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累犯制度的不足及完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14:21:28 186 人看过

累犯是我国刑罚裁量中从严处罚制度之一,也是法定从重处罚情节之一,但对现行累犯制度存在的不足及如何完善,理论界和实践中尚未形成较为一致的共识。鉴于此,本文对累犯制度的不足及完善进行尝试性研究。

一、累犯概念的法律界定

刑法第六十五条对普通累犯作了明确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虽然我国刑法规定的累犯构成要件中,未包含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这一主观要素,但从刑法同时规定对累犯应从重处罚的量刑情节看,之所以对累犯的处罚重于初犯,其实质在于累犯的人身危险性较之初犯要大,因此,在处罚的轻重上,立法者业已考虑了累犯与初犯的人身危险性的不同。然而,概念是反映事物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累犯的概念未穷尽对累犯从严处罚的全部根据,这一概念是不够完善、确切的。鉴于此,笔者认为,所谓累犯是指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时间内再故意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依照犯罪之种类及情况,可认为以前科刑对其未收警戒之效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此累犯概念中的可认为以前科刑对其未收警戒之效的,则是反映累犯的人身危险性。

二、单位累犯问题

我国刑法总则只规定了自然人累犯制度,而无单位累犯制度。但是现实社会中,我们无法杜绝犯过一次罪的单位再一次犯罪。既然单位犯罪的次数在两次以上包括后一次犯罪在前一次犯罪被判刑之后具有现实可能性,那么,单位累犯制度应该能够得到累犯理论的认可。并且,单位累犯经立法而使之制度化,使累犯制度与犯罪主体相适应。

单位作为犯罪主体,已为我国刑法所规定,故与自然人累犯一样,犯罪单位在被判处刑罚后的一定时期内再犯罪,表明其主观恶性之深,社会危害性之大。由于单位不仅拥有较自然人更加雄厚的犯罪物质基础,而且单位经过程度化和整体化之后的犯罪意志较自然人更加顽固。因此,对于单位累犯,若是仍按照初犯施加刑罚,则不仅削弱刑罚的预防作用,与罪刑相适应的刑法原则相悖,而且还会纵容和助推单位犯罪。诚然,就我国现行刑法所确定的某些特殊累犯而言,则可以肯定地认为,单位是可以作为累犯的主体出现的。例如刑法第三百五十六条规定: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这一关于毒品累犯的规定之中,由于前后罪均可以由单位构成,并且法条并未对前罪和后罪的刑罚有所限制,因此单位犯罪的刑罚虽然为单一罚金,但当单位犯前罪是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刑法第六章第七节中设置单位犯罪的各毒品犯罪时,符合毒品累犯构成,也成立毒品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此属累犯制度的例外,刑法的累犯制度,终究未包含单位累犯,这不能不说是立法的一大缺憾。而单位犯罪,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则呈递增和重犯率上升趋势。那么,建立单位累犯制度,有效地预防和惩治单位犯罪,已势在必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3日 22: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累犯相关文章
  • 中外绩效审计制度变迁及我国现行制度体系完善的思考
    「关键词」政府财务管理系统绩效审计制度预算制度一、引言政府财务管理系统是一个政治的开放系统。政府依据纳税人的需求与支持,通过政治系统形成政策,依据政策规划施政计划,尔后根据施政计划编制预算并据以实施,这是系统的投入;其后达成施政目标并满足纳税人的需求,这是系统的产出。该过程结束后,政府尚需依据纳税人对施政的满意程度及目标达成程度,检讨并修正其政策。上述过程中,公民纳税以维持政府施政所需,政府执行施政计划与预算,其结果是否符合经济性、效率性与效益性?公共服务产出的质量如何?亦即其预算与计划执行的绩效如何?这均需经过具有审计专业能力与超然独立地位的审计机关的监督和评价,这种监督与评价制度即为绩效审计,换言之,绩效审计在政府财务管理系统中肩负着信息反馈的功能。自DavidOsborne和TedGaebler提出“新政府运动”以来,公共部门的管理开始强调成果导向、弹性授权与责任制,政府审计的重点由
    2023-06-07
    278人看过
  • 小议农村土地征用制度的现状及完善
    【摘要】现行征地制度在征地目的、程序、补偿等方面存在的弊端制约了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坚持最大限度地发挥土地的效用,最大限度地保护失地农民合法权益是农村土地征用制度改革的首要目标。围绕这个目标,在设计农村土地征用制度改革思路时,可以从界定公共利益范围、完善土地征用程序、完善土地补偿制度、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等方面入手,同时积极探索土地征用的新模式。【关键词】农地征用公共利益征用程序土地补偿我国人多地少,土地资源稀缺,伴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村土地被征用作非农建设。而现行征地制度存在的弊端制约了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改革现行征地制度迫在眉睫。本文从我国征地制度的源流和现状入手,从法理角度分析了现行征地制度存在的弊端,并提出了完善我国农地征用制度的建议。一、我国农地征用制度的历史源流及现状我国有关土地征用补偿的条款最早出现在1944年1月颁布的《陕甘宁边区地权条例》中,其
    2023-05-05
    408人看过
  • 完善拘役制度的执行
    严格拘役刑、改善拘役刑的执行方式、增设他带措施等等。(一)严格拘役刑的宣告拘役刑可能给罪犯的声誉以及未来的工作、生活造成不良影响,因此,应当在法律上确定短期自由刑作为对付轻微犯罪的最后手段地位,既在非必不可少的情况下,法院不应对罪犯适用拘役刑。确保拘役刑只适用于那些危害不大,但又确实有关押必要的罪犯。在这方面,原联邦德国于1975年生效的新刑法第47条第1款很有借鉴意义:“法院科处不满6个月之自由刑,唯在依犯罪或犯罪人之人格所具特别情况,堪认为科处自由刑对犯罪人之影响作用及法律秩序之维护确不可少时,始得为之。”俄罗斯刑法第54条第2款规定:“对在法院作出判决之时不满16岁的人,以及对孕妇和有8岁以下的子女的妇女,不得判处拘役。”这些规定的精神值得借鉴。中国刑法中也应规定类似的“最后手段”条款以给审判人员运用作为指导。鉴于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的人格尚未定型,为不过早地使其受到短期自由刑弊端
    2023-05-31
    419人看过
  • 完善单位累犯制度适用的必要性有哪些
    单位累犯是指因犯罪被判处一定刑罚,经人民法院正式判决生效后,在法定期限内再犯应判一定刑罚之罪的犯罪单位。这一概念的学理争议虽然不大,但许多学者直接跳过定义单位累犯概念这一阶段,进而研究单位累犯的构成,是不甚妥当的做法。因为在研究开始前对于研究对象外延内涵的确定,对于研究结果的精确性是有至关重要的影响的。单位累犯这个现代社会的毒瘤,正不断侵蚀着社会机体,在其不断变化发展的情境下,我们必须为现行刑法打上预防单位累犯这一补丁。构建单位累犯是法典化的必然结果;增设单位累犯由单位犯罪的特性所决定;增设单位累犯规定,是适用刑法平等原则的必然要求。总之,为严密刑事法网,使刑罚更大限度地满足惩治和预防单位犯罪的实际需要,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有必要在立法上尽早完善单位累犯制度。
    2023-06-12
    374人看过
  • 论对委托执行制度的改革及完善
    委托执行制度所设立的目的是为了节约执行成本,提升执行效率。委托执行制度使用以来,在维护债权人权益方面作出了一定的贡献,但总的实施效果与制度设立的初衷仍相去甚远。为此,笔者对委托执行制度进行了研究,试图对其进行进一步的改革及完善,以切实发挥其在解决执行难方面的作用。一、委托执行制度的概念及其相关法律规定委托执行制度是指负责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在执行被执行人与财产在其辖区以外的案件时,委托当地有关的人民法院代为执行的一种法律制度。这种制度主要是用来解决被执行人、被执行人的财产在异地,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不便异地执行时所产生的问题。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06条规定: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这是我国法律关于委托执行制度的基本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相互办理委托事项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和《
    2023-06-06
    381人看过
  • 民间借贷的特征及制度完善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本文为你介绍民间借贷的特征及制度完善,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民间借贷不仅是一种经济现象,同时又是一种法律现象,具有以下几个主要法律特征:(1)民间借贷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借贷双方通过签订书面借贷协议或达成口头协议形成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从而产生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债权债务关系是我国民事法律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关系一旦形成便受法律的保护。(2)民间借贷是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合约行为。借贷双方是否形成借贷关系以及借贷数额、借贷标的、借贷期限等取决于借贷双方的书面或口头协议。只要协议内容合法,都是允许的,受到法律的保护。(3)民间借贷关系成立的前提是借贷物的实际支付。借贷双方间是否形成借贷关系,除对借款标的、数额、偿还期限等内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要求出借人将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交付给借款人,这样借贷关系才算正式成立。(4)民间借贷的标的物必须
    2023-03-04
    422人看过
  • 我国《公司法》中股东派生诉讼制度的不足及完善
    2005年《公司法》的修订,虽然引进了股东派生诉讼制度,但该规定尚有一些缺陷,还需进一步完善,使其发挥应有的作用。1.股东派生诉讼的对象范围过于狭窄。诉讼对象仅限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侵犯公司权益的第三人,而没有包括公司的控股股东。固然公司的董事由股东选出,代表股东利益进行有关行为,但控股股东有时也会利用其控股地位侵害公司利益,进而侵害了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应当把控股股东也纳入派生诉讼对象的范畴。2.缺乏对诉讼费用担保问题做出规定。在《公司法》第152条中并没有类似规定要求派生诉讼的原告提供相应担保。如果原告败诉给被告造成重大损失,而原告诉前不提供担保,又无力赔偿损失,被告由此造成的损失就难以弥补。因此应明确规定如果被告提出要求,法院经审查原告行使派生诉讼有恶意,应当要求原告提供相应的担保。3.30日未起诉的期间较短。我国《公司法》规定董事会(执行董事)或监事会(监事)
    2023-06-05
    294人看过
  • 谈委托调取证据制度的不足与完善
    《行政证据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需要调取的证据在异地的,可以书面委托证据所在地人民法院调取。受托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委托书后,按照委托要求及时完成调取证据工作,送交委托人民法院。受托人民法院不能完成委托内容的,应当告知委托人民法院并说明原因。条文规定了异地的证据委托调取制度。委托调取在异地的证据,可以减少调取证据的不必要干挠,降低诉讼成本,对行政审判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积极意义。但是,笔者认为条文规定的委托调取证据制度还存在以下缺陷:1、缺少对委托调取证据的时限的规定。条文只规定受托人民法院在收到委托书后,应当按照委托要求及时完成调取证据工作,送交委托人民法院。不能完成委托内容的,也应当及时告知委托法院并说明理由。但是条文没有规定受托人民法院应当在多长时间内完成委托调取证据工作。没有时间限制将不利于监督受托人民法院及时完成调取证据工作的积极性,容易造成受托人民法院推诿、拖延调取证据,影
    2023-06-06
    171人看过
  • 试析我国劳动合同制度的现状、缺陷及完善
    一、现状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就某些权利和义务达成协议,形成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用人单位对其支付劳动报酬的事实上的劳动用工关系。在实践中,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自始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尤其是在一些临时用工单位,无固定用工期限的招工大多仅凭口头协议。2.原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以书面形式续订,但劳动者仍在原单位履行劳动义务,享受劳动权利。3.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试用期条文产生误解,采取口头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等试用期满后再决定是否书面订立劳动合同。4.在原劳动关系未解除前,劳动者未经用人单位同意,在其他用人单位实际就业。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第一,兼职。劳动者与一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领取劳动报酬的同时,又以各种方式在其他单位兼职,领取报酬,形成兼职劳动关系。第二,下岗再就业。随着近年来企业改革的不断深人,许多企业出现了下岗职工。这些职工虽已不在原
    2023-06-09
    104人看过
  • 论我国单位犯罪制度及其立法完善
    我国现行1997年刑法是在1979年刑法的基础上修订的,修改后的刑法虽然规定了单位犯罪,但刑法学界对单位犯罪的诸多方面仍存在分歧。本文立足于我国单位犯罪的有关规定,对单位犯罪的概念、特征构成、处罚原则进行论述,并阐述了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惩治单位犯罪应重视和完善的相关问题,同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关键词:单位犯罪,刑事责任,处罚原则,立法完善单位犯罪是相对于自然人犯罪而言的,我国1979年刑法未对单位犯罪作出规定,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经济的发展,非自然人犯罪开始向经济、社会领域日益渗透和发展,单位是否能成为犯罪主体,能否对单位追究刑事责任也就成为1979年刑法颁布后理论界研究热点和立法界的争论焦点。随着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单位走私活动的不断增加,为遏止这些单位走私行为,1987年2月22日通过并于同年7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揭开了单位犯罪立法的序幕,该法第47条明确规定:
    2023-04-22
    348人看过
  • 我国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律制度的不足及其完善
    (一)我国公司法规定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制度及其缺陷。1、我国公司法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1)规范了一人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禁止滥设。《公司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这一规定禁止一个自然人设立多个一人公司;禁止一人公司作为唯一股东再设立一人公司。(2)导入了最低资本金制度,并严格规定了出资缴资方式。《公司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立法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出资比传统形式公司的出资额要高出许多,还规定出资方式应当为人民币并且股东应当一次性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3)规定了必要的登记和书面记载制度。《公司法》第六十条和六十二条明确规定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
    2023-06-09
    247人看过
  • 新股存量发行制度的完善
    新股存量发行再度进入市场的视野。新股存量发行并非什么新名词,境外市场中早已采用。像日本、美国资本市场中的存量发行就比较普遍,我国香港地区亦同样存在。而存量发行虽然在A股市场中被炒作了多年,但基本上还是处于只听楼板响,不见人下来的状况。在上周五的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研讨会上,深交所总经理宋丽萍表示,存量发行这些制度安排我们认为是应该有的。而瑞银证券的相关人员更是认为,在新股市场化发行的同时,也应该考虑存量发行的问题,并须进一步完善。此次研讨会重提新股存量发行,并非没有原因。不过,笔者以为,我们似乎还应把问题想得透彻一些。存量发行作为新股发行的一种方式(或者说是相关方式的补充),在A股市场中是否切实可行,需要认真探讨与论证。的确,新股发行制度历经去年的改革之后,高价高市盈率发行、超募现象严重似越演越烈,而存量发行某种程度上增加了新股挂牌时的流通量,对于纠偏目前的新股发行价格,防止新股挂牌后遭遇爆炒
    2023-06-09
    451人看过
  • 我国的宪法解释制度及其完善
    在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四部宪法典中,最早规定宪法解释权归属的是1978年宪法,该宪法第25条第3项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拥有解释宪法和法律,制定法令的职权。随后的1982年宪法第67条规定解释宪法与监督宪法的实施的职权都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这表明,我国宪法解释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否享有宪法解释权,一直存在争议。否定说认为,宪法明确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享有宪法解释权,而没有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享有解释权,根据职权法定原则,全国人大不享有宪法解释权。也有学者认为,全国人大拥有宪法解释权毫无疑义。其原因在于:第一,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该制度决定了全国人大的性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而不仅仅是立法机关,这与实行三权分立制度下的议会的地位有着本质的区别。第二,作为最高权力机关,其权力范围应当包括宪法解释权,解释宪法的权力就包括在宪法第62条最
    2023-04-24
    311人看过
  • 行政拘留-完善制度的建议
    (一)强调参与原则,赋予听证权利程序正当性是现代法治的重要原则之一。程序的正当过程的最低标准是:公民的权利义务将因为决定而受到影响时,在决定之前他必须有行使陈述权和知情权的机会。行政拘留的程序应该作出一定的完善。由于当事人只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而没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因而使得行政拘留程序的正当性质大打折扣。听证制度的本质在于给了相对人自卫权利,以抵制行政机关的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确保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二)强化司法审查原则行政拘留作为行政行为的一种,是具体行政行为,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相对人可以针对改行为提起行政诉讼。但是,这种审查行为只是事后审查,无法最大程度地补救相对人的权利。鉴于人身自由权的特殊性,不妨引入事前监督制度,即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拘留决定后,应由司法官员决定是否允许实施拘留。这样做的好处,一方面是制约了公安机关的权力,另一方面维护了相对人的权利,还能强化司法权。当然
    2023-06-06
    173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累犯
    词条

    累犯是指曾经受过相应的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之后或者被赦免以后,在我国法律规定的特定期限内,又因为犯罪而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其中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被赦免后5年内再被判处一定刑罚的为一般累犯。在刑罚执行完毕之后,又再犯该特定罪的犯罪分子又... 更多>

    #累犯
    相关咨询
    • 如何完善我国的累犯制度?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9-21
      1、弥补立法缺憾,明确相关概念: 1、“刑罚执行完毕”应明确为“主刑执行完毕”。 2、明确法域条件,承认域外刑罚。 3.修改《刑法》第81条第2款之规定,使累犯可以假释,促进累犯的积极改造。 4.累犯的确立与数罪并罚制度。 2、累犯构成要件中立法增补人格因素。 3、确立单位累犯制度。
    • 累犯制度是怎样的?能给我简述下累犯制度吗?关于这个制度,我国的设定完善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13
      关于累犯制度,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的累犯,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两类。一般累犯一般累犯也称普通累犯,是指因犯罪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根据《刑法》第65条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
    • 遗嘱制度变化,现在还存在什么不足需要完善的?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13
      随着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公民的个人可支配收入总量不断上升.相应的可供继承的遗产在数量及种类上也日益增多,涉及继承的遗产纠纷愈发复杂.关于遗嘱继承制度的现行法律规定主要是我国的《继承法》以及有关司法解释,这些法律法规在制定之初具有较高的社会引导价值.但是,1985年制定的《继承法》在如今社会生活发生巨大转变的背景下显然已经体现出相当的滞后性,难以适应新时期调整继承关系的需要了.完善我国的遗嘱继承
    • 完善时效制度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26
      即使员工退休或者因为其他原因导致劳动合同终止,依然有权利通过仲裁手段申请自己应得的权利。5月1日起生效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将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从原有的60天增加到1年,即自5月1日以后发生的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延长为1年。而涉及劳动报酬的争议在终止劳动合同后仍然可以向仲裁部门提出申请,但是需要提醒劳动者的是,一定要注意时效问题,要在终止合同之日起1年之内提出,否则,超出1年时效的,劳动仲裁部门
    • 婚前财产公证制度的完善制度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13
      关于婚前财产公证制度的完善,每个人有其对婚姻的独特期望,有的人是因为相爱而结婚,有的人是因为家庭压力而结婚,也有的人是因为贪图对方的财产而结婚。婚前财产公证在某种程度上是对那些贪图财产的人提供了一个保护伞,而并不是为爱情提供保护伞!当然,婚前财产公证对婚姻观念造成了一定的冲击。婚前财产公证使越来越多的人在有了保护自己权利思想的同时也使本来现实的现代爱情和婚姻关系变得更现实,它提醒人们,爱情并不是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