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强制执行有争议财产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5 22:10:28 382 人看过

有争议财产如果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执行的财产,例如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专属于被执行人的人身损害赔偿金等,不能强制执行;如果不属于的,则在权属明确后,仍然可以强制执行。

一、法院应该如何执行担保人

债务有生效判决确认的情况下,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可以列为强制执行对象,法院会采取查封、冻结、拍卖、划扣等措施执行其名下的财产,对拒不履行的还会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措施,如擅自违反以上限制则涉嫌刑事犯罪,则可能被提起刑事诉讼。强制执行范围仅限于个人财产,不会牵涉父母、子女等。还有,强制执行以不影响被执行人基本生活需要为底线,譬如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不得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唯一居住用房。担保人被执行后,有权向债务人提起诉讼,向债务人追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没有可以执行的财物,法院会中止执行,待有条件执行后再恢复执行。

二、法院判了还钱对方不还怎么办

对于不执行法院判决书偿还债务的,债权人可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三、欠钱孕妇会被强制执行吗

会被强制执行。申请人申请执行的情况下,被执行人是孕妇的,法院是可以执行孕妇财产的,怀孕不是免除强制执行的理由。但是不能执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8日 10: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没有财产,就不能强制执行了吗
    没有财产的中止执行,等其有财产的时候再执行,并不是就不执行了。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可以由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以促使被执行人自觉早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一、被法院拉入黑名单是什么意思一、所谓法院“黑名单”,是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3〕17号),为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人民法院建立失信人员信息库,对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其他方式予以公布,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进行信用惩戒。二、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在星级以上宾馆、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不能购
    2023-03-27
    87人看过
  • 财产被冻结后是否仍能进行强制执行?
    如果财产是因为本案被冻结了,是可以继续强制执行的。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如果被执行人没有按照法院的执行通知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有权冻结被执行人的存款、股票等财产,但不可以超出被执行人应履行义务的范围。但是如果是因别的案件冻结的,不能够继续强制执行。夫妻共同财产是否会被冻结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被法院进行冻结。如果是共同债务,可以用共同财产支付(执行),如果是单方个人债务须析产,用个人财产部分支付与执行。夫妻不履行共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可以冻结其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
    2023-07-01
    422人看过
  • 强制执行前能不能财产转移
    强制执行前不能财产转移。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2、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3、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4、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5、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6、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一、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有哪些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一、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实施拘传。二、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三、人民法院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可以
    2023-03-22
    256人看过
  • 被抵押财产可否强制执行
    律师解答:不可以强制执行。被抵押财产不可以强制执行。不能强制执行的财产有哪些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五)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六)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八)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
    2024-04-20
    463人看过
  • 财产不能强制执行是什么
    财产不能强制执行,是指法院在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时,对于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以及基于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而产生的给付请求权等权益不能予以执行。一、欠债多少可执行房产欠债满足一定的法定条件可执行房产。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债权人需要提出请求法院强制执行后法院才会进行查封房子。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二、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拍卖的房屋吗?法律从来没有规定被执行人只有一套住房时不可以强制执行。《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中,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同时又规定: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
    2023-06-21
    219人看过
  •  能否强制被执行人提供家属的财产?
    这段内容讲述了被执行人无法偿还债务时可以申请中止或延缓执行,并且可以强制配偶共同财产,但父母不能被强制执行。家属只要愿意是可以代为清偿,但不是义务。被执行人目前无法执行,可以申请暂缓执行,但是要提供担保,或者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延缓执行期限,经证实没有清偿能力的,向法院申请适当减免。如果被执行人没有足够的钱来偿还债务,就不能强制其家属提供担保。如果被执行人无法偿还债务,可以申请中止或延缓执行,并且可以强制配偶共同财产,但父母不能被强制执行。家属只要愿意是可以代为清偿,但不是义务。被执行人目前无法执行,可以申请暂缓执行,但是要提供担保,或者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延缓执行期限,经证实没有清偿能力的,向法院申请适当减免。 【 核 心 内 容 】 被 执 行 人 无 法 偿 还 债 务 时 , 家 属 可 以 代 为 清 偿 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被执行人无法偿还债务时,家属可以代为清偿吗?答案
    2023-09-02
    282人看过
  • 法院强制执行的财产能否行使破产撤销权
    对于“法院强制执行的财产能否行使破产撤销权”回答如下一、行使破产撤销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35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受理破产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法院强制执行的财产能够行使破产撤销权。二、破产企业无效行为1、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2、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3、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4、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5、放弃自己的债权。破产企业有前款所列行为的,清算组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回财产。追回的财产,并入破产财产。这一破产撤销权制度,虽然在法律上给予了债权人适当的救济权利,但由于该规定过于简单,在审判实践中操作性差,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不完善,因此,在立法上需要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破产撤销权制度,以便在司法实践中进一步扩张破产撤销权的适用范围和行使主体等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3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
    2023-03-03
    452人看过
  • 租赁的别人的财产能否被强制执行
    租赁的别人的财产不能被强制执行。债务人对该财产不享有所有权,而法院不能强制执行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只能执行属于债务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合法财产。一、欠钱多少可以报警呢欠钱无论多少,都可以报警处理的。但是,欠钱不还属于民事纠纷,一般报警,警察也是协调,作用并不大。对方欠钱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处理,法院出具判决书之后,如果债务人依然不履行义务,则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债务人名下的财产。二、公积金能被财产保全吗对住房公积金的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案件立案、审理过程中,对住房公积金实施的查询、冻结,为了保障审判能得以顺利执行的一种等司法措施。住房公积金作为一种个人储蓄、单位资助、专项使用的住房长期储蓄,其中一部分就是从个人工资中扣除的,属于工资的一部分且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5条中执行财产的豁免范围,因此可以作为个人财产在诉讼前或诉讼中进
    2023-06-26
    497人看过
  • 家属财产是否适用于执行强制执行?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地的法院只能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强制执行与案件无关的财产。根据我国法律得规定,利害关系人由于紧急情况不立即申请保全的措施,不立即申请保全将对其合法的权益造成无一定损害的,可以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或者是被申请人的住所地,以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仲裁裁决可以强制执行吗民商事仲裁与其他民间性质的解决纠纷方式最显著的不同,在监于仲裁裁决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仲裁裁决作出以后,义务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觉履行给付义务,使仲裁裁决得以实现。但是,如果义务大在规定的期限内拒不履行仲裁裁决书中所确定的义务,权利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之所以要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是由于仲裁机构不具有实施法律上的强制措施的权力,而只能通过国家的审判机构来强制实现。(1)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裁决必须具有执行的内容。仲裁裁决在种类上有确认法律关系
    2023-07-01
    272人看过
  • 强制执行后的产权能否再次执行
    强制执行后的产权若是被执行人已经将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申请人是不能再次申请执行的。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此时也不能再次强制执行。强制执行后的产权能否再次执行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申请执行人以被执行人一方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为由申请恢复执行,人民法院经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恢复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不予恢复执行:(一)执行和解协议履行完毕后申请恢复执行的;(二)执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四)其他不符合恢复执行条件的情形。
    2022-07-12
    109人看过
  • 强制执行前可否进行财产转移?
    这段内容讲述了在强制执行之前,任何将财产转移的行为都是非法的。被执行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行为都是被罚款、拘留的。如果情节轻重,还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此外,财产转移一般指恶意转移财产。在强制执行之前,任何将财产转移的行为都是非法的。根据相关规定,被执行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财产转移一般指恶意转移财产。 强 制 执 行 前 如 何 进 行 财 产 转 移 ?在强制执行前,进行财产转移可能涉及到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被执行人需要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如逾期不履行,则其财产可能面临强制执行。那么,在强制执行前如何进行财产转移呢?首先,被执行人需要
    2023-09-05
    470人看过
  • 行政复议期间能否进行强制执行
    一、行政复议期间能否进行强制执行行政复议期间能进行强制执行,但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等情形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强制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中有违法行为或者扩大强制执行范围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二、行政复议期间进行强制执行的流程1.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2.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3.受理。人民法院接到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申请,应当在五日内受理。行政机关对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有异议的,可以在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2024-01-20
    179人看过
  • 达成的婚内财产协议公证能否为强制执行依据?
    达成的婚内财产协议,公证不能强制执行。在中国,只有法院的判决书和调解书才能申请强制执行。婚内财产协议应先向法院提起诉讼,取得法院裁决文件后方可申请强制执行。男女双方可以同意,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属于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所有或者部分所有。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办理婚内财产协议公证要注意哪些办理婚内财产协议公证要注意的事项:1、当事人在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书中,应对各方财产的归属作出明确约定;2、当事人在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书中,应对各方婚前(或婚后)债务的清偿作出明确约定;3、夫妻签订的婚内财产协议书的内容应符合法律,符合社会公共利益,不违背社会公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
    2023-07-04
    430人看过
  • 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和解协议?
    一、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和解协议达成和解协议后,一方不履行的,能不能申请强制执行,分两种情况处理:(1)如果不是在法院执行阶段达成的和解协议,一方不履行的,不能直接申请强制执行,而是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当事人履行;(2)如果在执行阶段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当事人不履行的,权利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强制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二、强制执行申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2、申请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一般来说,只有生效法律文书载明的权利人才能申请执行。但申请人是公民已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继承其经过法律文书
    2024-01-26
    116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产权有争议能否强制拆迁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22
      依据国务院590号令精神,房屋征收是房屋征收人对房屋所有权人进行征收补偿,产权不明或产权有争议造成被补偿人不确定。因此无法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在590号令第二十六条规定了逾期达不成协议或产权不明的由征收部门报市人民政府作出《房屋补偿决定》,决定书中明确了补偿金额和安置方案,及不服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期限。征收人的补偿决定经法院裁定生效后,征收人可以依据裁定书规定组织强制搬迁,实际
    • 财产可以强制执行,但是不能强制强制执行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28
      如果有证据证明属于家庭共同财产的话,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共同财产里属于被执行人的份额。家庭共有财产是指在家庭中,全部或部分家庭成员共同所有的财产。家庭共有财产具备以下特征:1)、家庭共有财产的形式以家庭成员间的共同生活关系的存续为前提。2)、家庭共有财产只能产生于具备某种特殊身份关系的家庭成员之间。3)、家庭共有财产有家庭成员共享所有权。4)、家庭共有财产的形成主要是家庭成员在共同生活期间的共同劳动收
    • 能否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租赁出去的财产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6
      如果贷款逾期未还,法院可以强制执行的。
    • 房产归属争议可以强制执行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6-02
      房产归属纠纷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
    • 公司欠款法人财产能否强制执行?
      宁夏在线咨询 2024-11-23
      在实践中,当公司因欠款问题遭到债权人追讨时,法院通常无法强制执行法定代表人个人的财产来偿付债务。这是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在面对外债时通常应有其自有的财物用以履行赔偿义务,而作为商业实体的法定代表人则无需介入此类业务领域。这主要是由于公司具备的独立人格特质所决定,代表法人身份的个体(即法人代表)在法律上并没有为公司的债务承担直接的连带责任。然而,如果法人代表变更为其他人,他们就需要对原公司的债务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