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认定的若干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3-19 21:29:59 309 人看过

夫妻共同财产认定的若干问题是由双方共同约定,其共同财产包括了婚姻关系存续中获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等。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遵循的原则是男女平等原则、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等。

一、夫妻共同财产认定的若干问题

夫妻共同财产认定的若干问题如下:

1.夫妻将该财产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并订立的书面约定。

2.该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具体包括: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遵循什么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三、夫妻共同财产孩子有份吗

夫妻共同财产孩子没有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其所有权属于夫妻二人,夫妻双方在离婚时有权要求平等分割,所以孩子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有权分割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8日 07: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抢劫罪认定的若干问题是什么?
    一、抢劫罪认定的若干问题是什么?1、抢劫罪是侵犯财产罪中危害性最大、性质最严重的犯罪。在一般情况下,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就具备了抢劫罪的基本特征,构成了抢劫罪。立法上没有抢劫的数额和情节的限制性规定。但是依照本法第13条的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行为,不认为构成了抢劫罪。例如:青少年偶尔进行恶作剧式的抢劫,行为很有节制、数额极其有限,如强索少量财物,抢吃少量食品等,由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属于一般违法行为,尚不构成抢劫罪。2、因为婚姻、家庭纠纷,一方抢回彩礼、陪嫁物,或者强行分割并拿走家庭共有财产的,即使抢回、拿走的份额多了,以及类似的民事纠纷,也属于民事、婚姻纠纷中处理方法不当的问题,不具有非法强占他人财物的目的,不构成抢劫罪。3、为子女离婚、出嫁女儿暴死等事情所激怒,而纠集亲友多人去砸毁对方家庭财物,抢吃粮菜鸡猪,属于婚姻家庭
    2024-02-05
    466人看过
  • 认定犯罪主体要件的若干问题
    本罪构成要件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司法实践中,对于本罪主体的认定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如何理解其他单位的人员具体含义其他单位的人员主要包括两类人员,一类是集体单位的人员,如村民委员会委员,另一类是群众性组织的人员,如居民委员会、民办学校、民办医院等等。考虑到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在犯罪构成要件方面的联系和区别,二者的犯罪主体在某种意义上具有一定的对立性,因此不妨采取反面排除的法则,即凡是不符合贪污罪主体的有关单位的人员,即《刑法》第九十三条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和《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以外的有关单位的人员,均可成为职务侵占罪的主体,难以归属到公司、企业里面去的,可以归类到其他单位的人员。这种反面排除的法则,司法实践中比较容易应用。(二)个体工商户是否属于本罪中的企业或其他单位个体
    2023-03-23
    244人看过
  • 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如何认定
    一、夫妻共同财产如何认定(一)离婚诉讼中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与处理: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或是约定无效的主要是依据民法典规定。《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二)在无法确定为个人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1、在认定与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公司股权时对于夫妻一方婚前取得的股权和婚后以个人财产出资取得的股权,应认定为个人财产,离婚时归所有权人。夫妻双方婚后以共同财产出资而取得的股权,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要依法分割。2、对个人婚前财产的孳息及增值在婚后取得的应否认定为夫
    2023-06-19
    83人看过
  • 工伤认定行政诉讼若干问题
    章丘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于2005年12月20日作出NO.ZW2005120031号《工伤认定书》,认定我市×××公司职工时某被机器压伤属于工伤。×××公司对该认定不服,向济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复议,该局于2006年4月12日作出了维持原工伤认定的复议决定。原告仍不服,遂状告章丘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06年10月19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决,驳回原告×××公司的上诉。原告诉称,被告作出的NO.ZW2005120031号《工伤认定书》,认定第三人时某于2005年6月28日被机器压伤为工伤,违背事实和法律规定。第三人不从事操作压合机工作,发生事故时第三人从外边拉料回来,将正在压合机上工作的沈某从操作台上强行拉下,自己蛮干造成伤害,是自残行为。第三人受伤不是因工作原因,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要求依法撤销被告所作的NO.ZW2005120031
    2023-06-10
    421人看过
  • 遗产归属问题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影响
    继承遗产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是有明确表示归一方个人所有的,则归一方个人所有,不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如果是在结婚登记之前继承的财产,没有明确表示归双方的,应认定为归个人所有。夫妻双方还可以约定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父母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父母遗产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要看遗嘱是否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若无该项限制,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法律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
    2023-07-03
    239人看过
  • 共同财产如何分割:二婚夫妻的问题
    二婚的夫妻共同财产应当按照以下方法进行分割:1、夫妻共同财产可以由夫妻双方协商处理,具体的分割方法直接由夫妻双方协商处理的;2、夫妻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去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分割共同财产,人民法院会按照财产的具体情况,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分割该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涉及公司股份的怎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涉及公司股份的分割方式:如果过半数以上股东同意、其他股东也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将自己的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对方,成为该公司的股东;如果半数以上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分割出资所得价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23-07-01
    275人看过
  • 共同受贿案件若干问题之探析
    一、近年来共同受贿案件区别于单独受贿案件的新特点(一)主体身份的特殊性。受贿罪的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而共同受贿罪的主体则不一定全部是国家工作人员。在共同受贿人当中,必须有一个是国家工作人员(否则就没有利用职务之便的问题),其他的共同受贿人则可以是该国家工作人员的配偶、亲属或是朋友。在理论上,共同受贿人可以是两人以上,同时涉及配偶、亲属和朋友。但是在实践中,共同受贿人出于保密性的考虑,多控制为两人:国家工作人员及其配偶。这也是家庭财产夫妻共同所有”这种特殊情况造成的。(二)犯罪主体的反侦查意识很强,预审时顽抗心理很重。在近年来查处的受贿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多是具有几十年业务经验的人才,在本行业内一般属于有一定身份地位的人。所以为了避免身败名裂,这些犯罪嫌疑人在受贿之前就和共同受贿人一起商量好如何收受财物才安全,万一东窗事发应如何应付纪委和司法机关的调查,如何利用行规来规避法律、逃脱法律制裁
    2023-06-03
    220人看过
  • 夫妻共同生活如何认定  共同财产认定
    根据法律规定,只要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该规定明确了认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股票的增值部分作为一种生产、经营收入,只要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就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该怎样认定夫妻共同财产认定夫妻共同财产的条件如下: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有婚姻关系的夫妻;2、夫妻共有财产是指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财产;3、夫妻财产的来源是夫妻通过劳动取得的财产;4、夫妻对共同财产拥有平等的所有权。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所共同拥有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
    2023-07-14
    250人看过
  • 遗产是否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如何确定
    遗产是否构成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需视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所展现的意愿而定。假设被继承人未曾表明仅由配偶单方面继承其遗产,那么该遗产一旦在婚姻关系有效期内予以继承便自动转为夫妻共有财产;反之,若被继承人已明确指示其遗产仅由配偶一方传承,则在此情况下,这部分遗产将不再成为夫妻共有的财产,而是转变为配偶个人独有的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024-07-25
    425人看过
  • 共同财产分配问题:夫妻如何处理?
    夫妻共同财产分配方法如下:1、实物分割。就是对财产根据双方应得份额分割财产;2、价金分割。就是将共有物变卖或者拍卖,夫妻双方就变卖、拍卖取得的价金进行分割;3、作价补偿。就是由夫妻一方取得财物,根据财物的价值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双方协商不成的,那么可以让管辖区的人民法院按照财产的具体情况,在照顾子女和女方的前提下判决处理。夫妻的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有哪些?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综合上面所说的,婚前女方财产是属于
    2023-07-08
    306人看过
  • 夫妻离婚共同财产房屋处置问题
    共同财产的房屋在双方离婚时的处理:夫妻的共同房产可以先由夫妻双方通过协议的方式进行分配,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对房子进行分配。如果一方在离婚时有私自变卖共同房产的情况,那么法院可以在分割财产时依法让该方当事人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房产。夫妻一方离婚时转移共同财产的怎么处理离婚时,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
    2023-08-16
    176人看过
  • 夫妻共同财产非问题,离婚成关键?
    夫妻没有共同财产,能离婚。婚后没有共同财产的情况下,不涉及到财产分隔的相关司法程序,可以直接诉讼离婚。我国的夫妻共同财产制采用的是婚后所得共同制,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除个人特有财产和夫妻另有约定外,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均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双方享有平等的财产所有权的制度。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参与离婚财产分割。夫妻一方瘫痪能否离婚夫妻一方瘫痪也是可以离婚的,只要是感情破裂的就可以离婚。双方可以协商或是向法院起诉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
    2023-07-07
    232人看过
  • 法律问题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法律问题夫妻共同财产应当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来进行分割,或者是人民法院来进行判决。协商不成的话,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状况来分割。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6、
    2023-03-03
    167人看过
  • 夫妻共同财产买房问题怎么解决
    夫妻共同财产买房问题需要协商或者是由法院诉讼解决。夫妻间的财产关系是婚姻关系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国《民法典》在夫妻共同财产制方面,该法实行的仍是以法定夫妻婚后所得共同制为主,约定共同财产制为辅的制度,该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完善了原有法定夫妻财产制的内容。必须指出,我国《民法典》在法定夫妻财产制上仍然沿用了婚后所得共同制,共同财产制是指夫妻双方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合并为共有财产,夫妻双方按共同共有原则行使权利,承担义务,婚姻关系终止时才予以分割。不过,结婚后买房子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婚姻生活的物质基础,《民法典》对夫妻财产制度作了重要的修改和完善,使涉及夫妻共同财产方面的纠纷处理在一定程度上做到了有法可循。尽管《民法典》取得了可喜
    2023-02-17
    41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问题,夫妻共同财产有什么义务
      上海在线咨询 2021-06-17
      在夫妻共同财产制下,夫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相对应的,夫妻一方不得妨碍另一方平等的享有对共同财产的占有、使用、管理、收益、处分权。夫妻对共同财产要共同负担一些义务,主要包括:家庭生活费用由共同财产支付,共同财产不足负担时,夫妻各自以个人财产或以提供家务等方式负担。家庭生活费用的范围主要包括: (1)维持婚姻共同生活的费用; (2)抚育子女的费用; (3)家庭成员所需要的医疗费用; (4)夫妻一方或双
    • 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方法以及离婚时如何划分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问题
      重庆在线咨询 2024-11-22
      (1) 在婚前,每一方所拥有的财产和已取得的财产权利,包括个人劳动所得、赠与、继承或受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以及为了婚姻而购置的财产,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此外,婚后,夫妻中的一方所拥有的日常用品,如衣物等,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 在婚后,夫妻中的一方如果从事职业或业余爱好等专用财产,如书籍、工具等,这些财产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 在婚后,夫妻中的一方如果具有人身性质的补助金
    • 夫妻共同财产问题有何法律约定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5-11
      法律允许夫妻通过协议的方式,将某项财产确定归一方所有或双方分别所有。约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双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以欺诈、胁迫等手段,使对方在违背自己的意愿的情况下无效; (3)约定的内容不超出夫妻双主所享有的财产权利的范围; (4)约定最好以书面形式作出,口头形式必须经双方认可,或者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约定可以变更或撤销。
    • 离婚夫妻财产共同分配问题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6-25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 夫妻共同财产“擅自出售”问题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2-30
      夫妻共同财产擅自出售的,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房地产登记的,第三人合法取得财产所有权,另一方可以要求共同财产一方单方面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