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收人看清楚:拆迁维权有时限,这几个时间节点一定不能错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09 21:19:18 166 人看过

最近,爱土拆迁律师团接到了很多当事人来咨询,发现都是三五年,甚至是十多年的拆迁案件。有的下发了征收补偿决定,有的被强拆之后七八年,现在才打电话来进行法律咨询。让律师又感叹又痛惜,事情过去太久,已经根本无法走法律程序维权。

很多的当事人忽略了对拆迁维权期限的关注,也有很多关于维权期限的错误认识。今天爱土拆迁律师特意跟大家介绍一下,拆迁维权的几个关键时间节点。

拆迁练习题:都来找一找,王先生错过了哪些维权时间节点?

案例:王先生家在农村,2014年的时候,政府搞开发要进行拆迁。在2014年8月份的时候发布了征收公告,同年9月份下发的安置补偿方案。

因为对于补偿不满意,王先生跟拆迁方一直没有谈拢补偿。在2015年3月份,国土局对王先生家下发了责令交出土地决定,王先生还是不认可。于是当地政府在9月份向当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经过审理之后,于2015年12月下发了强制执行的裁定。

上诉案例中涉及到多个时间,哪到底哪些时间节点在咱们在维权中不容错过的呢?

实践中,如果进行征地拆迁维权,最为关键的是要掌握听证的期限,复议和诉讼的期限。

第一个重要的时间节点:听证的期限

拆迁中的听证主要是有两方面,一是针对拆迁安置补偿方案的听证,一是针对拆迁项目的听证。前者是依申请进行的听证,后者是由政府主动组织的听证,比如是建设影响周边环境的污染企业等,需要在立项的时候组织公众参与。今天我们讲的主要是依申请进行的听证的时限。

根据《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九条规定,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第二个重要的时间节点:复议和诉讼的期限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是被拆迁人在拆迁中最常用到的维权方式。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对象是拆迁方的具体行政行为,那实践中到底哪些行为是可以提起复议和诉讼的呢?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中规定,可以针对征收决定,征收补偿等具体行政行为提起复议和诉讼。行政复议的期限是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另外《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般在拆迁方下发的法律文书中,都会载明行政复议期限和行政诉讼起诉期限。但如果文书中没有告知期限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8〕1号)第六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复议决定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期限的,适用前款规定。

从上诉中我们可以明确了,王先生如果要对补偿方案申请听证的话,应该在补偿安置方案发布的10个工作日内,要对征收决定和征收补偿决定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话,应当自在收到相应的法律文书之日起,在60日内依法申请复议,6个月内依法申请诉讼。如果法律文书中并没有起诉的期限,那么最长在1年内,王先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此,提醒广大的被拆迁人,多关注拆迁维权的时限,学习拆迁维权的法律知识,以免错失良机。如又不懂的地方,可以及时专业的征地拆迁律师,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5日 17: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征地批文不足,能否控制拆迁时间节点?
    不可以控制拆迁的时间节点。因为没有批文等于没有资格,若擅自拆迁是一种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没有征地批文政府征地合法吗没有批文,那么土地征收必然是违法的。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没有征地批文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的,而对土地进行征收的,是需要非法征地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
    2023-07-06
    63人看过
  • 房屋拆迁7个维权节点,被拆迁人知道有哪些吗?
    2011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施行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进入了有法可依的新阶段——政府必须严格依照法定流程实施征收补偿,而被征收人则应对这一流程中的若干重要时点准确把握,为自己的法律维权保留机会,而不至于让时点偷偷溜走,最终坐等强拆来袭。那么,房屋拆迁究竟有哪些法定必经程序呢?需要被征收人重点掌握的关键时间节点又有哪些呢?在明律师将为您做全面解读。1、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收补偿费用到位。《条例》第12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2、征收决定+征收补偿方案。《条例》第8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第10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
    2023-06-17
    246人看过
  • 征收拆迁时需要对这几个问题有了解
    一、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属于哪类合同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属于行政合同、行政类协议。因为房屋拆迁事项属于行政机关依据其职权对被拆迁人实施征收拆迁的行政行为,所以房屋征收拆迁所涉及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同样属于行政行为,属于行政合同、行政类协议。二、房屋征收补偿资金由谁出行政房屋征收补偿资金由谁出,我们要看征收拆迁所涉及的征收、安置补偿方案等文件才能知晓。对于有些内部文件通常不会公开告知,被拆迁人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获取这些文件。三、房屋最低多高才能补偿房屋最低2.2米高才能补偿,要是低于2.2米就难以主张获得拆迁安置补偿,若是高于2.2米便显而易见,应当依法获得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所依据的是《建筑面积计算规范》3.0.1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自然层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之和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对于房屋建设已经过批准,但至拆迁时未建
    2024-01-23
    278人看过
  • 买房需弄清楚贷款与过户的几个时间点
    买房时贷款,过户谁先谁后?梅女士今年6月份买房,全款买房还差很多现金,梅女士选择贷款,从签完合同、评估到银行面签办理的都十分顺利,银行很快也批准了梅女士的贷款,然后与卖方过户,她心想着贷款手续一办完就能搬进新家了,可是等了几天都没有动静,有些不明就理?专家指导:购房人如若选择贷款,需要弄清楚贷款与过户的时间顺序。像梅女士这种情况银行批贷后,过户还有一定时间,过完户银行再放贷,待新的房本下发后借款人再去银行办理相关房屋抵押手续,就此贷款流程才算办理完成。从简单流程来看,基本上是:“双方签订买卖合同→收齐基本资料→房产实地评估→银行笔录、面签、交首付款→批准贷款→过户→放款→领新房本→抵押登记”。借款人需要先办理银行的贷款流程,也就是说办齐贷款手续后,银行受理批准贷款,买卖双方再去过户,然后银行再放贷款直接存入业主的账户内。“伟嘉安捷”指出,如果借款人是委托房产中介或者金融担保服务机构,他们会
    2023-06-11
    340人看过
  • 征收维权中的维权期限不要错过了
    征收维权中,被征收人有权发起的众多法律程序,均有其法定的起诉、申请期限。一旦“过期”,被征收人就将丧失通过此法寻求救济的可能。本文,在明律师为大家梳理最为常用的那些发动某一救济程序的“期限”,希望广大被征收人能够将它们牢记,以免“过期”……一、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行政复议法》第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二、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行政诉讼法》第46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45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
    2023-05-22
    406人看过
  • 这几个维权高墙被拆迁人应当知道
    在棚户区改造类项目中的“围墙”逼迁,在明律师已经介绍过多起了。无疑,“出门就撞墙”的事情,在征收拆迁领域绝不止这一类。许多被征收人却仍然抱定了“不撞南墙不回头”的决心,近乎偏执地做着无望的抵抗。那么,被征收人究竟该怎么做才能避免在维权中不断撞墙呢?维权高墙之一:过早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以外的其他“协议”在明律师曾多次讲过,征收维权是讲究一个顺序、逻辑的,通常而言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是在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后,且房屋价值评估完成后才能进行的步骤,对于被征收人而言更是决定性的一步。签了,与没签,区别巨大,无需赘述。而实践中,许多被征收人却仍然在征收方的种种政策游说下过早在一些材料上签字,尤其是所谓“先行搬迁拆除协议”“预征收协议”。这类协议本身缺乏明确的法规依据,政策性极强,且都是冲着尽早拆掉被征收人的房屋去的,对于被征收人的依法维权而言实在是大大的不利。事实上,即便是被征收人拒绝签订这些协议,也不会影响
    2023-05-22
    255人看过
  • 拆迁禁养中,被拆迁人一定要学会这几点
    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通知中要求,2017年年底前,各地区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各级政府对畜牧养殖场的整治拆迁工作也由此展开,其方法主要是通过划定禁养区,然后对禁养区内的养殖场进行拆迁。据此,各地农村养殖户开始恐慌了。在大形势下,大部分的农村养殖场将面临拆迁。这对农村养殖户来说,无疑是寒冬。如何渡过这养殖场拆迁阶段,将直接影响到之后的生活发展。对于拆迁养殖户来说,养殖场拆迁之后,把握市场需求,提高经营能力,及时调整方向是必修课程。但前提是需要有足够的经营资本才能开启后期的再一次创业,而这足够的经营资本就要靠眼下养殖场的拆迁补偿了。毕竟,对于大多数养殖户来说,尤其是农村养殖场的养殖户,养殖场的经营收入是自己最主要甚至是唯一的经济来源。只有合理的、足够的拆迁补偿才能够支撑养殖户过渡到新的生活模式。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如是说。那如
    2024-01-03
    89人看过
  • 被拆迁人千万不能错过的期限
    古希腊有句谚语:“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该句虽不够严谨,但是却阐释了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诉讼时效。拆迁同样适用时效制度,被拆迁人如不能及时行使权利,那么将错过维权的最有利时机。今天,晏清律师向各位介绍拆迁过程中一项非常重要的期限—征收补偿决定的诉权期限,一旦错过该期限,将很难改变拆迁方的出价,同时征收单位将有权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维权亦将举步维艰。案例:家住合肥市包河区xx区xx村的侯先生,因房屋涉及商业房地产项目建设,被纳入征收范围,于2021年7月收到征收单位下发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载明了产权调换、房屋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补偿费等内容,但拆迁补偿很低,根本不能满足侯先生一家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活有保障,于是侯先生找到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王律师进行咨询,王律师以及晏清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团队通过分析侯先生收到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上面明确载明:“如对本征收补偿决定
    2024-01-30
    197人看过
  • 被拆迁人错过这个期限,将很难改变拆迁方的出价
    古希腊有句谚语:“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该句虽不够严谨,但是却阐释了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诉讼时效。拆迁同样适用时效制度,被拆迁人如不能及时行使权利,那么将错过维权的最有利时机。今天,晏清律师向各位介绍拆迁过程中一项非常重要的期限—征收补偿决定的诉权期限,一旦错过该期限,将很难改变拆迁方的出价,同时征收单位将有权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维权亦将举步维艰。案例:家住合肥市包河区xx区xx村的侯先生,因房屋涉及商业房地产项目建设,被纳入征收范围,于2021年7月收到征收单位下发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载明了产权调换、房屋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补偿费等内容,但拆迁补偿很低,根本不能满足侯先生一家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活有保障,于是侯先生找到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王律师进行咨询,王律师以及晏清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团队通过分析侯先生收到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上面明确载明:“如对本征收补偿决定
    2024-01-21
    272人看过
  • 拆迁户看过来,你的征收维权快要“过期”了!
    无论什么食物,都讲究一个保质期,无论什么东西,都逃不过时间的魔爪。对于权利,是我们每个人都可以行使的,但是行使也是有期限的,任何权利的行使,我们都要讲究时效性。在征地拆迁中,权利受到侵犯,大家第一时间就是想到维权,有的人就会想,先不着急,等我有空了,闲下来了再去维权,一忙就是几个月;有的人,权利受到侵犯,想要维权,却不知道该如何维权。今天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在征地拆迁中遇到补偿价格不合理、权利被侵犯,我们该在什么时间维权?一、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行政诉讼是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国家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法院提起的诉讼。【直接提起诉讼】行诉法第46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复议后提起诉讼】行诉法45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
    2024-02-01
    150人看过
  • 征地拆迁补偿太低?维权之前先搞清楚这两件事情
    “以法律之力,保护我们的土地和家园!”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来到“爱土之声”。今天,我们来给大家讲一讲拆迁维权之前应该注意的两个问题。征地拆迁时,因为涉及到的利益较大,很容易出现违法征地,违法拆迁的情形。作为普通老百姓,由于被征收人大多数都是第一次遇到征地拆迁,对于拆迁程序不熟悉,对拆迁的操作模式不了解。面对拆迁方一些措辞强硬的通知,带有威胁性的说辞,又抑或被停水停电,房屋遭到强拆等,被征收人往往不知所措。权利遭到侵害,我们可能想到的是要讨个说法,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维权。但是,维权之前,我们首先要确保我们自己是理性的,而不是冲动、盲目的。怎么才能做到理性维权呢?爱土拆迁律师团认为,首先要搞清楚以下两件事情。第一件事情:现在拆迁方给我的补偿与按照法律规定我应得的补偿之间,究竟有多大的差额,这个差额是否值得我去维权。做什么事情,首先要搞清楚为什么要做,也就是我们做事的目的,如果没有目的,那就容易变
    2024-01-17
    456人看过
  • 80%的拆迁户被强拆,是因为不清楚这两个“责令”!
    在征地拆迁的过程中,由于补偿不合理,很多老百姓都不愿意自己的房屋或者土地被纳入拆迁范围,有的选择不理性抵抗,有的采取避而不见。但是都会收到这两个责令交出土地决定和责令限期拆除决定文件,很多人不知道这两个文件有什么用,但是你需要知道的是,从你收到文件的开始,就意味着你家房屋已经迈入了被强拆的大门。下面爱土拆迁律师团为大家科普两个“责令”,即责令交出土地决定和责令限期自行拆除决定讲什么,我们当事人收到后如何应对。一、作出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有什么法律依据?谁是行政主体?收到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后,我们该如何应对?1.法律条文《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作出的行政机关我们都知道作出责令交出土地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只能是县、市、省国土资
    2024-02-01
    408人看过
  • 那些违建是否一定会被限期拆除?看完这3个方面就全清楚了!
    违建是否一定会被责令限期拆除?城市和农村有区别吗?有“一般违法”和“严重违法”之分吗?新增违建“零容忍”无可非议,存量违建真的也要一律强制拆除吗?本文,在明律师结合多年代理此类维权案件的经验,从3大方面解析这些问题【要点一:违建不会全部被限期拆除】在明律师不绕弯子、直截了当地摆出我们的结论,因为这是有法律和政策两方面依据的。就法律层面而言,对于违反《土地管理法》的违法用地类违建,《土地管理法》第76条明确规定,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故此,即便是针对违法情节较为严重的“违法用地”类违建,其处置仍需严格依法区分对待,而不会“一刀切”地全部予以拆除。这完全符合依法行政原则和行政法领域的“最小损害原则”——即在符合土地利用
    2023-05-22
    171人看过
  • 在签署合同时,记住要清楚地看到这些细节
    因此,买方不能忽视合同的重要性。他们必须记住在签字前仔细研究合同。不看任何东西就不要签合同。特别是以下事项第一,“五证”必须完整所谓的“五证”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但是,你关注的是国有土地使用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果这两个证书是合法的,就不会有问题。在广州,你可以在阳光家园网站上查看商品预售证书,或者让销售人员直接出示。此外,在查看“五证”时,记得查看原件。不要因为各种销售原因而支吾其词a>合同文本必须是标准的合同文本有统一的打印标准,并应根据文本逐一填写。此外,合同很容易隐藏。开发商有时会在一些关键的地方留下空白,所以在签订合同时,你应该仔细检查每一个条款,尤其是关键信息,并确保与开发商仔细核实。第三,权利和义务必须平等为了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我们还应该注意条款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否平等,尤其是开发商
    2023-05-07
    31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拆迁多长时间能够维权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27
      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自知道其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或本级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为有些行政行为是不能直接诉讼或不能进行诉讼的,所以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还是要引起重视的。其次,提起行政诉讼程序的法定期限分为两种,一种是经过行政复议再提起诉讼,一种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劳动维权不可错过的时间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27
      劳动者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民事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或者申请工伤认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等,一定要注意在法定的时限内提出申请。如果超过了法定时限,有关申请可能不会被受理,致使自身权益难以得到保护;即使被受理,也可能因为超过法定时限而请求主张得不到支持。主要的时限包括: (1)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应当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即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向劳
    • 到底哪些是间接转让股权对这个一点都不清楚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09
      公司本身的资产不会因为股权转让而发生变更,公司股权转让转变的是股权的所有人,公司的资产的性质不会发生变化。但是因为公司的控股权已经发生了变化,那么控股股东已经通过对公司的控股控制力对公司资产的掌控。实现了间接持有公司资产的目的。 北京姜德福律师4-2710:49
    • 拆迁多少时间维权有效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08
      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自知道其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或本级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为有些行政行为是不能直接诉讼或不能进行诉讼的,所以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还是要引起重视的。其次,提起行政诉讼程序的法定期限分为两种,一种是经过行政复议再提起诉讼,一种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对这个时间节点,规定的很模糊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05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就是说,劳动合同期限1年的试用期,可以是1个月,也可以是2个月。3年期限的劳动合同,那么也可以1个月、2个月、3个月、4个月、5个月、6个月,但不能超过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