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土地使用税交多少年?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09 15:48:08 356 人看过

一、根据法律规定土地使用税交多少年?

根据法律规定土地使用税交到合同当中所约定的使用时间。按《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此条规定,结合你单位的情况,应该从09年12月起开始申报纳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土地面积计量标准为每平方米。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按下列办法确定:

1、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量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面积为准。

2、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定的土地面积为准。

3、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以后再作调整。

二、合肥确定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年税额每平方米3元—15元

从合肥市地税局了解到,合肥市区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已经确定,共分五等,年税额每平方米3元—15元,标准自2007年1月1日起实施。因税额标准调整而引发的2007年、2008年上半年税款补缴工作已经展开。据介绍,合肥市区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共分五等:环城路以内的应税土地面积为一等,每平方米年税额15元;环城路以外、一环路以内的应税土地面积为二等,每平方米年税额10元;一环路以外、二环路以内(不含四等区域)及新站试验区二环以内的应税土地面积为三等,每平方米年税额7元;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文化新区、滨湖新区、新站试验区二环以外的应税土地面积为四等,每平方米年税额5元;合肥市区二环路以外的应税土地面积(不含三等、四等区域)为五等,每平方米年税额3元。

按工作安排,因税额标准调整需要补缴2007年度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于2008年9月30日前申报补缴税款;需要补缴2008年上半年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可于下半年土地使用税征收期(10月份)一并结算入库。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已被纳入征税范围,同样遵照此安排执行。

土地使用税在我们国家是税收当中非常重要的一种,只要是使用土地的人员都必须要缴纳使用税,当然并不是意味着土地使用税永久都是需要缴纳的,如果此时不使用土地使用税,那么就不需要进行缴纳,所以还是要看使用期限。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4日 01: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招拍挂土地税费之土地使用税的法律规定
    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土地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的公告》为便于理解《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土地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的公告》内容,现将公告内容解读如下: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这是基于上世纪八十年代由土地使用人直接征地的情形所做的规定。随着我国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深化和土地管理方式的逐步规范,目前土地出让的主要方式是,由地方土地储备中心征用土地,经过前期开发,然后以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出让给土地使用人。因此,财税〔2006〕186号文件规定: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目前,地方土地储备中心征用耕地后,对应缴纳的耕地占用税有两种处理方式,一种方式是
    2023-03-01
    376人看过
  • 集体土地土地使用税要交多少钱
    土地使用税的征收对象并不是集体土地,因此其不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等。其中,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市,包括市区和郊区;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复。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
    2023-04-26
    252人看过
  •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征收土地价格是多少
    一、国家征收土地价格是多少?1、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2、青苗补偿标准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3、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
    2023-02-28
    491人看过
  • 酒店要交土地使用税是法律规定的吗?
    一、什么是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二、土地使用税的征收对象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等。其中,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市,包括市区和郊区;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复。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
    2024-01-19
    351人看过
  • 开饭店交多少土地使用税
    一、开饭店交多少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具体标准如下:(1)大城市1.5元至30元;(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3)小城市0.9元至18元;(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例6】甲大酒店使用土地面积为10000平方米,经税务机关核定,该土地为应税土地,每平方米年税额为4元。请计算其全年应纳的土地使用税税额。年应纳土地使用税税额=10000×4=40000(元)二、酒店餐饮服务业需缴纳哪些税费(一)营业税营业税是对服务类企业所征收的主要税种,是对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所征收的税种。酒店、餐馆、旅店、酒吧、茶馆等,都是典型的服务类企业,因此征收营业税。营业税是按经营收入净额的一定比例证收的,经营收入净额是指扣除折扣后的实收款,如酒店客房对房价打折,网吧对非繁忙时段上网打折,扣除折扣款为实收
    2023-01-30
    270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使用税到底交多少钱
    1、营改增后,出售土地使用权应缴纳增值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和印花税。二、根据财税【2016】36号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房地产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三、城建税(城市7)%、县城5%、农村1%)教育费附加3%以及地方教育费附加2%。?四、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减去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5、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产权转产权转,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0.05%贴花。由立合同人支付。土地使用权出租谁交土地使用税出租土地的土地使用税承担人主要是根据双方约定决定,一般会由土地使用者承担。我国法律规定,在城市、县城、
    2023-08-16
    170人看过
  • 养殖场土地使用税多少,养殖场土地使用税多少
    1、农村养殖场不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该国规定免除,不仅是养殖场,农村耕地也不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但城市不同,必须缴纳很多地方。2、在城市,以城市、县、建设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有的土地面积为征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征收使用土地的公司和个人。其税额标准按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确定,在每平方米0.6元至30元之间。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付款。养殖场土地使用税多少畜牧业养殖用地必须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原则,统筹规划好畜禽养殖用地,充分利用好闲杂地、废弃矿山、疏林地、荒地、荒滩等,尽量少占或不占耕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畜牧专业合作社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应按农业用地管理;需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及规划建设等审批手续。未经审批,凡在养殖用地上修
    2023-08-07
    163人看过
  • 根据法律规定土地使用证拆迁中的作用包括哪些?
    一、什么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土地使用证》是非常重要的物权,不按合同办出《土地使用证》就是开发商违约和对业主“权利”的侵犯。《国有土地使用证》不仅是住宅不动产的物权的组成部分,而且是更重要的组成部分。二、国有土地使用证在拆迁中的作用我国土地是属于国有的,开发商再拿地的时候,那拿到了土地的使用权,而不像是房子一样拿到了产权就有了所有权以及抵押权,典当权等,如果产权能办理下来,土地使用证应该也是没有问题的,有了使用证,至少保证在使用年限内,国家在拆迁的时候会给补偿。如果没有土地使用证将来拆迁的时候,使用年限有没有到期那就很难得到保障。土地使用证的作用1、保障产权安全:通过土地登记对购房人土地合法权益进行保障,经登记的住房用地,如果登记错了,购房人的土地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登记机关负赔偿责任;如果没登记,购房人就不能
    2024-01-03
    350人看过
  • 根据税法规定注册资本多少交所得税?
    根据税法规定注册资本按照3%的比例来交所得税。一般纳税人适用于一般计税方法,可以利用税款抵扣的方式来计算增值税,也就是说,他当期需要缴纳的增值税=本期产生的销项税额—本期的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不适用于一般计税方法,适用于简易计税方法,也就是说,直接用收入乘以征收率来进行计算缴纳,征收率一般为3%,不动产销售等特别的业务适用于5%的征收率。申报的税金主要有:增值税、所得税。认缴制下注册资本转让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公司的出资没有实际到位、或者到位后抽逃出资的股东当然也具有股东资格。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东转让其股权是股东权利的内容之一,但凡具有股东资格的股东都可行使该项权利。但该出资没有实际到位、或者到位后抽逃的股东在转让股权后仍应对公司或债权人承担补足出资的责任。所以,一般来讲,注册资金未到位的情况下,股东的股权是可以转让的。现行《税法》还规定:(1)企业关闭、撤销、搬迁后,其原有场
    2023-08-17
    482人看过
  •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土地使用权能进行抵押吗
    我国法律规定的土地使用权能抵押。用土地使用证办贷款就是指将房屋所占用的土地使用证抵押给银行,银行发放贷款。法律规定,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一、在建工程抵押只能用于项目贷款吗在建工程抵押贷款的用途依然只能用于继续建造在建工程,也就是只能用于项目贷款。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为取得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抵押给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1、从国家宏观管理上,把银行贷款分为很多用途:如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金贷款,专项资金贷款等等,目的是便于宏观调控,防止盲目扩建,盲目发展。2、从银行本身角度看,降低贷款风险。建设部《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条将在建工程抵押限定为:本办法所称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贷款
    2023-03-09
    433人看过
  • 补缴当年土地使用税有哪些法律依据?
    1、法律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第二条规定:对纳税人自建、委托施工及开发涉及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由纳税人从取得土地使用权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基于此规定,是否取得《土地使用证》或是否全额缴款都不能作为判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土地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4号)规定: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不属于新征用的耕地,纳税人应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第二条规定,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
    2023-03-21
    186人看过
  • 建筑行业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税金额是多少
    一、建筑行业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税金额是多少1、大城市1.5元至30元;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3、小城市0.9元至18元;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二、土地使用权的使用期限届满后怎样处理(一)、续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后的续期(1)续期申请的提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这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第1款前段对土地使用权续期规定的前提条件。(2)续期申请的审批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后,土地管理部门应在合理期限内,尽快作出答复,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外,均应予以批准。(3)续期的性质土地使用权的续期与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同其性质,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的续期也是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其唯一不同之处在于,对于土地使用权的续期申请,出让人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外,应
    2024-01-19
    323人看过
  • 根据法律规定老人房子遗产过户要交多少税?
    一、老人房子遗产过户要交多少税?老人房子遗产过户不需要缴纳税收。具体要交多少要看实际的情况;1、登记费:100元/件;2、合同印花税:继承房屋评估价的0.05%;3、权证印花税:5元/本;4、交易手续费:5元/平方米;5、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6、房产继承中不存在遗产税。7、房产继承中是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但继承后对外出售需要按照房价的20%征收个税,但如果继承的房产满五年且是家庭少有住房的是可以免征个税的。8、如果继承人间对房产的价值有分歧的,还可能发生房屋评估费用。二、房产继承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一)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资料: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外销房需公证);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外销房需公证);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2023-04-16
    458人看过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一般怎么算?
    一、个人住房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个人住房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标准1、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30%收取土地出让金。2、1990年5月19日(含当日)以后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60%收取土地出让金。标定地价按宗地所在级别的基准地价确定,不再进行容积率、区域因素、个别因素等修正。二、已购住房用地已购公有住房(含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按规定允许转让的,以及开发的商品房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10%收取土地出让金。标定地价按宗地所在级别的基准地价确定,除年期修正外,不再进行期日、容积率、影响因素等修正。已购房改房、经济适用房以市场价购买的部分在进入市场时,不再补交土地出让金。三、拆迁安置房用地拆迁安置房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标准由政府统一实施的拆迁安置房,按申办转让手
    2023-04-02
    16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根据土地使用年限的新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
      辽宁在线咨询 2023-10-21
      根据土地使用年限的新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时,可以在土地使用年限届满前,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土地使用年限是指土地交易中约定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土地使用权指所有者依法对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权利。
    • 根据土地使用权转让办法的规定转让土地需要纳税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9-10
      根据土地使用权转让办法的规定转让土地需要纳税,公民从开发商处购买了土地之后,若是已经及时的办理了土地使用证,那么其就会拥有房屋的土地处分权,可以依照自己的意愿,决定将房屋转让给其他人继续使用。转让方与接收方都需要纳税。
    • 根据法律的规定土地使用权没有期限限制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2-28
      根据法律的规定土地使用权有期限限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最迟于届满前1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块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
    • 根据法律规定卖房有土地使用证有保障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2-16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卖房有土地使用证是有保障的。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 根据国土资源部的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年限是多少?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1-04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住宅用地全国统一实施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工业用地、公益事业性、其他用地全国统一实施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娱乐用地全国统一实施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