不特定多数人。单就数量而言,集合资金信托的委托人至少是两人以上。但这并不是
    2023-04-17
    201人看过
  • 集合资金信托设立条件是什么
    《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信托公司设立信托计划,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委托人为合格投资者;(二)参与信托计划的委托人为惟一受益人;(三)单个信托计划的自然人人数不得超过50人,但单笔委托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自然人投资者和合格的机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四)信托期限不少于1年;(五)信托资金有明确的投资方向和投资策略,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六)信托受益权划分为等额份额的信托单位;(七)信托合同应约定受托人报酬,除合理报酬外,信托公司不得以任何名义直接或间接以信托财产为自己或他人牟利;(八)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要求。第六条前条所称合格投资者,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能够识别、判断和承担信托计划相应风险的人:(一)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二)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100万元人民
    2023-06-12
    314人看过
  • 股权信托的两种基本类型
    股权信托投资理财型股权信托【信托】什么是不动产信托【信托】信托的具体类型概念【信托】小额公益信托风靡英国金融市场【信托】公益信托的意义【信托】我国公益信托现状的成因分析【信托】论我国公益信托法律制度的完善【信托】公益信托的内容【信托】何谓公益信托?【信托种类】股权信托的两种基本类型股权作为财产权的一种,可以成为信托财产。股权信托是指委托人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转移给受托人,或委托人将其合法所有的资金交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将该资金投资于公司股权。股权信托中,如果受益人为企业的员工或经营者,则称为员工持股信托或经营者持股信托。股权信托的两种基本类型一、投资理财型股权信托投资理财型股权信托就是通常业界所说的信托机构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其核心目标是投资回报,而不是对上市公司进行控制。委托人设立投资理财型股权信托的目的是通过投资股票而实现合适的风险收益目标。委托人之所以
    2023-04-24
    353人看过
换一批
#投资风险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风险投资是指向新设立的公司出资并取得其股份的一种融资方式。投资人可以使用货币出资,也可以使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出资,但是必须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数额和出资期限。... 更多>

    #风险投资
    相关咨询
    • 单一资金信托与集合资金信托的区别是什么
      台湾在线咨询 2024-08-24
      概括来说,两者之间的差异主要有:首先,单一资金信托的委托人的地位和集合资金信托中委托人的地位有着重大差异。集合资金信托是典型的信托公司设计创制的产品,信托公司起着主导作用,而单一资金信托的资金运用方式和对象等在许多情况下都更多地体现了委托人的意愿。 集合资金信托产品是典型的信托公司制造的产品,信托公司在其间所起的主导作用非常明显和突出。信托产品的交易结构由信托公司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设计,信托合同等
    • 关于传销类型的非法集资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09
      1、组织严密、行动诡秘:一般采取把人员骗到异地参与,实行上下线人员单独联系,而组织者异地遥控指挥; 2、杀熟:以“找工作”、“合伙做生意”、“外出旅游”等为借口,诱骗亲戚朋友、同乡同事等到异地参与传销; 3、编造暴富神话:利用一套貌似科学合理的奖金分配制度的歪理邪说理论,鼓吹迅速暴富,鼓动人员加入; 4、洗脑:对加入传下组织的人以集中授课、交流谈心等方式不间断的灌输暴富思想,使参与者深信不疑; 5
    • 什么是股权类型的集资诈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9-04
      式集资诈骗实质上也是属于集资诈骗的一种方式。根据现有的及最高的解释,集资诈骗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的行为,达到骗取集资款的目的。其“诈骗方法”是:指行为人采取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骗取集资款的手段。在股权领域,主要是通过两种方式出现:一种是股权众筹平台虚假发标获得资金跑路或者为心怀不轨者利用,假借皮包以冠冕堂皇的筹集资金;另一种是投资合同欺诈。
    • 目前我国典型的非法集资属于类型有哪些种类?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6-16
      我国刑法将非法集资根据资金利用方式主要分为四个类别,首先是对非法集资的资金进行信贷经营而获取收益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其次是对非法集资资金以占有为目的的集资诈骗罪,还有以股票债券为资金载体的欺诈和擅自发行股票债券犯罪行为。
    • 集资房有哪些房产类型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4-08
      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集资房的买卖需要注意的问题: 1、集资房多为村委会与开发单位合作建房。据了解,从2001年8月6日后,政府部门不再审批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