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起诉条件(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必须有明确的被告。也就是说,起诉需要明确指出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也就是说,起诉必须有明确具体的请求和提出这些请求的事实依据,包括案件事实和证据;属于人民法院受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案件,必须先经过复议程序;必须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我国法律规定的起诉期限主要有以下几种:原告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无需复议的案件。具体法律法规没有规定起诉期限的,应当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具体法律法规规定起诉期限的,应当在此期限内起诉;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两年;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涉及房地产的具体行政行为自作出之日起20年以上.其他具体行政行为自作出之日起5年以上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行政复议后起诉的案件,具体法律法规没有规定对复议不服的起诉期限的,原告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起诉;具体法律法规规定了对复议决定不服的起诉期限,并依照具体法律法规起诉。对上述法定期限,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延误的,可以在障碍消除后10日内申请延长期限,是否允许,由人民法院决定。二、起诉方式。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起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即应当书写起诉书,以引起行政诉讼程序的开始。起诉的主要内容是:当事人的情况。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地址。原告是法人或者组织的,应当写明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代表人)。对应原告,还应注明被告行政机关的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情况;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及理由;证据及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及地址。此外,起诉书还应注明接受起诉书的人民法院名称和起诉的具体日期,并由原告签字盖章。如果起诉状中包含的事实不足,人民法院可以要求起诉人限期纠正。2、受理是指人民法院审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起诉,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决定立案审理的诉讼行为。起诉是受理的前提,但受理不是起诉的必然结果。是否受理是人民法院根据国家审判权审查起诉行为的单方面行为的结果。收到原告的起诉状后,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起诉是否符合法定条件;起诉是否符合法定起诉程序,即审查行政复议是否必要;是否重复起诉;起诉程序是否齐全,起诉状内容是否明确。经审查,人民法院可以作出以下处理:(1)决定受理。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起诉状之日起七日内立案,并及时通知当事人。(2)认为接受的案件缺乏或者基本证据不足的,要求当事人予以纠正。补正后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自当事人补正后提交人民法院之日起七日内立案。当事人不能补正或者逾期不补正的,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通知原告不予受理。(三)人民法院认为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自收到起诉状之日起七日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原告接受裁定的,可以提起上诉。人民法院七日内不能决定是否受理的,应当先予受理;受理后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裁定驳回起诉。
如何选择行政复议方式或行政诉讼方式来解决行政争议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都是通过解决行政争议,维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法律制度。这两种法律制度都有着相同的目的,二者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但是,由于行政复议是行政性的,行政诉讼是司法性的,两者性质不同,处理争议的程序和工作方式也不同,并且法律后果亦不一样,因此,两者又是有很大区别的,必须妥善处理好它们之间的关系。对同一行政争议而言,是无法同时适用这两种不同的法律制度的,那么当事人在交通事故处理中遇到行政争议时,
该如何选择解决争议的途径呢《行政复议法》对同一行政争议如何适用这两种法律制度作了明确规定,避免了当事人在选择时出现不和谐、不衔接的情况。具体概括为以下几种情况:
(l)行政复议申请人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对于法律、法规设定了复议前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先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法定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三人以上的单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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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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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制定行政诉讼方式?天津在线咨询 2021-10-291、起诉条件(1)。①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②必须有明确的被告。也就是说,起诉需要明确指出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③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也就是说,起诉必须有明确具体的请求和提出这些请求的事实依据,包括案件事实和证据;④属于人民法院受受诉人民法院管辖;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案件,必须先经过复议程序;⑥必须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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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辩择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方式山东在线咨询 2023-01-29根据行政的规定。当事人可以有三种选择: 第一,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只选择行政复议; 第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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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选择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胜诉方式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3-09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除非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争议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申请行政复议还是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已经被依法受理的,当事人在法定复议期限以内不得提起诉讼;行政诉讼已经被依法受理的,则不得再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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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如何强制执行海南在线咨询 2022-06-26行政机关强制执行要经过以下程序: 1.告诫; 2.陈述和申辩; 3.制作执行决定书; 4.送达; 5.采取各种强制执行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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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如何强制执行?山西在线咨询 2023-02-20(一)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 一般来说,行政机关强制执行要经过以下程序: 1.告诫。 2.陈述和申辩。 3.制作执行决定书。 4.送达。 5.采取各种强制执行方式。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