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病情加重后都有什么待遇呢,有什么相关规定
工伤病情加重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若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二、工伤认定为五级六级的伤残工伤待遇有什么
工伤认定为五级六级的伤残待遇为,可以获得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
法律规定五级、六级工伤的应当保留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如果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五级、六级工伤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金额分别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16个月的本人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三、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工伤职工的工伤待遇怎么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
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
工伤死亡待遇有什么样的,有什么样的相关规定
224人看过
-
工伤患者病情加重后,待遇有哪些变化?
432人看过
-
工伤陪床人员工资待遇有什么相关内容规定
132人看过
-
重庆工伤期间待遇具体有什么规定
307人看过
-
工伤康复期待遇规定都有哪些相关赔偿
86人看过
-
工伤待遇工资标准都有什么具体规定
241人看过
-
病情加重的工伤待遇有哪些云南在线咨询 2023-09-18工伤病情加重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若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
黑龙江省工伤待遇调整的相关规定有什么呢?山西在线咨询 2023-04-06已纳入养老保险统筹范围并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待遇的工伤人员,不参加伤残津贴待遇调整。调整标准和原则为,伤残津贴,至4级伤残的工伤职工按照每人每月增加130元—180元的标准进行调整,增加后,月伤残津贴不足1030元的,补足到1030元;5至6级伤残的工伤职工按照每人每月增加110元—120元的标准进行调整,增加后,月伤残津贴不足910元的,补足到910元。七十年代初处理回乡的按月在原工作单位领取伤残
-
非工伤疾病待遇都有什么呢?希望回答。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03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也就是非工伤疾病待遇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
油田职工病假工资待遇的相关规定是什么的呢北京在线咨询 2022-06-18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上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发给; (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5%发给; (三)连续工龄满2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第六条原系全国劳动模范、省(部)级劳动模范以及部队军以上单位曾授予战斗英雄或曾荣立一等功并一直保持其荣誉的职工,在病假期间,工资照发。 职工患病,在医疗期
-
工伤后请病假有什么相关规定吗?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031、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综上所述就是关于工伤后请病假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