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的三种分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3 15:22:44 79 人看过

1、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请示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复议机关对引起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行政诉讼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权力时,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行政诉讼是诉讼的一种,它与刑事诉讼、民事诉讼一起构成我国的三大诉讼体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都是对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一种事后救济手段,目的是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遭受具体行政行为侵害所受到的损失,通过行政和司法救济的途径,及时地予以恢复和补偿。

2、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不停止行政处罚的执行。当事人在受到行政处罚后,如果对处罚决定不服,可以依法向行政复议机构和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但在复议和诉讼过程中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所谓复议和起诉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就是指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的处罚决定不能因被处罚人向复议机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终止执行,例如,某人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拘留十五天的行政处罚,该人不服向复议机关或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此时,不能因他复议或起诉,公安机关就停止对其行政拘留。我国许多法律都规定了复议、起诉不停止执行的原则,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规定:“当事人对食品卫生监督机构给予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是,对食品控制的决定应当立即执行。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复议,不停止被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是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可以停止执行。复议机关应当对是否停止执行作出决定。

(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三)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四)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9日 14: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具体行政行为相关文章
  • 论行政诉讼第三人种类和权利义务关系
    所谓行政诉讼第三人是指与被提起行政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通过申请或法院通知的形式,参加到诉讼中来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由此概念可知,行政诉讼第三人的基本特征有四个:第一,第三人是与本诉所争议的诉讼标的—具体行政行为有直接或间接的利害关系,这也是第三人参加到诉讼中来的法律根据;第二,第三人是在诉讼已经开始、判决作出以前参加到他人本诉中来的个人或组织(包括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行政主体);第三,第三人在诉讼中有独立的诉讼地位;第四,第三人通过个人申请或者由法院通知的方式参加诉讼。《行政诉讼法》第27条规定:“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这是行政诉讼中第三人制度的规定。行政诉讼第三人可以由主动申请或者由人民法院参加诉讼。(1)主动申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同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有
    2023-05-22
    62人看过
  • 几种行为的行政诉讼可诉性分析
    一、几种行为的行政诉讼可诉性分析行政诉讼的可诉性分析是对行政诉讼案件受案范围的具体界定。1.在我国,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采用肯定概括与否定列举相结合的方式。2.这种方式的运用,既体现了行政诉讼的审查假定原则,也确保了受案范围的明确性和可操作性。3.通过肯定的概括,为受案范围设定了原则性的规定,同时,通过明确的否定列举,将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行政行为排除在外。4.这种界定方式有助于明确行政诉讼的边界,保证行政争议的合理解决。二、界定受案范围原则在界定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时,我们遵循的是可以审查的假定原则。1.除非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排除,否则行政行为原则上是可以接受行政诉讼审查的。2.这种原则确保了行政诉讼的广泛性和有效性,使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受到行政行为侵害时,能够依法寻求司法救济。3.否定列举的方式也有助于明确哪些行政行为不属于受案范围,避免了行政诉讼的滥用和司法资源的浪费。
    2024-07-25
    343人看过
  • 拆迁行政纠纷的几种诉讼类型分别是怎样的?
    一、拆迁行政纠纷的几种诉讼类型分别是什么?行政纠纷的诉讼类型只能是行政诉讼,拆迁纠纷提起行政诉讼的条件是:(一)原告和拆迁纠纷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二、拆迁行政纠纷的行政诉讼流程有哪些?1、确有管辖权的法院;2、原告要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3、人民法院在立案之日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被告在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4、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通过审理作出判决。三、拆迁行政纠纷的行政诉讼费有哪些?(一)案件受理费;(二)申请费;(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四、拆迁行政纠纷只能委托律师做诉讼代理人吗?不是,拆迁行政纠纷可以委托下列人员做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
    2024-01-07
    380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第三人的种类
    一、民事诉讼中第三人的种类民事诉讼中第三人的种类分为两类:1.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第三人是指对他人之间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2.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第三人没有独立请求权。二、民事诉讼第三人的特征1.对原告、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认为有独立请求权,或者案件处理结果可能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这是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根据。第三人同原告或者被告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案件的审理结果可能与第三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这是第三人区别于共同诉讼人和诉讼代理人的根本之点。2.必须在诉讼开始后,案件审理终结前,参加诉讼。第三人参加诉讼,必须以原告、被告之间的诉讼正在进行为前提,如果原、被告之间的诉讼尚未开始,或者原、被告之间的诉讼已经结束,即人民法院对案件已经审理终结,任何人都不可能通过诉讼而成为第三人。3.第三人是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这种利害关系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与来自本诉的原告和被告的侵害或争议;二
    2023-08-12
    419人看过
  • 行政诉讼证据有什么种类呢
    行政诉讼证据的种类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证据包括:(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电子数据(五)证人证言;(六)当事人的陈述;(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证据包括:(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电子数据(五)证人证言;(六)当事人的陈述;(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2024-04-24
    233人看过
  • 三种情况下行政诉讼可以撤诉
    (1)原告或上诉人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可以按撤诉处理;(2)原告或上诉人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可以按撤诉处理。需要注意的是,第三人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3)原告或上诉人未按规定的期限预交案件受理费,又不提出缓交、减交、免交申请,或者提出申请未获批准的,按自动撤诉处理。商标“带有欺骗性”的三种主要情形欺骗性系对第二次修正的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的概括归纳,误认是对欺骗性的解释说明。条文中除明确质量与产地两种具体的误认情形外还用一个等字来概括与质量特点相类似的误认情形。实践中商标标志带有欺骗性主要有以下情形:第一,易使公众对商品质量等特点产生误认。质量即为商品或服务的优劣程度,系中性词,本身并无优劣之分。商标标志中如果涉及对商品或服务质量进行描述的文字,往往是积极方面的词汇。如果商品或服务本身不具有商标标志描述的质量特点
    2023-07-17
    273人看过
  • 行政诉讼案件可以撤诉吗,行政诉讼证据分类
    一、行政诉讼案件可以撤诉吗行政诉讼可以撤诉的,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可以申请撤诉,是否准许由法院裁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照撤诉处理;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第六十二条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二、行政诉讼证据分类1、书证。即以文字、符号、图案等所记载的内容表达的与案件事实有关的人的思维或者行为的书面材料。如行政机关的文件、文书、函件、处理决定等。作为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的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在诉讼中必须提交的书证。2、物证。即以物品、痕迹等客观物质实体的外形、性状、质地、规格等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肇事交通工具、现场
    2024-01-16
    203人看过
  • 几种特殊行政诉讼第三人的设想
    一、行政复议行为中的第三人行政复议中的第三人在行政诉讼中可以作为第三人。那么在复议中还存在着一种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第五十三条规定复议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决定自然无效。但在实践中往往存在复议机关应惧怕当被告而通过维持原决定来逃避其自身的法律责任。其实复议机关维持原决定虽然不直接对相对人发生效力,但它肯定了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也就从间接上影响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与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可以考虑将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列为行政诉讼的第三人,这样与《司法解释》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并不产生冲突。而当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被提起诉讼时,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则同样因涉及利害关系可作为诉讼第三人参加诉讼,判决维持复议决定,则是对原决定的否定,撤销判决则是对原决定的肯定。二、委托行为引起的第三人行政委托与行政授权
    2023-06-06
    205人看过
  •  行政处分的种类与实施
    本文介绍了《行政处罚法》中七种行政处罚措施的种类和规定,同时强调了在享有公民权利的同时,公民也需要承担相应的义务。最后提醒公民要遵守当地政府的行政管理,否则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法》共计规定了七种行政处罚措施,包括: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产;4、责令停产停业、处罚;5、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6、行政拘留;7、以及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法律在给予公民权利的同时,公民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所以在平时,一定要服从当地政府的行政管理,否则就有可能受到公民应如何遵守行政处罚规定?作为公民,我们应该遵守行政处罚规定,以确保我们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行政处罚是国家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反法律法规或行政管理规定所采取的一种惩戒措施,其目的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应该了解行政处罚的种类、程序和救济措施,以便在受到行政处罚时能够
    2024-01-11
    112人看过
  • 强制交易行为的三种分类
    强制交易是指强制或者限制他人交易的行为。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列出了十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其中包括强制交易行为。强制交易行为是对正常社会竞争的损害,是对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损害。它剥夺了消费者的选择权,违背了市场经济的规则。一、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的行为。二、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利,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经营者的商品的行为。同时也包括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或者限制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场的行为。三、经营者销售商品,违背购买者的意图,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的行为。对于强制交易行为,用户或者消费者完全可以拒绝与之交易。用户和消费者对于与谁交易具有选择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能强制交易,不能剥夺用户和消费者的交易选择权。对于强制交易行为,用户和消费者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由有关机关来处理。如果是消费者,还可以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
    2023-06-14
    467人看过
  • 公务员行政处分的种类
    公务员行政处分的种类有:1、警告,是指对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主体提出告诫,使之认识应负的行政责任;2、记过;3、记大过;4、降级;5、撤职;6、开除。一、处分与行政处分的区别是什么?(1)针对的对象不同。行政处分针对行政机关内部工作人员;行政处罚针对行政管理相对人。(2)作出决定的机关不同。行政处分一般由与被处分人有从属关系的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由特定的和法定组织作出。(3)针对的违法行为不同。行政处分针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及失职行为;行政处罚针对行政管理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4)制裁的种类不同。行政处分的种类主要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行政处罚的主要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或暂扣许可证或执照、行政拘留等。(5)执行的程序不同。行政处分由作出处分的行政机关执行。处分决定归入被处分人的人事档案,被处分人对行政处分
    2023-03-21
    220人看过
  • 行政诉讼法中行政合同的种类及其法律依据
    新行政诉讼法行政合同的内容:最高人民法院指出,在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房屋拆迁的补偿形式、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安置地点、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经协商达不成协议发生的争执,属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民事权益纠纷。新行政诉讼法对行政复议的效力有何限制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后,提起行政诉讼也有限制,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不予登记立案:1.违法起诉或者不符合法律规定的;2.涉及危害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3.危害国家安全的;4.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的;6.所诉事项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2023-07-12
    375人看过
  • 新行政诉讼证据种类是如何规定的
    一、行政诉讼证据受行政诉讼性质决定,其证据制度具有如下特点:(1)行政诉讼证据所要证明的最终事实是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2)行政诉讼被告必须自始至终地承担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法定举证责任。(3)行政诉讼被告在诉讼过程中,不得自行向证人和原告收集证据,作为被告代理人的律师也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4)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有收集证据的权力,而无收集证据的义务,其主要任务是审查判断证据。二、新行政诉讼证据种类是如何规定的《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根据证据的来源和表现形式,将其分为以下七类:1、书证。即以文字、符号、图案等所记载的内容表达的与案件事实有关的人的思维或者行为的书面材料。如行政机关的文件、文书、函件、处理决定等。作为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的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在诉讼中必须提交的书证。2、物证。即以物品、痕迹等客观物质实体的外形、性状、质地、规格等证明案件事实
    2023-03-22
    106人看过
  • 行政诉讼时效期间有哪些种类
    一、普通诉讼时效:1、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为3个月。《行政诉讼法》第3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经复议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为15日。《行政诉讼法》第38条第二款规定:“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特殊诉讼时效:1、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特殊诉讼时效,其中有15日(邮政法、统计法、水污染防治法、药品管理法等)、30日(渔业法、森林法、土管法等)。2、经复议向法院提起诉讼的特殊诉讼时效,其中有5日(治安管理处罚条例)、30日(海关法)、3个月(专利法)。三、最长诉讼时效:由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期限很短,不利于行政相对人顺利地行使权利,所以,
    2023-03-24
    196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法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概念为行政主体在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相应职权,针对特定的行政相对人,就特定的事项,作出有关该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单方法律行为。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 1、行为的主体必须是拥有行政职权或有一定行政职责的国家行政机关,或者... 更多>

    #具体行政行为
    相关咨询
    • 行政诉讼证据的种类有哪些,行政诉讼证据的种类与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03
      证据顾名思义是指证明事实的根据。凡能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证据可分为七类,即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按照证据的属性又可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本证与反证等。正确认识证据“三性”,确立科学证据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围绕
    • 什么是起诉行政诉讼,行政诉讼中的起诉有几种类型,分别是什么样的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4-20
      在行政诉讼中,起诉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侵害,而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人民法院通过行使审判权,依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诉讼行为。起诉是原告行使起诉权的单方诉讼行为。行政诉讼中的起诉有两种类型: l、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经复议后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起诉的条件为防止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滥用起诉权,同时也为便于监督人民法院的受理工作,行政诉
    • 2022年的行政诉讼都有哪些种类?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2-11
      1、行政诉讼的基本类型有以下几种:撤销之诉;确认之诉;变更之诉;给付之诉。 2、撤销诉讼可以再分为原行政行为撤销之诉和行政复议行为撤销之诉;行政给付之诉可以分为课予义务之诉与一般给付之诉,其中课予义务之诉又包括纯粹行政不作为之诉和行政拒绝作为之诉。
    • 什么叫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的诉讼种类有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3-13
      1、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指当事人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向人民法院提出一并解决与该案有关的民事纠纷的行为。 2、在涉及行政许可、登记、征收、征用和行政机关对民事争议所作的裁决的行政诉讼中,当事人申请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
    • 行政诉讼证据有什么种类?行政案件证据种类有什么?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4-07
      我国行政诉讼证据种类有:一、物证、书证二、证人证言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三、被害人陈述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五、鉴定结论六、勘验、检查笔录七、视听资料视听资料,是指以录音、录像、电子计算机或其他高科技设备所存储的信息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