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鉴定手术医疗事故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0 15:00:24 255 人看过

双方协商或者单方书面申请。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一、医疗事故责任认定对等赔偿金额是否合法

医疗事故责任认定对等赔偿金额是合法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36条规定,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

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四种责任程度划分仅仅是定性,而没有完全解决定量的问题,即具体应承担多少比例的责任。有人认为,主要责任应承担60%~90%,次要责任承担20%~40%,轻微责任承担比例不超过10%。

二、医疗损害责任为什么是过失

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指在导致患者人身损害后果中的诸因素中,医疗过失行为所占比重(医疗过失参与度)。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三、医疗过失分为几种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36条规定,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一)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二)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三)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四)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四种责任程度划分仅仅是定性,而没有完全解决定量的问题,即具体应承担多少比例的责任。

故确定赔偿时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过错责任大小来划分:医疗机构负全部责任的,应承担全部损失的100%;负主要责任的,应承担全部损失的60%-90%;负次要责任的,应承担全部损失的10%-40%;负轻微责任的,应承担全部损失的10%。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2日 11: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机构相关文章
  • 做鼻子手术竟医瞎眼睛鉴定为医疗事故
    因为鼻塞流脓涕伴头昏头痛,市民蔡先生住进泉州市区某医院,做鼻窦炎手术。不料,手术后蔡先生却左眼失明。昨天,蔡先生拿到了泉州市医学会做出的四级医疗事故医疗鉴定书。2006年10月4日,蔡先生住进医院,4天后医院为其进行了双侧鼻腔息肉摘除术及双侧鼻窦内窥镜手术。手术后第一天,蔡某发现自己的左眼看不见东西,几天后,左眼失明。昨天,医院有关负责人王先生介绍,作为医院,将本着妥善解决此事的原则,依据上述医疗鉴定结论,该承担什么责任就承担什么责任。(记者陈祥木)
    2023-06-05
    436人看过
  • 医疗事故死亡鉴定多久出来,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程序
    一、医疗事故死亡鉴定多久出来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应该在患者死亡48小时内进行尸检,申请医学事故技术鉴定的,从提交材料之日起45天内出具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八条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尸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承担尸检任务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有进行尸检的义务。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尸检,也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第二十九条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负责组织
    2023-04-19
    292人看过
  •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怎样取得鉴定结果
    如何确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机构:1、一级医疗事故鉴定如何确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机构,中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设区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也就是说,如果发生医疗纠纷的地方是市辖区的话,在该地区的医学会负责医疗事故的鉴定工作的医疗事故的地方是不设区的市或县的话,医疗事故的鉴定机构应该是当地的市县卫生局的医学会。由于等级鉴定,鉴定后发行的医疗事故鉴定书是XX市XX区医疗事故鉴定书,还是XX市.XX县医疗事故鉴定书。2、二级医疗事故鉴定,对初次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服的,多在鉴定文件的最后一页,当事人在15天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提出再鉴定申请,由省医学会负责再次组织鉴定。这就是二级医疗事故鉴定。省级医疗事故认定程序与市县级医疗事故认定程序相同,认定机构多设置在各地省会、直辖市卫生局或医学会,发行的医疗事故认定被告为XX省(
    2023-08-18
    287人看过
  • 缺少手术记录的医疗事故鉴定有效吗
    缺少手术记录的医疗事故鉴定在法律效力上是受到承认的。虽然没有手术记录,但鉴定专家可以依据病历记录、尸检等方法确定医疗事故,如果医疗机构故意不提供手术记录,那么可以认定医疗事故为医疗机构的责任。一、申请医疗事故鉴定要哪些材料,鉴定书的内容一、申请医疗事故鉴定要以下材料:(一)书面陈述或答辩;(二)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三)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四)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五)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六)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资料。(七)建有门诊、急诊病历档案的医疗机构还要提交患者的门(急)诊病历。二、关于医
    2023-03-17
    182人看过
  •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程序怎么走?医疗事故鉴定所需资料有哪些
    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程序怎么走鉴定由专家鉴定组组长主持,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双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陈述意见和理由。陈述顺序先患方,后医疗机构;(二)专家鉴定组成员根据需要可以提问,当事人应当如实回答。必要时,可以对患者进行现场医学检查;(三)双方当事人退场;(四)专家鉴定组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材料、陈述及答辩等进行讨论;(五)经合议,根据半数以上专家鉴定组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专家鉴定组成员在鉴定结论上签名。专家鉴定组成员对鉴定结论的不同意见,应当予以注明。二、医疗事故鉴定所需资料(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三)抢救急危患者,一定要在规
    2023-02-17
    131人看过
  • 怎样认定医疗事故手术不成功
    一、怎样认定医疗事故手术不成功医疗事故不能以手术成功与否来界定。手术成功与否相关的因素很多,包括病人自身的抄体质状况、医生经验、水平、医院设备条件等。认定医疗事故构成要件: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5、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35条医疗事故罪】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医疗事故诉讼患者需要举证吗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在医疗事故中实行举证责任倒置,但患者
    2023-06-01
    407人看过
  • 医疗事故的认定(一)手术科室医疗事故的认定
    医疗实践中,手术科室经常发生的医疗事故争议有哪些?手术科室经常发生的医疗事故争议包括:1患者手术前病情危重,来不及手术死亡。2患者病情手术前诊断不明,观察过程中病情突然恶化,抢救无效死亡。3对患者的病情延迟诊断、贻误手术时机而发生重要脏器穿孔、坏死、损伤、功能损害。4术前诊断已明,待手术过程中贻误手术时机,病情突然恶化造成不良后果或患者死亡。5术前病情疑难或复杂,经必须的准备之后才可手术,尽力的准备过程中,患者病情恶化或死亡。6术前病情需其他科协助诊断、处理,术中需其他科合作,而手术者没有邀请其他科会诊,术中发生严重后果。7手术中发现术前诊断错误,不应手术。8手术中发现诊断错误,临时更改手术方案或手术部位。9手术中大出血。10手术中造成不应有的神经、器官损伤。11手术中意外死亡。12手术诱发潜在疾病恶化。13手术部位错误。14因各种原因收治非本科患者延误手术或代替其他科手术,发生不良后果。
    2023-06-08
    113人看过
  • 医生做手术出了医疗事故怎么办
    我国法律规定,医生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之后,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相关人员报告。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以上是对这个问题的解答。一、对医疗事故纠纷如何投诉对医疗事故纠纷可以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投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三条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
    2023-06-22
    436人看过
  • 我国手术三年后还能做医疗事故鉴定吗
    为了更好地保障患者的相关权益,我国规定了医疗损害赔偿等制度。如果患者遭遇医疗事故,就可以根据相关内容,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申请,如果鉴定结果显示确实为医疗事故,患者就可以得到一定的医疗事故赔偿。那么,我国手术三年后还能做医疗事故鉴定吗?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时间是:(一)、一般情况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时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据此,医疗事故鉴定的时效为一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损害结果发生后一年。如果患者死亡的,为死亡后一年内应当提出鉴定申请;如损害结果在多年后发现,自发现后起算一年,但超过20年的法院将不保护,鉴定亦没有实质意义。(二)、进行尸检时的申请期限。在患者死亡的情况下,进行尸检查明死亡原因是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前提!但尸体要保存患者死亡时物理、化学之状态参数受气
    2023-02-04
    266人看过
  •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过失”如何鉴定
    现行的有关医疗事故的专门法规,国务院于一九八七年六月二十九日发布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其第二条对医疗事故作了定义:“批量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操作导致功能障碍的”。意即:“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操作导致功能障碍的”后果与“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之间必须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或“医务人员诊疗过失”系引起损害结果发生的起决定作用的“主要原因”。我国学者多应用马克思哲学的因果关系理论来分析原因与结果的关系,即所谓因果关系是那种内在的、客观的、必然的联系。所谓“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与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即损害结果必须是由“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造成的。确定“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的因果关系,有两点需要注意:当引起结果发生的原因不止一个时,要区分主要原因与次要原因。主要原因是引起损害结果发生的起决定作用的因素。次要原因对损害结果的发生只
    2023-06-08
    180人看过
  • 关于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程序:1、当事人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2、卫生行政部安排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3、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鉴定组,按照医疗卫生管理法律以及专业知识进行鉴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以上是对这个问题的解答。一、医学鉴定在哪里做可以做医疗事故鉴定的部门有:1、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
    2023-03-07
    291人看过
  • 手术不成功的医疗事故怎样认定
    并不是所有的手术不成功都是医疗事故,因为构成医疗事故需要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条件:1、发生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2、行为的违法性;3、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4、过失行为和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的规定,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以上是对这个问题的解答。手术不成功医院赔偿吗病人因医疗事故而导致受到不应有的损害,可以依法向医疗机构追索赔偿。可以向卫计局投诉,或者到法院起诉。一般手术失败属法律不追究责任范围,毕竟手术存在不确定风险,医疗机构也会在手术前同病人或家属签定免责协议的。所以,此情况很难追究医院责任。但是确实超出了危险范围,是可以获得赔偿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
    2023-08-10
    313人看过
  •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与技术鉴定有什么不同?
    医疗事故出现后,首先需要鉴定。鉴定后才能进行后续理赔。医疗事故鉴定有医疗事故司法鉴定与技术鉴定。那么,医疗事故司法鉴定与技术鉴定有什么不同?1.从鉴定的启动次序上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要先于医疗过错司法鉴定,只有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构成医疗事故的才可以进行医疗过错司法鉴定。2.从鉴定的委托形式上看,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只能委托当地设区的市级医学会,再次鉴定只能委托所属省的省级医学会;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具有明显的地域性及层级性。而医疗过错司法鉴定不受地域范围的限制,各鉴定机构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3.从鉴定程序上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时,医学会应当根据医疗事故争议所涉及的学科专业,确定专家鉴定组的构成和人数。专家鉴定组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实行合议制。而司法鉴定是由鉴定机构指定或者选择二名司法鉴定人共同进行鉴定;司法
    2023-06-01
    59人看过
  • 由谁来承担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首次鉴定是由设区的市级医学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的县市级的医学会来承担。在首次鉴定之后,如果说一方当事人不满意这个鉴定结论,不服鉴定,或者说双方都不满意,那么可以提出再次鉴定,再次鉴定是由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医学会来组织鉴定。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还明确规定,对于具有相当影响或者说,案情非常复杂的这种案件,可以在再次鉴定之后,由中华医学会做出鉴定。从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可分为以下四种:(一)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或者县级市地方医学会。以上两种医学会负责组织本地区内医疗事故争议的首次技术鉴定。(三)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当事人因对医疗事故争议首次技术鉴定不服而提起的再鉴定。(四)中华医学会。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一、医疗事故责任纠纷的处理1.医疗纠纷发生后,当
    2023-02-07
    370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机构
    相关咨询
    • 近视手术后医疗事故鉴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6-26
      若要判定手术感染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则首先需要对手术感染的原因进行确定,一般都需要通过医疗鉴定来进行确定。若手术感染的原因系医务人员违反了一般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而造成,则属于医疗事故;但若医务人员已根据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进行诊疗,尽到其注意义务,则不认定为医疗事故。 如果是发生在手术后的感染症状,最大的可能就是由于手术时,消毒处理不到位,出现的继发性的感染,需要及时有效的抗菌治疗。但手术并发症常见的
    •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认定医疗事故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3-12-03
      当事人可以提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共同书面委托医疗机构所在地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书面移交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 医疗事故鉴定无手术记录可以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2-19
      一、缺少手术记录的医疗事故鉴定有效吗 一样有效。 没有手术记录的,可以依据病历记录、尸体检查等的方法确定医疗事故,如果是医疗机构故意不给手术记录的,可以认定医疗机构的责任。 二、相关法律规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第九条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
    • 医疗事故鉴定机构无法确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人员出现医疗事故怎么办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2-14
      出现这种情况,患者及家属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法:(1)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反映情况,要求公正处理。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具有审查权,主要是程序性审查。主要内容为:参加鉴定人员是否具备《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资格;参加鉴定人员的专业类别是否与被鉴定的医疗事实相吻合;参加鉴定的人员的数量是否符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卫生部的规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2)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 医生在医院骨折手术后没做医疗事故鉴定, 还需要做医疗事故鉴定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1-24
      做医疗事故鉴定认定责任。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4.患者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