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级别管辖是如何规定的,一般地域管辖又有何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3 18:35:26 415 人看过

一、民事诉讼法级别管辖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1、重大涉外案件;重大涉外案件,是指争议标的额大,或者案情复杂,或者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人数众多的涉外案件。

2、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根据案情繁简、诉讼标的金额大小、在当地的影响等情况,对本辖区内一审案件的级别管辖提出意见,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3、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1)知识产权案件(专利、商标、著作权、涉及域名的侵权案件)。

(2)海事、海商案件由海事法院管辖。

(3)认定仲裁协议的效力与撤销仲裁裁决,由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民事诉讼一般地域管辖

1、确定一般地域管辖的标准——当事人所在地(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

(1)法人:标准为法人的住所地,即法人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2)其他组织:住所地,登记注册地

(3)公民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即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2、确定管辖的原则——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例外规定——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5)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但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6)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7)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可以有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1)追索赡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5、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

(1)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的离婚案件的管辖

(2)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的离婚案件的管辖

(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的离婚案件的管辖

(4)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的离婚案件的管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3日 20: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离婚诉讼相关文章
  • 行政诉讼一般地域管辖规定
    《行政诉讼法》第17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需要注意的问题是:一般地域管辖适用于没有法定特殊因素的一般行政案件。如果一个案件兼具两种性质,应当优先适用特殊地域管辖规定。例如,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不动产案件,在管辖上应适用有关不动产的特殊管辖规定。一般地域管辖采取了“原告就被告”原则。行政案件原则上: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这是为了:(1)便利当事人诉讼。(2)便于法院通知、调查取证与执行。(3)尊重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效力的区域性;由被告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能保证行政机关的依据与审判机关审查的依据的一致性,避免出现区域规范冲突。(4)防止滥诉。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仍由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
    2023-05-01
    374人看过
  • 行政诉讼的地域管辖如何规定
    1、一般地域管辖规定(1)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2、特殊地域管辖规定(1)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一、行政诉讼的级别管辖规定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1)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2)海关处理的案件;(3)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4)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4、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3、共同
    2023-04-06
    199人看过
  • 中国法院如何规定民事诉讼的地域管辖权
    民事诉讼地区管辖如何(一)一般地区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与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中,有多个被告住所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惯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下,每个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公民的居住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住所地,是指法人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行政机关所在地。p>公民的惯常居住地,是指公民自离开住所至被起诉时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除非公民住院如果被告的城市居住被取消,管辖权应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条确定;当事人双方撤销城市户口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的户口迁移后未定居的,经常居住地所在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常住户口的,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由户口迁移未满一年的人民法院管辖。一年以上的,由其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二)一般地域管辖的例外情况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
    2023-05-07
    398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地域管辖是怎样规定的
    一般地域管辖的原则是原告就被告,例外是被告就原告。特殊地域管辖包括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纠纷,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保险合同纠纷提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一、承揽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承揽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是被告所在地和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当事人也可以依法协商确定管辖法院。根据《民法典》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二、赠与合同纠纷管辖怎么确定?赠与合同纠纷管辖一般合同有约定的依约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
    2023-04-02
    157人看过
  • 民事诉讼管辖是如何规定的
    一、民事诉讼管辖是如何规定的1、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管辖指各级人民法院之间以及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权限和分工。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民事诉讼案件中关于管辖法院的一般规定1、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
    2023-04-26
    269人看过
  • 法律如何规定离婚诉讼地域管辖
    1、提起离婚诉讼首先要选择受理诉讼法院地及受理法院,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3、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4、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5、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6、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7、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诉讼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或户籍地进行起诉)。一、离婚诉讼的具体程序1、起草起诉状;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2023-02-22
    209人看过
换一批
#离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离婚诉讼的完整流程: 1、有二审: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上诉→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2、... 更多>

    #离婚诉讼
    相关咨询
    • 民事诉讼一般地域管辖如何规定?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4-11
      《民事诉讼法》(2012修正)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如何规定民事诉讼地域管辖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2-14
      在起诉的时候,案件根据地域确定是否有管辖权就叫地域管辖。地域管辖又称“区域管辖”、“土地管辖”。同级人民法院之间,按照各自辖区对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审理的分工。 (一)一般地域管辖一般地域管辖。是指除法律特别列举以外,其他所有行政案件的地域管辖制度。 (二)特殊地域管辖行政诉讼的特殊地域管辖,是指法律针对特别案件所列举规定的特别管辖。 (三)共同管辖行政诉讼的共同管辖。
    • 民事诉讼地域管辖是如何规定的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24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节地域管辖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
    • 民事诉讼一般地域管辖如何确定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19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
    • 民事诉讼中一般地域管辖如何确定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1-20
      要具体分析,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节地域管辖 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三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