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相互抵销是指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1 16:13:56 144 人看过

债务相互抵销是指两个人彼此互负债务,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的清偿。使双方的债务在等额范围内归于消灭。债务抵销可以分为约定债务抵销和法定债务抵销两类。

一、抵销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抵销的法律效力如下:

1、双方互负债务按抵销金额消除;当双方债务数额相等时,其互负债务将被消灭;当双方的债务数额不同时,债务数额比一方的债务消除,而债务数额大方只消除债务的一部分,效果与部分清偿相同;对未被抵销的债务数额,该方债务人仍应承担清偿责任;

2、债务的关系溯及最初可以在抵销时消除。最初可以是抵销的时候,也就是抵销权发生的时候。因此,双方债务的清偿期有先后者,以后期清偿期届满为准。抵销的可追溯性发生的效果,自抵销以来,消除的债务不再发生支付利息的债务;自抵销以来,不再有延迟责任;

3、抵销发生后,由于抵销的的损害赔偿和违约责任因抵销的可追溯性而被消灭。

二、债务人是否能够向谁主张抵消

抵消是债的关系消灭的原因之一,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自以其债权充当债务的清偿,而使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消灭。债权转让中债务人对原债权人享有的抵消权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一)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

(二)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

三、抵销的效力是什么?

抵销的效力是:

1、如果抵销双方当事人所负债务额相同,抵销后,原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

2、如果抵销双方当事人所负债务额不等时,债务数额小的一方的债务消灭,债务数额大的一方的债务部分消灭,债务人对未消灭的债务部分仍负清偿义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4日 02: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债权转让相关文章
  • 债权债务相互抵消的税收处理
    一、债权债务相互抵消的税收处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92号)规定,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货款、劳务费用的对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运输费用,所支付款项的单位,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提供劳务的单位一致,才能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相互抹账的专用发票抵扣问题。《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增值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大国税函[2006]126号)规定,《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增值税若干税政业务问题的通知》(大国税发[1997]226号)第五条中:“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票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致时,未经市国税局批准不得申报抵扣进项税额。企业因相互磨账造成的专用发票开票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致时,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凭有效合同及发票复印件确认抵扣”的规定停止执行。开票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致时,按照国税发[1995]192号文件有关
    2023-06-04
    462人看过
  • 债务之间可以相互抵消吗?
    债务之间可以相互抵销,如果当事人之间互负债务,且互负债务标的的品质和种类相同的,则该债务可以互相抵销,如果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的品质和种类不同的,但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也可以互相抵销。一、法定抵销的条件主要有哪些法定抵消的条件包括:债务到期、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且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到期债务具有相互清偿的作用,抵销发生的基础在于当事人双方既互负债务,又互享债权,只有债务而无债权或者只有债权而无债务,均不发生抵销。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债务标的物种类或品质不相同的,不可抵消债务。二、法定抵销应当具备什么条件法定抵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抵销发生的基础在于当事人双方既互负债务,又互享债权,只有债务而无债权或者只有债权而无债务,均不发生抵销。2.双方债务均已到期。抵销具有相互清偿的作用,因此只有履行期限届至时,才可以主张抵销,否则,等于强制债务人提前履行
    2023-06-27
    137人看过
  • 债权债务互抵相关知识的汇总。
    一、债权债务能相互抵消吗?债权债务抵消的要件:1、抵消人与被抵消人之间互负债务、互相债权双方互享债权、互负债务为双方行使抵消的前提条件。另外,当事人双方存在的两个债权债务关系,须均为合法存在。其中任何一个债为不法,均不得主张抵消。2、抵消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如果双方互负债务的标的物种类不同,如允许抵消,则不免使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目的难以实现。用以抵销的通常是同种类的货币或者十五。如果种类相同而品质不同,用品质较高者与品质较差者抵消时,对于被抵消人并无不利,应当允许。如果一方或者双方的债权标的物为特定物,原则上不允许抵消,尤其是以种类物债权抵销特定物债权时,更不允许。3、必须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抵消具有相互清偿的作用,应自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始得为抵消,债务未到清偿期,债权人尚不能请求履行,因而不能以自己的债权用作抵消,否则等于强令债务人期前清偿。如果清偿期限利益系为债务人而设时,原则
    2023-04-17
    474人看过
  • 2023人身损害赔偿的债务可以互相抵销吗
    人身损害赔偿的债务可以互相抵销吗人身损害的赔偿是具有专属性的,一般是不能和其他的债务相互抵销的,债务相互抵销的要件之一是双方互负的债务标的物的种类、品质相同。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债务法定抵销】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债务抵销的条件有哪些1.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抵销发生的基础在于当事人双方既互负债务,又互享债权,只有债务而无债权或者只有债权而无债务,
    2023-05-09
    239人看过
  • 无因管理债权能不能相互抵销
    一、无因管理债权能不能相互抵销无因管理产生的债权,如果债权人和债务人互负债务的,并且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当事人可以行使抵销权,抵销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债务法定抵销】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第九百七十九条【无因管理定义】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但是,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二、无因管理是合同之债吗无因管理不是合同之债
    2023-05-22
    164人看过
  • 债权债务在民法典中如何相互抵消?
    法定债务抵销须满足以下条件:1.须两人互负债务,可拱抵销之用;2.须双方债务种类、品质相同。如都是货款,如一方是劳务,一方是货款,则不能抵销;3.必须已经到期;但破产案中无需到期;4.必须是可以抵销的债务。债权债务相互抵消的税收处理债权债务相互抵消的税收处理要注意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票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致时,未经市国税局批准不得申报抵扣进项税额。企业因相互磨账造成的专用发票开票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致时,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凭有效合同及发票复印件确认抵扣”的规定停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2023-07-11
    147人看过
  • 债务相互抵消应符合哪些条件
    债务相互抵消的条件是:当事人互负债务,且互负债务标的的种类和品质相同,或者债务标的的品质和种类不同但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一、三角债务房产如何处理民法典对三角债务房产如何处理没有作出规定,三角债务的三方如果是互负债务,并且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三方可以协商相互抵销债务,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二、抵销种类有什么抵销可分为法定抵销和协议抵销。当事人互负债务,债务标的物种类和质量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抵销其债务和对方的到期债务;但根据债务性质,依照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期限。双方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质量不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抵销。三、什么是合意抵销合意抵销又称为约定抵消、意定抵消,是指
    2023-06-23
    176人看过
  • 破产过程中债权债务能否互相冲抵
    根据新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双方互负的债务是可以抵销的,但破产抵销权成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破产债权必须发生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受理后发生的债权,本身不属于破产债权,更不允许抵销;二、破产债权人对破产企业的债务必须发生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发生在受理后不允许抵销,债务人必须向破产企业支付。除了上述条件外,为了防止双方当事人出于故意而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利益,新企业破产法从诚实信用的原则出发对破产抵销权的行使作出了限制,一是债权人已知破产企业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不得抵销;二是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已知该企业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取得债权的,不得抵销。上述两种情形下发生的债权、债务如果是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形成的,不受上述限制。你可以对照上述条件,如果符合,到时可以行使破产抵销权。
    2023-04-22
    346人看过
  •  三角债是否可以互相冲抵?
    三角债是一种企业之间互相拖欠货款的无秩债务链,通常由四个企业构成,其中每个企业都欠其他企业一笔债务。这种债务关系可能会导致企业之间的信任破产,影响经济秩序。在很大程度上,企业之间无法偿还的债务被称为三角债。这种债务关系是指在托收承付期或约定付款期过后,企业之间互相拖欠货款的情况。通常由甲企业欠乙企业的债,乙企业欠丙企业的债,丙企业又欠甲企业的债以及与此类似的债务关系构成。是一种无秩的开放的债务链。能否冲抵三角债?根据我国的《刑法》第196条规定,犯有三角债罪的人将面临刑事责任。而三角债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向他人索取债务或者非法占有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犯有三角债罪的人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然而,在实际司法审判中,是否可以冲抵三角债,需要具体分析案件的事实和情况。通常情况下,如果三角债形成的原因是由于第三人的过错或者违法行为导致的,那么债权人可以据此向第三人
    2023-11-15
    410人看过
  • 债务抵消是指什么,债权债务抵消的要件有哪些
    一、债务抵消是指什么债务抵消债的抵消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的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同等数额内互相抵消。债的抵消依其不同的发生根据,可分为法定抵消与合意抵消。其中,法定抵消由法律规定其构成要件,法定抵消的抵消权性质上为形成权,依有抵消权的当事人的单方意思表示即可发生法律效力。而合意抵消因重视当事人的意思自由,可不受法律规定的构成要件约束,当事人须就抵消达成一致,即可发生效力。二、债权债务抵消的要件有哪些1、抵消人与被抵消人之间互负债务、互相债权。双方互享债权、互负债务为双方行使抵消的前提条件。另外,当事人双方存在的两个债权债务关系,须均为合法存在。其中任何一个债为不法,均不得主张抵消。2、抵消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如果双方互负债务的标的物种类不同,如允许抵消,则不免使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目的难以实现。用以抵销的通常是同种类的货币或者实物。如果种类相同而品质不同,用品质
    2023-02-27
    448人看过
  • 债权债务相互抵消必须满足哪些条件
    一、抵消人与被抵消人之间互负债务、互享债权。二、抵消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三、必须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四、双方适用抵消的债务是能抵消的债务。一、怎么消除债务?消除债务可以通过以下方式:1、履行偿还债务的义务,也就是债务人按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向债权人履行义务;2、抵销,也就是债权人也需要对债务人履行偿还的义务的,双方可以约定抵消职务;3、债务免除,债权人抛弃债权,债务人无需偿还债务;4、其他的方式。二、抵顶协议内容债权债务双方冲抵协议应该怎么写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可以由第三方机构或中介见证签署。所谓抵销协议,是指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已经以某种方式结束。这种抵消可以不直接以现金交易,也可以通过补偿商品或其他与所欠金额相等的物品来抵消。因此,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抵销协议对双方都至关重要。三、公司的债务法人承担吗法人代表不需要负担公司的债务,公司的债务应该由公司承担。具体如下:1、公司债
    2023-02-18
    206人看过
  • 三角债是否能够相互抵消,从而实现债务减免?
    可以协商一致抵消。“三角债”是人们对企业之间超过托收承付期或约定付款期应当付而未付的拖欠货款的俗称,是企业之间拖欠货款所形成的连锁债务关系。通常由甲企业欠乙企业的债,乙企业欠丙企业的债,丙企业又欠甲企业的债以及与此类似的债务关系构成。是一种无秩的开放的债务链。三角债怎么处理明确债权债务主体。对于法定三角债,法院将首先明确每笔债务的主体。只有债权债务主体明确,才能更好地剥离债权债务,在判决中明确主体,以免造成主体错误。为核对债权债务证据,法院一般会核对债权债务证据材料。只有核对证据材料,才能看清债权债务的事实和实际主体。为审查债权债务的合法性,法院还将审查合法三角债的合法性。一些三角债是合法的,而另一些则是非法的。例如,常见的三角债之一就是第三人知情权。如果三角债中的一方不知道,那么所谓的三角债就不成立。这也是违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
    2023-07-03
    356人看过
  • 几家企业互付债权债务能否抵销
    一、债权债务抵消的要件1、抵消人与被抵消人之间互负债务、互相债权。双方互享债权、互负债务为双方行使抵消的前提条件。另外,当事人双方存在的两个债权债务关系,须均为合法存在。其中任何一个债为不法,均不得主张抵消。2、抵消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如果双方互负债务的标的物种类不同,如允许抵消,则不免使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目的难以实现。用以抵销的通常是同种类的货币或者实物。如果种类相同而品质不同,用品质较高者与品质较差者抵消时,对于被抵消人并无不利,应当允许。如果一方或者双方的债权标的物为特定物,原则上不允许抵消,尤其是以种类物债权抵销特定物债权时,更不允许。二、法定抵销与约定抵销都是将双方债务在对等额内消失。但两者有不同,主要表现在:1、抵销的根据不同。法定抵押是基于法律规定,只要具备法定条件,任何一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约定抵销,双方必须协商一致,不能由单方决定抵销。2、对抵销的债务
    2023-04-01
    95人看过
  • 互为债权人可以债务互抵吗
    一、互为债权人可以债务互抵吗互为债权人可以债务互抵,如果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可以相抵,或者经过协商也可以抵销。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二、债权人死亡债务人还需要还债吗债权人死亡债务人还需要还债,债权人死后,债权人的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该债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五百三十条规定,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三、债权人的
    2023-04-26
    134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转让也叫债权让与,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享有的债权全部或者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债权转让是债的关系主体变更的一种形式,它是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情况下,通过协议将债的关系中的债权人进行变更。... 更多>

    #债权转让
    相关咨询
    • 什么是债务相互抵销,当事人双方互负债权,如何行使债务的相互抵销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2-14
      债务相互抵销,是指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又互享债权,以自己的债权充抵对方的债权,使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等额内消灭。债务相互抵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抵销发生的基础在于当事人双方既互负债务,又互享债权,只有债务而无债权或者只有债权而无债务,均不发生抵销。 (2)当事人双方互负的债权债务,均须合法,其中一个债为不法时,不得主张抵销, (3)按照合同的性质或者依
    • 相互欠债可以抵销债务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5-30
      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 债权债务相互抵债的相互抵债协议是怎么写的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9-16
      甲乙丙三方。鉴于: 1、截止(日期),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七万元。 2、截止(日期),乙方欠丙公司货款五万元。 3、截止(日期),丙方欠甲公司工程款五万元。鉴于以上事实,为解决债权债务,甲、乙、丙三方依法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现说三方债权债务的抵偿及归还问题达成以下协议。
    • 什么叫债务相互抵消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6-07
      抵消权为形成权,此种意思表示一经抵消权人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不须对方当事人的同意,也不以诉讼上裁判为必要。抵消的方式也无限制,抵消的意识表示发出后,不得撤回。债的抵消依其不同的发生根据,可分为法定抵消与合意抵消。其中,法定抵消由法律规定其构成要件,法定抵消的抵消权性质上为形成权,依有抵消权的当事人的单方意思表示即可发生法律效力。而合意抵消因重视当事人的意思自由,可不受法律规定的构成要件约束,当事人
    • 如何进行债权债务的互相抵销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14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