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保险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1 18:02:52 320 人看过

工程类的保险包括: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即对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科技工程等工程部分的保险。工程类保险也可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

一、建筑工程和建设工程有什么区别?

区分建设工程和建筑工程如下:建设工程包括一切建筑物、构筑物的新建、扩建、改建,建筑工程仅指工业与民用建筑物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是一个大项,建筑工程是其中之一;建设工程是为生活、生产提供物质技术基础的各类建筑物和工程设施,建筑工程是对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与安装活动所形成的工程实体。

二、建筑工程造价都由哪些组成

建筑工程造价由以下几部分构成:

1、直接工程费,即构成工程实体的各种费用,具体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等。

2、间接费具体包括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社会保障费、企业管理费等。

3、计划利润,即相关单位对于建筑工程之后的利润规划。

4、税金,即在建筑工程的整个过程所需要缴纳的费用。

三、赔付金额需要多少,如何买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

1、建筑工程一切险:承保各类民用、工业和公用事业建筑工程项目,包括道路、水坝、桥梁、港埠等,在建造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引起的一切损失。

2、建筑工程第三方责任险:是对因实施本工程而造成的财产(本工程除外)的损失或损害,或人员(业主和承包人雇员除外)的死亡或伤残所负责任进行的保险。

3、在我国还没有明确规定由谁购买保险的规定。可由发包方与施工方协商。一般情况下,“建筑工程一切险”由发包方投保;“建筑工程第三方责任险”由施工方投保。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06: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工程保险相关文章
  • 建筑工程质量保险与责任保险有哪些不同
    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凡是根据法律规定,被保险人因疏忽或过失造成他人的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应负的经济赔偿责任,均可由保险人代为赔偿。台湾学者梁*贤也指出:责任保险者,谓责任保险人于被保险人对于第三人,依法应负赔偿责任,而受赔偿请求时,负赔偿责任之保险。建筑工程质量保险类似于责任保险的地方在于发生约定的保险事故时,保险人均需代投保人承担一定的责任。两者的保险益相同,都是一种消极保险利益。但建筑工程质量保险与责任保险在保险责任范围与免责范围有明显不同:责任保险中保险责任的范围主要是人身伤害或各种财产上的间接损失,不包括保险标的物自身的损失,而建筑工程质量保险的保险责任范围却恰恰含有因质量缺陷而造成的保险标的物自身的损失,不包括人身伤害和财产上的间接的损失。以中国**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产品责任保险条款为例,其保险责任为:由于保险单及明细表中所列被保险
    2023-04-27
    89人看过
  • 建设工程工伤保险规定是哪些?
    一、建设工程工伤保险规定是哪些?工程业主和施工单位必须联名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施工单位必须为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责任保险。被雇人员在施工工地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人员的伤残、死亡,不管雇主有无过失,都必须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为确保施工安全,减少施工企业法人的经济负担,施工企业法人可以通过投保雇主责任险,将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因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伤残、死亡而产生的依法应由雇主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也就是将施工企业的经济损失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承担,以减少施工企业的经济损失,便于事故的及时处理。工伤保险的缴纳比例主要是根据用人单位的行业风险类别来确定的。建设工程中,工伤保险的缴纳比例一般为1%;但是,也有的企业缴纳0.5%和2.0%等。各地区关于缴费比例各不相同,就建筑工程工伤保险缴费比例要到人社部门具体询问政策。完善工伤保险费计缴方式。按用人单位参保的建筑施工企业应以工资总额为基
    2023-06-16
    452人看过
  • 工伤保险认定范围与工伤保险报销的程序有哪些
    工伤保险认定范围(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4)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6)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活动的;(7)因工、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单位工作后旧伤复发的;(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以及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失踪的,或者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9)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
    2023-05-05
    500人看过
  • 建筑工程意外险的保障项目有哪些
    建筑工程意外险一般是以团体的方式购买的,计费方式有三种可选择,可采用以工程合同总造价、建筑面积、人数三种方式来计算所需的保费要多少,通常是记名投保,人员更换操作不复杂,很简单便捷的。可给被保者提供以下保障:1、意外伤害身故伤残保障被保者由于发生以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的身故,保险公司会承担身故保险金的赔付责任。被保者由于意外伤害直接原因致残的,保险人按保险单所载被保者意外伤残保险金额及该项身体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承担残疾保险金的赔付责任。2、意外伤害医疗保障被保者在工期间、因公外出期间或因公往返建筑工地途中发生意外,在保险合同指定的医疗机构治疗所需要支付的在保险的理赔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可按照合同的约定获得赔偿。此外要注意:主要除外责任,以下原因导致的损失是不赔偿的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者故意杀害、伤害;被保险人者由于违法、故意犯罪或拒捕;被保者由于欧斗、醉酒、自杀、故意自伤及服用、吸食或注射
    2023-06-25
    427人看过
  • 浙江舟山工伤保险申请流程有哪些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以后,单位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可以向社保中心提交工伤保险申请,这样就可以为您的职工办理相关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申请有哪些流程呢?本文将为大家详细讲述浙江舟山工伤保险申请流程。浙江舟山工伤保险申请流程工伤保险申请材料1、工伤医疗待遇申请单位填报《工伤保险待遇结算表》,并提供以下资料:a、《工伤认定书》(属于首次申报工伤保险待遇的需提供原件);b、属于门诊治疗的报送:病历本、门诊费用发票、药品和诊疗项目清单、检查报告等材料的原件;c、属于住院治疗的报送:住院费用发票、住院费用清单、出院小结、检查报告单等材料的原件;;d、工伤职工因伤情需要跨地区转诊转院的,应事先由主治医疗机构出具转院证明,填报《转院申请表》,经社保经办机构审批同意后方可前往。2、伤残待遇申请单位填报《工伤保险待遇结算表》,并提供以下资料:a、《工伤认定书》复印件(属于首次申报工伤保险待遇的需提供原件);b、
    2023-05-30
    329人看过
  • 职工医疗保险的保险作用有哪些?
    医疗保险是指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照国家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按时足额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也是员工生病的基本保障。那么,职工医疗保险的作用和好处是什么呢?首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依法保障职工基本医疗权利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是通过法律法规强制实施的。实行社会统筹医疗基金与个人医疗账户相结合的基本模式。和养老、工伤、失业、生育保险一样,都是社会保险的基本保险。其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标准如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根据各自的支付范围分别核算,不得相互占用。(1)个人账户用于支付门诊费用、住院费用和定点药店购物费用。(2)统筹基金用于支付住院医疗和部分门诊重疾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有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起付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当地员工年平均工资的10%左右,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控制在当地员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由个人账户支付或个人支付。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
    2023-08-08
    455人看过
  • 社保退工流程有哪些?
    社保退工办理流程是:准备好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参保人本人的身份证、职工档案、企业职工退休核准表等材料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办理退休手续,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符合退休条件的,确认缴费情况和基本信息,到指定银行办理养老金代发借记卡。一、退休怎么办理手续个人要办理退休手续应带齐本人的身份证件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的窗口办理退休审批手续,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符合退休条件的,带退休审批表、本人身份证到个人缴费窗口确认缴费情况和基本信息;到指定银行办理养老金代发借记卡。二、社保卡处于封存状态能用吗社保卡封存了一般不能再使用。因为社保卡帐户的封存是指持卡人由于自身的一系列原因致使社保缴存出现中断,而社保此时无法转移且又不符合销户条件时,中断缴存的社保卡帐户需要进行暂时封闭,封存的社保卡帐户称为封存户。社保卡一般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是由各地方人力资源和社会
    2023-03-26
    457人看过
  • 职工报销生育保险有哪些条件与流程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1)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的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并履行了缴费义务,且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累计满3个月的企业职工。(2)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职工。(3)以上条件须同时具备。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申领:1、申请人提供资料:a、计划生育证
    2023-05-05
    240人看过
  • 有哪些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待遇一共包含以下四项:(一)工伤医疗期间待遇:医疗费、康复费等七项;(二)根据伤残等级,可领取伤残补偿;(三)如果因工伤死亡的,可获赔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四)其他工伤待遇。一、工伤待遇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工伤待遇的法律规定: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根据生活自理障碍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根据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工亡职工近亲属按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其他。二、工伤保险条例护理费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
    2023-02-16
    103人看过
  • 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支付哪些费用,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程序有哪些
    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支付哪些费用(1)工伤保险待遇支出,即用于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职工个人待遇方面的支出,包括工伤职工的医疗费、生活护理补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辅助器具配置费、康复性治疗费,职工因工死亡后其亲属从经办机构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2)劳动能力鉴定费用,指在劳动能力鉴定过程中,聘请医疗专家对工伤职工的劳动能力进行鉴定所支出的费用。(3)储备金支出,用于统筹地区重大事故的调剂支出。(4)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程序基金支付分为两种情况,一是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发放给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或委托银行、邮局、社区进行社会化发放;二是工伤医疗费、职业康复费、辅助器具费的支付方式还处在探索和调整过程中,尚没有固定的、具体的模式,现介绍几种支付方式,供参考
    2023-05-08
    438人看过
  • 购买工程工伤保险需要哪些资料
    1、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基本情况表;2、职工原始工资发放明细表;3、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减少报告表;4、参保职工工资收入月报表;5、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程序:每月10日至月底申报参保人数和缴费工资总额,参保单位须按月申报缴费。缴费基数按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至300%核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023-05-09
    282人看过
  • 保险理赔需要哪些流程,保险理赔的原则有哪些
    一、保险理赔需要哪些流程保险理赔需要按照《保险法》规定的如下流程进行:第二十二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第二十三条规定: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
    2023-03-26
    434人看过
  • 工伤保险如何报销,工伤保险待遇有哪些
    工伤保险是在职职工都应该享受的一项基本权利,在职职工发生工伤时刻享受工伤保险报销的待遇。本文将为参保人介绍工伤保险如何报销。工伤保险如何报销?用人单位于每月10日前到社保分中心办理申报结算手续。分中心为用人单位打印相关待遇核定表,用人单位核对无误后加盖单位经办人章确认。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可通过代发机构于每月20日划拨到工伤职工或供养亲属社发账户;其它待遇发放至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代发;联网结算的医疗(康复)费支付到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费支付到协议配置机构。工伤保险报销范围:以下各种发生在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以下简称市劳鉴中心)核准的工伤医疗期、康复期内的医疗费用,属于工伤医疗费用报销范围:1、工伤保险参保人在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与工伤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2、工伤保险参保人发生工伤后遵循就近抢救的原则,在非工伤协议医院发生的与工伤直接
    2023-05-05
    66人看过
  • 我国工程质量有哪些风险?
    工程质量有哪些风险:一、质量不合格根据我国GB/T19000-2000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的规定,凡工程产品没有满足某个规定的要求,就称之为质量不合格;而没有满足某个预期使用要求或合理期望的要求,称为质量缺陷。二、质量问题所有的不符合质量要求和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情况,必须进行返修,加固或报废处理,由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低于5000元的称为质量问题。三、质量事故凡是工程质量不合格,必须进行返修,加固或报废处理,由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以上的成为质量事故。1、按事故造成损失程度分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
    2023-04-19
    468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程保险费是指建设项目在建设期间根据需要实施工程保险所需的费用,包括以各种建筑工程及其在施工过程中的物料、机器设备为保险标的的建筑工程一切险,以安装工程中的各种机器、机械设备为保险标的的安装工程一切险,以及机器损坏保险等。... 更多>

    #工程保险
    相关咨询
    • 工程公司的员工有哪些工伤保险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8-27
      按照比例进行缴纳:建筑单位工伤保险基准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1.3%。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第三款的授权,对建筑、服务、矿山等行业中难以直接按照工资总额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按照特殊方式进行缴费的规定。其中建筑施工企业可以实行以建筑施工项目为单位,按照项目工程总造价的一定比例,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 由于行业不同,工伤保险的缴费肯定不一样。针对工伤风险程度,对行业的划分为三类,其工伤保险缴费费率
    • 工伤保险有哪些赔偿?工伤保险有哪些赔偿?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9-08
      《》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
    • 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程序有哪些?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6-12
      一、基本医疗保险登记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需到区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区县社保中心)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手续。用人单位需按规定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表一)和《社会保险补充登记表》(表二);并录入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的“信息采集软件”。在办理参保手续时,将单位基本信息导入软盘连同纸介一并上报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由区县社保中心为其建立单位基本信息库。二、个人基本信息采集初次参
    • 领取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的具体程序有哪些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07
      工伤保险是由用人单位缴纳,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了工伤保险,说明已经再就业,不能再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一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
    • 在建工程中,建筑工程保险的特点有哪些?建筑工程保险的特点是什么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2-15
      建筑工程保险的特征有: 1、承保风险的特殊性。建筑工程保险承保的保险标的大部分都裸露于风险中,同时,在建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始终处于动态过程,各种风险因素错综复杂,风险程度增加。 2、风险保障的综合性。建筑工程保险既承保被保险人财产损失的风险,又承保被保险人的责任风险,还可以针对工程项目风险的具体情况提供运输过程中、工地外储存过程中、保证期间等各类风险。 3、被保险人的广泛性。包括业主、承包人、分承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