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税特点有哪些,如何划分财产税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7 09:20:57 103 人看过

一、财产税特点有哪些

①土地、房屋等不动产位置固定,标志明显,作为课税对象具有收入上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②纳税人的财产情况,一般当地政府较易了解,适宜由地方政府征收管理,有不少国家把这些税种划作地方税收。如国外课征的财产税,当前是地方政府收入的主要来源,占其地方税收总额的80%以上。

③以财产所有者为纳税人,对于调节各阶层收入,贯彻应能负担原则,促进财产的有效利用,有特殊的功能。

二、财产税的分类是怎样的

财产税是对纳税人的财产课征。这种税收可以是对纳税人拥有的财产课税,也可以是对纳税人转移的财产课税。财产课税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拥有的财产价值或纳税人转移的财产价值。

对纳税人拥有的财产课征的税收有两种形式:一是个别财产税,即对纳税人拥有的某些财产分别课税,这类财产税的课税对象一般为纳税人拥有的土地、房屋、机器设备等;二是一般财产税,又称财富税,它是对纳税人的全部财产(少数生活必需品可以免税)减去负债后的价值余额按照统一的税率表进行课征的一种财产税。

对纳税人转移的财产课征的税收也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是赠与税,这是对纳税人生前转移的财产进行的课税。例如,国外联邦税法规定,个人在一年之中如果向他人转移财产的价值超过了1.3万美元,则要就超出的部分缴纳赠与税。二是死亡税,这是对纳税人死后转移的财产(即遗产)进行的课税。根据课征方式不同,死亡税又可以分为遗产税和继承税。遗产税是在立遗嘱人死后、遗产分配前对其遗产课征的税收;继承税则是在立遗嘱人死后对其遗产继承人分得的遗产课征的税收。另外,有的国家将赠与税和死亡税合并征收,称为财产转移税,无论纳税人生前还是死后转移财产,只要超过一定的免征额,都要按一个统一的税率表对其转移的财产课税。如国外联邦税法规定,个人在去世前三年内转移的财产价值也要计入到其总遗产额中,如果总遗产减去负债、遗嘱扣除、向慈善机构捐赠和丧葬费后的余额超过了350万美元,则超过的部分就要缴纳遗产税。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0日 17: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立遗嘱相关文章
  • 破产财产追加分配具有哪些特点
    法律咨询:破产财产追加分配具有哪些特点律师回答:1.用于追加分配的财产,是破产程序终结后新发现的财产。2.追加分配受法定除斥期间的限制。3.追加分配由法院负责实施。4.追加分配的方案应符合破产清算的有关规定。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九十五条债务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也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债务人申请和解,应当提出和解协议草案。第九十六条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和解申请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裁定和解,予以公告,并召集债权人会议讨论和解协议草案。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自人民法院裁定和解之日起可以行使权利。第九十七条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第九十八条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由人民法院
    2023-06-06
    80人看过
  • 房产税的特点有哪些,房产税税收优惠包括哪些
    房产税特点: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相关漫画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注意房屋出典不同于出租,出典人收取的典价也不同于租金。因此,不应将其确定为出租行为从租计征,而应按房产余值计算缴纳。为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明确规定,产权出典的房产,由承典人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税率为1.2%。房产税税收优惠包括: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上述免税单位的出租房产不属于免税范围;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如学校的工厂、商店、招待所等应照章纳税;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经营用的房产不免;房产税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
    2023-05-05
    328人看过
  • 房产税有哪些法律特点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注意房屋出典不同于出租,出典人收取的典价也不同于租金。因此,不应将其确定为出租行为从租计征,而应按房产余值计算缴纳。为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明确规定,产权出典的房产,由承典人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税率为1、2%。一、缴纳比例是多少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收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
    2023-06-20
    225人看过
  • 什么是共有财产?如何划分共有财产
    按份计算,共有财产因共有财产的灭失、共有财产的所有权归一人所有、共有人之间的约定等而消灭。在多数以股份消灭共有的情况下,必须进行共有的分割。共有人为了维持共有关系,同意不分割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按照约定处理,但共有人有严重理由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赔偿损失。共同所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法。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分割共同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不因分割而减少其价值的,应当分割实物。难以分割或者难以分割实物价值的,应当分割折价、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也就是说,共有财产的分割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1)实物分割如果共有财产是可分割的,分割后财产的价值不受损害,则实物可以按照各共有人的份额进行分割,这样每个共同所有人都可以分享应得的部分。(2)如果共同财产是不可分割的,就不能以实物分割。如果实物分割会降低财产的价值,比如一幅古画、一头
    2023-05-08
    278人看过
  • 房产税计税期间如何划分
    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应如何做判定答:根据《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财税地字〔1986〕第8号)的相关规定:1.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这里"建成"的概念应理解为通过"在建工程"科目结转为"固定资产"科目,或者实际投入使用。2.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的,自使用次月起缴纳房产税。所谓"验收手续",应当是房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手续,也就是常说的"质检站".3.凡是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临时性房屋,如果在基建工程结束以后,施工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还或者估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当从基建单位接收的次月起缴纳房产税。4.企业停产后对原有的房产闲置不用的,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征免。企业撤销后,对原有的房产闲置不用的,可暂不征收房产税。对撤销后,如果这些房产转给其他征税单位使用的,应从使用次月起
    2023-05-04
    207人看过
  •  财产共同所有如何划分?
    房屋共同共有的主要思想是多个所有人共同拥有房屋,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并且所有权不划分份额。共有关系不能终止,房屋不能分割。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遵循男女平等原则、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照顾无过错一方原则、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和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等原则。房屋共同共有是指多个所有人共同拥有房屋,他们每个人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共同共有是不确定所有权份额的共有。房屋共同共有区别于房屋按份共有,具有以下两个显著特点:第一、房屋的所有权不划分所有权份额,各所有权人享有平等的权利。这里必须注意,平等的权利不等于平等的份额,共同共有是没有区分份额的。第二、除依法律规定和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对房屋的共有关系不能终止,房屋不能分割,只有出现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事由,导致产生共同共有的共同关系归于消灭时,共有人才能分割共有房屋
    2023-08-30
    270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立遗嘱
    词条

    在我国遗嘱继承的方式存在多种,具体包括了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以及公证遗嘱。 因此要订立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必须根据不同遗嘱的类型,适用不同的规则要求。 除了自书遗嘱和公证遗嘱外,其他四种类型的遗嘱都必须有合格... 更多>

    #立遗嘱
    相关咨询
    • 最新的财产税的特点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25
      财产税是对法人或自然人在某一时点占有或可支配财产课征的一类税收的统称。 所谓财产,是指法人或自然人在某一时点所占有及可支配的经济资源,如房屋、土地、物资、有价证券等。对财产课税,对于促进纳税人加强财产管理、提高财产使用效果具有特殊的作用。 财产税也有如下优点: 一、有利于对社会全部财产的控制权进行优胜劣汰,从而促使经营能力差的资产拥有人的财富逐步转移到经营能力强的人手里。 二、财产税也有利于经济稳
    • 房产过户税收有哪些特点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2-08
      税收特点: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 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注意房屋出典不同于出租,出典人收取的典价也不同于租金。因此,不应将其确定为出租行为从租计征,而应按房产余值计算缴纳。为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
    • 房产税是什么?有哪些特点?
      新疆在线咨询 2021-03-04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房产税的特点: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 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注意房屋出典不同于出租,出典人收取的典价也不同于租金。因此,不应将其确定为出租行为从租计征,而
    • 什么是税收筹划?税收筹划的特点有哪些?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24
      纳税筹划是通过事先的规划,在合乎税法规定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的降低纳税人税负的一种行为。首先,纳税筹划必须是合法的;其次纳税筹划是事先的一种规划;最后纳税筹划的目的是让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合理化。纳税筹划具备四个特点:第一:合法性。合法性是纳税筹划的最本质的特点,也是区别于逃税避税行为的基本标志。第二:筹划性。筹划性是指事先的计划、设计和安排。纳税人在进行经营活动之前必须把税款的缴纳作为影响财务成果的一
    • 财产权到底有哪些特点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3-22
      财产权具有以下特点: (1)财产权体现一定的经济价值,通常是可以用金钱来计算的; (2)财产权可与权利人相分离,权利人可以自由处分,如转让、抛弃等; (3)财产权可以继承,在权利人死后,其财产由其继承人取得; (4)对于侵犯财产权的行为,其制裁方式通常为经济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