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6年8月开始,当时不满13岁的浙江江山少年涛涛开始在四肢及上半身文身,到2017年9月,涛涛上半身文身面积达50%,学校劝其休学一年。2017年9月11日,涛涛父母将文身店店主之一吴某告上法庭。2018年3月15日,吴某被一审判决返还1000元纹身费用,并赔偿医疗费等其他费用共计2万元。
涛涛2003年10月生于江山,是家中的独子。父母都是生意人,家境不错,因为忙于生意,父母和涛涛相处时间并不多。
在父亲徐某眼里,涛涛小时候是个很乖的孩子。2015年下半年,涛涛上了初中,结交了一批有文身的朋友。他们一起在看古*仔系列的电影,一起结伴出去打游戏。
从那时候开始,涛涛觉得“古*仔身上的文身很酷很帅”,他决定尝试文身。
2016年8月,涛涛第一次在胸前文了一个“鬼面”,涛涛觉得很疼,但很满足,因为朋友们都夸他很酷。
涛涛开始渐渐地在前胸后背上文身了,但徐某夫妇并没察觉。“孩子都是一个人住一个人洗澡,隐藏得很好。”
2016年年底,徐某在涛涛的背上发现了大片文身,愤怒的徐某狠狠揍了儿子一顿。
处于青春叛逆期的涛涛并不理会父亲的责骂和母亲的唠叨,反而一而再、再而三地文身。
2017年的一天,徐某发现涛涛的手指上有一块文身,徐某暴怒,拽过涛涛的手使劲抠,涛涛手指鲜血直流,但文身还是没有被抠掉。
挨打过的涛涛更频繁地出入文身店,在手臂和前胸后背上文出各种图案。“他们越是打我我就越想文身。”涛涛对法官这样陈述。
2017年6月,徐某再一次在儿子的前胸后背看到了文身,他狠狠扇了涛涛数记耳光。
江山市人民法院一位法官介绍,此时涛涛身上诸如龙、麒麟、鬼面等各种图案文身已经占据上半身一半左右的面积。
被劝休学
家属一怒将文身店告上法庭
2017年9月1日,未满14岁的涛涛因文身被学校通知暂时休学。
学校给出的建议休学理由是“学生对校容校貌有较大影响”,建议对全身文身进行清洗,如果无法全身清洗,应对裸露在衣服外面的文身进行清洗。
通过和学校的沟通,徐某得知了文身带来的害处并认可了学校的建议,涛涛开始休学。
徐某为孩子的未来充满担忧:大面积文身的涛涛将无法面对参军、考公等诸多选拔,在以后的生活中将会遇到不可预测的诸多烦恼。
2017年9月11日,徐某夫妇将文身店店主之一的吴某告上法庭,理由是吴某侵害了涛涛的健康权,要求退还文身费以及医疗恢复费和精神损害费。2018年3月15日,江山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吴某返还1000元文身费用,并赔偿医疗费等费用共5000元,同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5万元。
江山市人民法院主审法官徐*才对判罚做出了这样的法理解释:对于未满13周岁的涛涛来说,吴某明知徐某制止仍对涛涛实施文身行为,属无效民事法律行为。文身行为不仅侵害了涛涛的身体权,也给涛涛的学业、择业、社交等造成了较大的影响,吴某因过错侵害涛涛民事权益,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
纹身店给未成年人纹身是否构成侵权
122人看过
-
14岁以下孩子纹身是否违法?
210人看过
-
给未满18岁的孩子纹身犯法吗
53人看过
-
律师是否有权纹身?
50人看过
-
警察体检是否允许纹身?
139人看过
-
非法搜查公民身体是侵害了身体权吗
494人看过
身体权是公民维护其身体构造的完整性并支配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人格权。 身体是身体权的客体,它是指自然人的生理组织的整体即躯体,包括四肢、器官、毛发等。不可以自由装卸的假肢、假牙、心脏起博器、人造器官等已构成肢体不可分离的一部分,也属于身... 更多>
-
侵害身体权的行为是以身体权为侵害客体的行为, 侵害身体权有哪几种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15侵害身体权的行为,是以身体权为侵害客体的侵权行为。侵害身体即指损害身体内部或者外部之组织,而且这种损害不破坏受害人的生理机能和身体完整,不以受害人感到肉体上之痛苦为必要。侵害身体权有下列几种种类:(1)非法搜查公民身体。身体的完全性、完整性,包括形式上的完全、完整和实质上的完全、完整。身体的形式完整,体现在公民对自己身体支配的观念上。公民是否接受对自己身体的检查,体现了公民对自己身体形式完整的追求
-
非法搜查公民身体是侵害身体权吗甘肃在线咨询 2024-09-23非法搜查,是指无权搜查或者有权搜查的机关或个人违反法律程序,擅自对公民身体进行搜查的行为。 非法搜查公民身体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自然人享有身体权。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身体权。
-
侵害身体权是否适用精神损害赔偿?宁夏在线咨询 2023-06-13侵害身体权适用精神损害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明确规定,对于身体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同时该规定,提出了几项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参考因素,如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关于确定民事侵权
-
-
对身体组织不疼痛的破坏是侵害身体权吗西藏在线咨询 2023-08-18对身体组织之不疼痛的侵害是侵害身体权吗 一般认为,对身体组织的破坏,只要不造成严重的痛楚,不认为是对健康权的侵害,而认定为对身体权的侵害。 依这一标准,构成对身体权侵害的行为一般应是针对人体没有痛觉神经的身体组织而实施的行为。如头发、眉毛、体毛、趾甲、指甲等。 此外,既不损害身体健康,又不造成严重肉体痛楚的行为,如没有碰到牙神经的牙齿损伤、强行抽取他人少量血液等,也认定为对身体权的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