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决定转让合伙份额的情况下,转让方或者人民法院应当提前通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合伙人,以便其决定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于此情形,应类推适用公司法第七十三条关于“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规定,认定其他合伙人在收到通知后的20日内未表示购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第二十四条第二项规定,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时,承租人不得行使优先购买权。在合伙人将合伙份额转让给近亲属时,可否类推适用上述规定,不允许其他合伙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笔者持否定意见。原因在于:合伙份额的转让,不单单涉及转让价格问题,更关系到合伙人之间信任关系的维持,甚至决定着合伙企业的存续。为保护其他合伙人的利益,应允许其行使优先购买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四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另一方不是该企业合伙人的,当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其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对方时,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二)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可以对转让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
(三)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购买权,但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削减部分财产份额的,可以对结算后的财产进行分割;
(四)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购买权,又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削减部分财产份额的,视为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此一规定可供参照。当然,如果转让方与其近亲属之间约定的转让价格较低或者系无偿转让,那么在其他合伙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时,就应以该转让份额的市场评估价来购买,而不得要求按照转让协议中约定的“同等条件”购买,以免损害转让方的利益。在合伙人向第三人转让合伙份额的情况下,由于要经过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且第三人须经修改合伙协议后才能成为合伙人,故在转让方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或者未通知其他合伙人就将合伙份额转让给第三人时,第三人不可能善意取得该合伙份额。于此情形,并无类推适用《解释》第二十四条第四项关于“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承租人不得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规定的余地,其他合伙人仍得行使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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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优先购买权人行使优先购买权人必须受“同等条件”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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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购买权”能否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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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都具有优先购买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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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是指投资组成合伙企业,参与合伙经营的组织和个人,是合伙企业的主体。 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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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购买权的行使受到“同等条件”的限制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0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一种在行使上附有限制条件的形成权。一方面,它是一种形成权,优先购买权人依据自己的意思形成以义务人(出租人)与第三人同等条件为内容的契约,无须义务人的承诺。另一方面,该形成权的行使附有限制性条件,即承租人只有在符合同等条件的前提下才能行使对租赁物的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的立法目的和权利实质应当是:在不损害出卖人利益的前提下,给承租人一个买受的机会。如何做到不损害出卖人的利益,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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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凭合同中优先购买权的行使与限制是什么?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19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如何寻求救济?《房屋租赁解释》明确规定,承租人不能以此为由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事实上,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与否,与承租人能否优先购买房屋无关。即使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只要第三人并非善意购买出租房屋或者尚未变更登记至第三人名下,承租人均有权主张优先购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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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认购权的行使期限是多长时间,优先认购权的行使期限有多久福建在线咨询 2022-12-02公司的股东是有权将持有的股权进行转让的,股权可以转让给其他股东或者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时,其他股东对股权是具有优先购买权的,那么优先认购权的行使期限是多长时间,优先认购权的行使期限有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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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购买权是怎样的行使的?海南在线咨询 2022-06-11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该规定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当法院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后,对被执行人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被冻结的股权予以拍卖、变卖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时,股东应在何时确定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我们知道,“经股东同意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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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一共有什么优先购买权?浙江在线咨询 2023-05-10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合伙人进行外部财产转让不仅涉及到财产份额的变化而且涉及到合伙人的变更。 根据合伙企业人合性的特点,只有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才能与接受转让的人共同经营合伙企业;如果有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合伙企业就无法形成人合,无法达到共同经营的目的。 所以,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