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补偿中的产权调换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5 16:13:16 172 人看过

产权调换,是指拆迁人依法提供房屋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人进行补偿,被拆迁人在接受补偿后将其原房屋交拆迁人拆除的法律行为。通常情况下,在拆迁活动中,采取产权调换的方式应当考虑如下几方面的因素:

首先,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是进行产权调换的基础。根据我国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对于已经登记的房屋,其建筑面积,一般以房屋权属证书和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为准;房屋权属证书与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房屋登记簿为准。对于未经登记的建筑,应当按照市、县级人民政府的认定、处理结果进行评估。建筑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的,应当考虑三种情况,一是产权登记机关登记错误,那么由房屋登记机关依法纠正。二是产权人在规划管理部门批准后对原房屋进行翻建扩建,导致产权证标明的面积与原面积不一致的,报请产权登记部门处理。三是产权人未经规划主管部门批准擅自翻建扩建的,那么产权人就需要申请规划主管部门处理了,若规划部门同意补办手续,那么就按照实际面积计算产权调换面积,若规划部门不同意补办手续,那么就应当按照规划部门的处理意见决定是否进行产权调换了。

其次,被拆除房屋的位置、用途等因素。被拆除房屋的重置价格、重置价格结合新价格、补偿用房的重置价格、成本价格、商品房价格等是进行产权调换的计算依据,应当由有关评估机构评估并依法作出。

最后,拆迁补偿用房的建筑面积、建筑结构、产权归属、坐落位置等因素,评估补偿用房的评估价格,作为产权调换价格的结算依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8日 05: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拆迁人相关文章
  • 产权调换引发拆迁安置补偿纠纷案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8)豫法民一终字第173号上诉人(原审原告)董振科,男,汉族,1945年7月17日出生。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郑州市二七区房产管理局。法定代表人翟振锋,郑州市二七区房产管理局局长。委托代理人都彦国,郑州市二七区房产管理局法制科科长。委托代理人阎耀军,郑州市二七区房产管理局职工。上诉人董振科与被上诉人郑州市二七区房产管理局(以下简称郑州二七区房管局)因拆迁安置、补偿纠纷一案,董振科于2001年3月28日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郑州二七区房管局按拆迁时约定的产权调换对其全家全部按拆迁面积146.98㎡进行安置住房,按11户产权人安置住房,支付董振科过渡补助费200.84399万元,诉讼费由郑州二七区房管局承担。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1年6月13日做出(2001)郑民初字第33号民事判决。董振科不服,向本院提出上诉,本院作出(2001)豫法民终字第
    2023-06-08
    105人看过
  • 拆迁产权调换的解读
    房屋产权调换
    拆迁产权调换是指以易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进行产权交换。被征收人失去了被拆迁房屋的产权,调换之后拥有调换房屋的产权。产权调换是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方式之一,其特点是以实物形态来体现征收人对被征收人的补偿。通常发生在被征收人不愿意获得补偿资金去市场购房的情况下,由征收人提供合适的房屋对被征收人进行妥善安置。是居住房屋和非居住房屋均可采用产权调换的方法,但排除了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产权调换尽管以实物形式体现,实质上是按照等价交换的原则,由征收人按被征收房屋的评估价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再由被征收人按市场价购买征收人提供的产权调换房屋,被征收房屋的评估价与产权调换房屋的市场价进行差价结算。产权调换一般分为原地回迁和异地安置。房屋产权调换标准是什么1、有关于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2、实
    2023-07-03
    477人看过
  • 拆迁安置补偿纠纷因产权调换而起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8)豫法民一终字第173号上诉人(原审原告)董振科,男,汉族,1945年7月17日出生。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郑州市二七区房产管理局。法定代表人翟振锋,郑州市二七区房产管理局局长。委托代理人都彦国,郑州市二七区房产管理局法制科科长。委托代理人阎耀军,郑州市二七区房产管理局职工。上诉人董振科与被上诉人郑州市二七区房产管理局(以下简称郑州二七区房管局)因拆迁安置、补偿纠纷一案,董振科于2001年3月28日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郑州二七区房管局按拆迁时约定的产权调换对其全家全部按拆迁面积146.98进行安置住房,按11户产权人安置住房,支付董振科过渡补助费200.84399万元,诉讼费由郑州二七区房管局承担。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1年6月13日做出(2001)郑民初字第33号民事判决。董振科不服,向本院提出上诉,本院作出(2001)豫法民终字第4
    2023-07-05
    382人看过
  • 什么是征地拆迁中的维权高墙
    在棚户区改造类项目中的“围墙”逼迁,在明律师已经介绍过多起了。无疑,“出门就撞墙”的事情,在征收拆迁领域绝不止这一类。许多被征收人却仍然抱定了“不撞南墙不回头”的决心,近乎偏执地做着无望的抵抗。那么,被征收人究竟该怎么做才能避免在维权中不断撞墙呢?维权高墙之一:过早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以外的其他“协议”在明律师曾多次讲过,征收维权是讲究一个顺序、逻辑的,通常而言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是在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后,且房屋价值评估完成后才能进行的步骤,对于被征收人而言更是决定性的一步。签了,与没签,区别巨大,无需赘述。而实践中,许多被征收人却仍然在征收方的种种政策游说下过早在一些材料上签字,尤其是所谓“先行搬迁拆除协议”“预征收协议”。这类协议本身缺乏明确的法规依据,政策性极强,且都是冲着尽早拆掉被征收人的房屋去的,对于被征收人的依法维权而言实在是大大的不利。事实上,即便是被征收人拒绝签订这些协议,也不会影响
    2023-05-22
    374人看过
  • 征地拆迁是货币补偿还是房屋置换
    一、货币补偿是什么意思?1、货币补偿指的是房屋拆迁过程中,你和拆迁人一起协商,你自愿放弃房屋产权,这时候拆迁人会按照市场评估的方法对你家拆迁的房屋进行价格评估,对拆除的房屋进行货币补偿,也就是金钱上的补偿,一般是一平方米补偿多少钱来计算。2、货币补偿是我国目前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主要补偿方式之一,优点是操作简单方便,被拆迁人选择住房可以不受地点等的限制,同时不会产生延长过渡期限、被拆迁人不能及时回迁等后续问题。3、货币补偿标准一般是多少,这个需要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相关规定,需要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来确定最后的补偿金额。二、征地拆迁是货币补偿还是房屋置换?一般来说选择房屋置换的是附近地段拆多少就补偿多少,如果选择房屋的话升值空间会很大,虽然近期的楼市再严调控的控制下房价不在像以前一样直线上涨,但房价上升只是迟早的事,所以对于普通群众来说选择房屋置换是稳赚不赔的。
    2023-02-14
    329人看过
  • 征地拆迁责任纠纷中的遗留拆迁补偿费标准是什么
    对于属于司法裁判范围内的纠纷,法院应当受理。拆迁可能涉及的纠纷有很多种,有些属于民事纠纷,有些属于行政纠纷,有些属于行政机关处理的纠纷。所以法院只会受理属于其主管范围内的纠纷,例如: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纠纷、被拆迁人不服拆迁决定提起的行政诉讼等。此外法院是否受理案件还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例如:当事人之间有仲裁协议等等。一、拆迁费属于民事纠纷吗征地拆迁纠纷属于何种纠纷,要看具体情况而言。当事人因不服征地拆迁补偿而与行政机关之间的纠纷属于行政纠纷。因征地拆迁补偿安置,个人与个人,或者个人与其他单位之间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属于民事诉讼受案范围。二、土地拆迁补偿纠纷怎么办遇到拆迁纠纷首先进行协商,如果协商没有效果,可通过行政或司法两种途径解决。一般说来,在拆迁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第一、由于城市建设规划不是具体的行政行为,具有不可诉性,所以对政府的城市建设规划不服,只能通过参加听证、
    2023-04-02
    303人看过
  • 征地拆迁维权系列之--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一般按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市房地资源局核准的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分为村民小组建制撤销和不撤销的两种。征地拆迁居住房屋,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应当按下列规定对未转为城镇户籍的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一)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二)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被拆迁人不得再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被拆迁人申请宅基地新建房屋
    2023-06-08
    303人看过
  • 土地征收补偿的拆迁房有产权吗
    土地征收时补偿的拆迁房有产权,拆迁安置房是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对被拆迁户进行的安置补偿,凡是通过正规拆迁程序,由取得拆迁许可证的开发商开发建造的安置房屋,被安置人将来都能取得房屋的产权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一、拆迁安置流程有哪些?1、公告。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征收土地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公告,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乡(镇)、村予以
    2023-06-25
    288人看过
  • 征地补偿条例中房屋拆迁补偿的相关标准是什么?
    一、拆迁征收的原则“给予被征收人公平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第十九条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根据立法精神,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应参照就近区位新建商品房的价格,以被征收人在房屋被征收后居住条件、生活质量不降低为宜。二、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计算公式:1、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
    2023-04-13
    117人看过
  • 征地拆迁安置程序是什么?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规定是什么?
    一、征地拆迁安置程序1、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县级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植物,征地时不予补偿。2、县级以上建设用地管理部门(一般为国土局)应当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3、征地依法批准后,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征用土地公告办法》规定公告征地批准事项。除涉及国家保密规定等特殊情况外,征地批准事项应当网上公告。4、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征收土地的批准文件,在征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含征地拆迁房屋补偿安置标准),报当地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按照《征用土地公告办法》规
    2023-06-03
    154人看过
  • 拆迁中被征收土地怎么补偿?
    征收拆迁时补偿土地使用权应当按照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的标准,补偿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一、征地农民可以获得哪些补偿1、征地农民可以获得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2、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
    2023-03-28
    439人看过
  • 征地拆迁补偿拆迁人是谁呢
    原《条例》关于对房屋所有人进行补偿、对房屋使用人进行安置的原则,是在公有房屋为主体的情况下规定的,实践中因拆迁人不征求房屋所有人的意见,直接与房屋使用人达成补偿安置协议;一些城市实行的货币安置,将大部分补偿资金支付给房屋使用人,致使房屋所有人的利益受到损害,引起房屋所有人诸多不满。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化,我国房屋产权结构已从公房为主体转变为个人拥有住房为主体。而房屋的租赁关系是房屋所有人与承租人之间的契约关系,在拆迁过程中是从属的法律关系,它的调整应当依据相关的民事法律,在房屋所有人与承租人之间进行调整,而不应当由拆迁人在损害房屋所有人利益、未经得房屋所有人同意的前提下自作主张调整。这是新修订的《条例》将被拆迁人定义为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同时规定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的背景。一、征地拆迁补偿费用项目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
    2023-02-26
    227人看过
  • 征地拆迁中,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是由谁制定的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征地拆迁补偿方案应该由房屋征收部门拟定,然后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审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
    2023-06-15
    380人看过
  • 拆迁征地的补偿是如何的
    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二、征地补偿标准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
    2023-05-05
    410人看过
换一批
#拆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拆迁人
    词条

    拆迁人是指根据城市规划或土地开发需要,对土地、房屋等进行拆迁并获得土地使用权的企业、单位或个人。 在拆迁过程中,拆迁人需要与被拆迁人进行协商,达成拆迁协议,并按照规定进行拆迁安置、补偿等工作。拆迁人通常需要具备相应的拆迁资质和许可证,以确保... 更多>

    #拆迁人
    相关咨询
    • 拆迁补偿什么叫产权置换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7-13
      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 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 搬迁是指征地拆迁中被拆迁人的补偿是什么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1-18
      拆迁范围内哪些人可以认定为被拆迁人,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私有房屋的所有者。所有人必须提供当地产权管理机关或者区、县人民政府出具的房屋产权证和身份证明。2、公有住房的产权人,即国家授权的国有住房管理人,通常称为产权人。国家授权管理的房屋分为直管房和代管房。产权人必须提供当地产权管理机关或者区县机关或者区县人民政府出具的房屋产权证和身份证明。被拆迁房屋的代管人;代管有两种形式:国家代管和代理人代管
    • 征地拆迁中的房屋拆迁补偿原则是什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6-11
      1、先补偿后搬迁、先安置后拆迁;不随意降低原有生活水平,长远生计有保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中明确规定,征地涉及拆迁农民住房的,必须先安置后拆迁,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户的居住问题。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中规定:“切实做到被征地拆迁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重大工程项目建
    • 拆迁产权调换的期限是多久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14
      自被征收入搬迁之日起至产权调换房屋交付使用之日止,为被征收入的过渡期限。过渡期限按照产权调换房屋设计层数确定,6层以下不得超过18个月,7层以上18层以下不得超过24个月,19层以上不得超过30个月(均含本数)。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在过渡期间为其提供周转用房或者发放临时安置费。
    • 拆迁补偿的方式有哪些,如何将拆迁补偿及产权置换产权再置换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4-01
      拆迁补偿的方式:一、货币补偿《条例》规定了拆迁货币补偿标准确定的基本原则——等价有偿,采取的办法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的办法确定。对于货币补偿的具体办法各地有所不同,许多地方对此出台了法规或规章予以规范。二、产权调换产权调换,是指拆迁人用自己建造或购买的产权房屋与被拆迁房屋进行调换产权,并按拆迁房屋的评估价和调换房屋的市场价进行结算调换差价的行为。也就是说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