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誉权能归入人格权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15:35:30 247 人看过

荣誉权既然不可归入身份权,那么将其作为一种具体人格权是否恰当呢?因此有必要与其他具体人格权进行比较,看是否有某些共同或相近的性质而抽象出人格权的某些特征。

荣誉权与几种具体人格权的共性

各种具体人格权并不是直接的民事主体对另一民事主体的权利义务,更多的是对世性的权利,即:除权利主体外,任何不特定的人都负有不得侵犯权利人对其所享有的义务。亲属法内的具体身份权:配偶权、亲权及亲属权更多的是两主体或更多主体之间的相对的权利义务关系。荣誉权参与物质性人格权,精神性人格权之下的标表型,自由型的联系相对较小一些。但是也比与身份权的联系要密切一些。这里仅讨论荣誉权作为尊严型人格权之一种与其他尊严型人格权之间的联系。

隐私权,是自然人对其隐私的控制,亦即私人生活不公开权。贞操权,是贞操不受玷污的人格权,亦即不许他人与自己实施婚外性交的权利。精神纯正权,是未成年人善行、操行和作风的养成权,是在操行作风养成中不受不当教唆的人格权。信用权,是直接支配自己的信誉并享受其利益的人格权(中国立法和司法尚无法律规定)

由上面的概念可知:这些权利都要求权利主体之外的任何人予以尊重。如果受到任何侵权活动都会侵害主体的尊严。虽然要求别人尊重而主张自己的尊严是人格权总的要求,也可以说是一切权利的要求,但具体到人身权这一章节,名誉、荣誉、隐私、贞操、精神纯正权、信用仍可抽象为以精神利益为客体的尊严型精神人格权。荣誉权虽然时常伴有物质方面的权利,但是该物质权取得的前提是获得荣誉。得到尊重仍是荣誉权最主要的内容。如果视荣誉权为身份权,那么精神纯正权也可以说是一种身份权,因为此权仅为具有未成年身份所特有。以上概括了荣誉权的隐私权、贞操权、精神纯正权、自由权之间最大的共同点,即求得他人予以尊重的尊严型精神人格权。因此把荣誉权和名誉权、隐私、贞操、精神纯正、信用共同概括为尊严型人格权是合理的。

荣誉权和名誉权的相通点

名誉权归入人格权是毫无疑问的。现在讨论一下荣誉权与名誉权之间的相通点,进而论证荣誉权属于人格权的合理性。

从荣誉权与名誉权的客体分析。这是两者的主要区别,也是相通性的一个重要方面,一般所认为的名誉指社会对主体的褒奖或贬损或中性的评价该观点是值得商榷的。名誉权作为权利之一种即意味着该权利是法定的,是由法律赋予权利人对于其名誉所享有的利益支配权。如果名誉包括对主体消极的评价则意思是法律保护主体对其消极评价享有的支配力和利益。换言之:消极评价即支配力和利益。这样岂不自相矛盾,违反逻辑。因此笔者赞成:名誉一般都是一种良好的社会评价,也就是说是一种积极的社会评价,而不是指对坏名声的评价18.最低限度是非消极的社会评价。因此名誉应指特定人所受到的有关其品行、才能、功绩、职业、资历和身份等方面的良好评价,而名誉权也相应要求他人对其名誉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荣誉与荣誉权相关的荣誉也是一种特定组织给予的正式积极评价。因此,名誉和荣誉均指积极评价,而荣誉权与名誉权相应的是以获得和维护该积极评价及其利益为重要内容。“名誉权以人在社会上应受与其地位相当之尊敬或评价之利益为内容之权利19.”当然,该积极评价的来源不同,一是正式特定组织给予的评价,一是非正式来自社会的评价。

从权利的主体分析。一般主张荣誉权属于身份权的学者认为名誉权为所有民事主体享有,而荣誉权只为获得荣誉之后的主体享有。这也是持荣誉权否定说者据以论证其观点的依据之一。然而正如上面所说,名誉为非消极评价:该非消极评价一定为社会所有主体所必备也是值得商榷。当然即使是有坏名声的人也享有受到客观公正评价的权利。另外构成侵害名誉权抗辩事由的有:散布真实的事实(所散布的事实对他人隐私造成侵害的构成侵害隐私权)、正当行使权利。因此名誉权并不是人人时时处处都享有的。荣誉当然并非为人人所能具有,但是人人都应该享有通过正当途径追求荣誉的权利,具备条件时可凭借具体规则而享受荣誉获得权。关于荣誉获得权,下文阐述。

从权利的取得和消灭不同分析。认为名誉权为人所固有:始于出生,终于死亡。而荣誉权的产生依据获得荣誉的事实而发生,且可依一定程序取消或剥夺。此观点也不确切。荣誉虽然可通过一定程序而取消或剥夺,但并没有剥夺获得荣誉的期待权。只要承认荣誉获得权的存在,那么荣誉权就是任何人所固有的。当然,通过正当程序也可以使荣誉获得权受到克减,即取消获得某项荣誉的资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2日 23: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荣誉权相关文章
  • 民法典规定人格权和荣誉权有什么不同
    荣誉权属于人格权,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民法典规定生命权是否属于人格权生命权属于人格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于2021.1.1实行)第九百九十条: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2023-08-02
    360人看过
  • 荣誉权的概念
    荣誉权
    荣-誉权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得、保持、利用荣-誉并享有其所生利益的权利3.笔者认为荣-誉权的特征有二:其一,荣-誉权的客体是荣-誉的本身及荣-誉本身所包含的利益。荣-誉的本身是一种正式社会评价,它是荣-誉权的客体。同样,荣-誉所包含的利益也是荣-誉权的客体。例如获得体育比赛的世界冠军,这种称号是荣-誉本身,因获得世界冠军而得到的奖章、奖金、奖品,以及所获得的尊敬、荣耀等等,都是荣-誉所包含的利益。因此荣-誉包括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其二,荣-誉权既是一种既得权,也是一种期待权。荣-誉既得权表现为荣-誉权人对其已经取得的荣-誉及其利益的独占权,其他任何人都对这一权利客体负有不得侵犯的法定义务。荣-誉期待权,即荣-誉获得权主体在符合法定条件时,而组织没有授予其荣-誉,就可以向组织主张应获得的荣-誉的权利。荣-誉获得权指向的对象也是荣-誉,因此不影响荣-誉权客体的一致性。关于荣-誉获得权,下
    2023-06-13
    299人看过
  • 儿童的荣誉权
    荣誉权
    《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国家仍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和荣誉权不受侵犯。对有特殊天赋或者有突出成就的未成年人,国家、社会、家庭和学校应当为他们的健康发展创造有利条件。民法典规定,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版权),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权利。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公民对自己的发现享有发现权。发现人有权申请领取发现证书、奖金或者其他奖励。著作权法和专利法也有类似的规定。经常有儿童获得美术绘画的国际国内的大奖;有的儿童出版了自己的诗集。
    2023-06-13
    71人看过
  •  如何保障个人荣誉权?
    为了维护自己的荣誉权,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当自己的荣誉权受到侵犯时,可以请求侵权人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因侵权造成的不良影响,并且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若是对方不愿意承担侵权责任的,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为了维护自己的荣誉权,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当自己的荣誉权受到侵犯时,可以请求侵权人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因侵权造成的不良影响,并且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若是对方不愿意承担侵权责任的,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维 护 荣 誉 权 的 方 法 有 哪 些 ?荣誉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用于维护公民的尊严和荣誉。为了维护公民的荣誉权,我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首先,我国《民法典》明确了荣誉权的内容和保护措施。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荣誉权包括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荣誉权等。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三条至第一千零一十八条分别明确了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等权利的保护措施。其次,我国
    2023-09-06
    420人看过
  • 未成年人能不能享有著作权发明权荣誉权
    一、未成年人能享有著作权、发明权和荣誉权公民从出生起就享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发明权、著作权、荣誉权都属于民事权利的范畴,上述权利是法律赋予的,不受年龄的限制。二、一、自己的画被人画了卖给别人算侵权吗属于侵犯著作权,因为已经将其用作商业用途。著作权亦称版权,是指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技术作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著作权是公民、法人依法享有的一种民事权利,属于无形财产权。著作权主要包括以下权利: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二、自然人能否享有基本民事权利民事权利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的利益范围和实施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以实现某种利益的意志。包括:权利人直接享有的某种利益(如人身权)和通过一定行为获得的利益(如财产权);权利人自己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和请求他人
    2023-04-03
    292人看过
  • 民法典的荣誉权是什么,名誉权与荣誉权存在哪些联系
    一、民法典的荣誉权是什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一条民事主体享有荣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获得的荣誉称号应当记载而没有记载的,民事主体可以请求记载;获得的荣誉称号记载错误的,民事主体可以请求更正。二、名誉权与荣誉权存在哪些联系1、保护客体具有内在的相通性。名誉权和荣誉权保护的客体分别是民事主体的名誉、荣誉。名誉是指社会公众对自然人、法人的品德、才干、生活作风、信誉等方面的一般的、总体性的评价。荣誉则是因特定主体的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由政府、社会组织授予的一种赞美称号。可见,荣誉和名誉有着密切的联系,可以把荣誉视为名誉的一种特殊形式。2、不是财产权但都与财产权相关。名誉权和荣誉权属于人身权中的人格权,它们都与特定的人身不可分离而且没有直接的财产内容。但是,它们又可以与一定的财产权发生关联。如果公民的名誉权和荣誉权受到侵害,他可以要求赔
    2023-06-19
    301人看过
  • 哪些权利属于荣誉权,侵犯荣誉权的表现有哪些
    ?一、哪些权利属于荣誉权荣誉权包括以下权利:1、荣誉保持权荣誉保持权,指民事主体对获得的荣誉保持归己享有的权利。保持权的客体是荣誉本身,荣誉本身包括各种荣誉称号,各种奖励,表彰以及荣誉职衔,如名誉博士,名誉校长等。这些名誉职衔,其实并不表明被授予者的学识,能力等达到了博士水平或某种职务的要求;而是在于机关、组织授予主体的一种荣誉,使其享有名誉职衔的精神利益或一定的物质利益。2、精神利益支配权精神利益支配权,是指荣誉权人对其获得荣誉中精神利益的自主支配权。荣誉权的精神利益指荣誉权人因获得荣誉而享有的尊敬、敬仰、崇拜及荣耀满足等精神待遇和精神感受。对精神利益的支配包括对该种利益的占有、控制、利用,但不得将荣誉的精神利益予以处分,如转让他人享有或转让他人利用。3、物质利益获得权物质利益获得权,指权利人对附随于荣誉的物质利益所享有的法定取得权。此权意味着权利人在获得荣誉的情况下,有权依照领奖的章程
    2023-04-27
    92人看过
  • 关于名誉权与荣誉权的关系
    所谓名誉,一般认为是指社会对民事主体的品德、才能以及其他素质的综合评价。(注:魏振瀛主编:《民法》,北京大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671页。)对于荣誉概念的界定,理论上则存有分歧,代表性的观点有评价说和奖励说两种。评价说认为,荣誉是一种积极的社会评价;奖励说认为,荣誉就是民事主体获得的奖励和光荣称号。(注:杨立新:《人身权法论》,中国检察出版社1996年版,第818-819页。)但多数学者认同荣誉为一种社会评价的观点。认为奖励和光荣称号是荣誉的表现形式,荣誉的实质是社会组织对在社会生产、社会活动中有突出贡献的特定民事主体所给予的积极的正式评价。(注:郭卫华等主编:《中国人身权法律保护判例研究》(上),光明日报出版社2000年版,第149页。)既然荣誉名誉一样,都是社会对特定的公民、法人行为的一种评价,在某些方面有一定的关联性,如获得荣誉称号能提高人的名誉,使之较其他人具有更高的名
    2023-06-20
    438人看过
  • 荣誉权可以被剥夺吗
    一、荣誉权可以被剥夺吗我国法律明文规定,禁止非法剥夺民事主体的荣誉权。《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规定,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另外,第一千零三十一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荣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获得的荣誉称号应当记载而没有记载的,民事主体可以请求记载;获得的荣誉称号记载错误的,民事主体可以请求更正。二、荣誉权的特征包括什么第一,荣誉权的客体是荣誉的本身及荣誉本身所包含的利益。第二,荣誉权既是一种既得权,也是一种期待权。荣誉既得权表现为荣誉权人对其已经取得的荣誉及其利益的独占权,其他任何人都对这一权利客体负有不得侵犯的法定义务。荣誉期待权,即荣誉获得权主体在符合法定条件时,而组织没有授予其荣誉,就可以向组织主张应获得的荣誉的权利。荣誉获得权指向的对象也是荣誉,因此不影响荣
    2023-05-03
    425人看过
  • 哪些是侵犯荣誉权行为,侵犯荣誉权会被判刑吗
    一、哪些是侵犯荣誉权行为以下行为是侵犯荣誉权的行为:1.非法剥夺他人荣誉如有的荣誉授予组织在没有法定理由或非经法定程序的情况下,剥夺他人已获得的荣誉。2.非法侵占他人荣誉这是指行为人以非法的手段,窃取、强占、冒领他人荣誉的行为。3.严重诋毁他人所获得的荣誉主要的行为方式包括对他人获得的荣誉心怀不满,向授予组织诬告、诋毁荣誉权人,或者当众摘人荣誉牌匾、撕人荣誉证书。4.侵害荣誉权人应得的物质利益侵害荣誉权人物质利益的行为主要包括:拒发或少发荣誉权人应得的物质利益(如少发奖金),以破坏他人荣誉为目的故意损毁荣誉权人的奖杯、奖品、奖章等二、侵犯荣誉权会被判刑吗一般情况下,侵犯荣誉权权不会被判刑,但是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该罪的构成应当综合考量时间节点和传播范围等因素进行实质评价,实践中可以参
    2023-06-07
    468人看过
  • 荣誉权和名誉权的区别在哪里呢以及荣誉权和名誉权的联系是什么
    一、名誉权与荣誉权的区别有哪些荣誉权和名誉权的区别有以下方面:1.主体不同。荣誉权的主体特定,仅为获得光荣称号或嘉奖的民事主体享有;而名誉权是所有民事主体都享有的一种人身权。2.客体不同。荣誉权的客体是荣誉称号、证书、勋章、奖章、奖状等,而名誉权的客体是公众对他人的社会评价。3.取得的程序不同。荣誉权需要有关机关或单位授予荣誉的程序而取得,而名誉权的取得无需授予等特殊程序,是自然就享有的。4.能否被取消、剥夺不同。荣誉权可依法被剥夺,名誉权不能以任何方式剥夺。5.侵害方式不同。荣誉主要是否定、贬低、亵渎他人的荣誉等的方式侵害,或者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而侵害名誉权主要是侮辱诽谤。二、荣誉权和名誉权的联系是什么荣誉权和名誉权的联系是:第一,保护客体具有内在的相通性。名誉权和荣誉权保护的客体分别是民事主体的名誉、荣誉,可以把荣誉视为名誉的一种特殊形式。第二,不是财产权但都与财产权相关。名誉权和荣
    2023-06-19
    321人看过
  • 公民权利:荣誉权与名誉权的认定
    (一)名誉权与荣誉权虽然都是人格权,但二者是有区别的;(二)公民、法人无一例外都享有名誉权,名誉是指社会对公民个人的品德、情操、才干、声望、信誉和形象及法人信誉、形象等各方面形成的综合评价。名誉权,是法律规定公民、法人享有的保有和维护自身名誉的权利;(三)荣誉权只能由对国家和社会做出突出贡献或取得优异成绩而被授予荣誉称号的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和荣誉权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捏造、歪曲事实;(二)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认定行为人是否尽到前条第二项规定的合理核实义务,应当考虑下列因素:(一)内容来源的可信度;(二)对明显可
    2023-07-17
    495人看过
  • 朱军怒讨荣誉权
    应邀参加了一次药厂的新闻发布会,后来却发现自己的签名和肖像都上了药厂的商业广告。对此事很郁闷的中央电视台节目主持人朱军,昨天到海淀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湖北新东科药业有限公司停止侵害其肖像权、名誉权,赔礼道歉,恢复名誉并支付赔偿金20万元。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原告朱军诉称:2004年5月23日被告药厂曾举办哈佛代高乐药品的新闻发布会,他作为大会主持人参加了会议。后被告在未经朱军本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他的肖像和签名等用于哈佛代高乐药品的商业宣传,严重损害了他的名誉。2004年8月初,他发现这一事实后曾与药厂进行过协商,并达成了协议,约定被告立即停止一切使用朱军形象的用于哈佛代高乐药品的商业广告,立即收回并销毁所有印有原告形象的宣传品;被告关闭公司网上使用原告形象的广告,在7日内在相关宣传的当地媒体上进行声明澄清并表示歉意;一次性向原告支付补偿金20万;被告在协议签订后10日内停止各销售机构的含
    2023-06-08
    159人看过
  • 荣誉权与名誉权的联系与区别
    (一)荣誉权与名誉权的联系。名誉和荣誉均指积极评价,而荣誉权与名誉权相应的是以获得和维护该积极评价及其利益为重要内容。名誉一般都是一种良好的社会评价,也就是说是一种积极的社会评价,而不是指对坏名声的评价。最低限度是非消极的社会评价。因此名誉应指特定人所受到的有关其品行、才能、功绩、职业、资历和身份等方面的良好评价,而名誉权也相应要求他人对其名誉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荣誉与荣誉权相关的荣誉也是一种特定组织给予的正式积极评价。(二)荣誉权与名誉权的区别。权利主体不同。名誉权的权利主体是所有的民事主体,任何自然人、法人都享有名誉权,具有普遍性。而荣誉权的主体则不是所有的民事主体,而是依据是否获得荣誉的事实而定,因而有的民事主体享有荣誉权,有的则不享有,它具有专属性。有人认为荣誉权的产生是依据获得荣誉的事实而发生,且可依一定程序取消或剥夺,所以荣誉权不属于人格权,这是不确切的观点。荣誉虽然可通过一定
    2023-03-03
    477人看过
换一批
#人格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荣誉权
    词条

    荣誉是公民或法人在学习、生产经营、工作或战斗中,因表现突出而由有关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给予的积极评价,这种积极评价是通过授予一定的荣誉称号表现出来的。公民和社会组织对于所获得的荣誉称号所享有的专有的、不受侵犯的权利就是荣誉权。... 更多>

    #荣誉权
    相关咨询
    • 人格权与荣誉权的关系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1-21
      荣誉权属于人格权,是指公民、法人因自身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享有的光荣称号或其他荣誉权。 根据我国法律,民事主体享有荣誉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荣誉称号,不得诋毁或贬损他人荣誉。获得的荣誉称号应当记录而不记录的,民事主体可以请求记录;获得的荣誉称号记载错误的,民事主体可以请求更正。
    • 民法上的荣誉权属于人格权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2-23
      荣誉权属于人格权,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 人格权是不是就是荣誉权?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20
      荣誉权是人格权。荣誉权,是指公民、法人所享有的,因自己的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获得的光荣称号或其他荣誉的权利。荣誉权应当是属于人身权中的人格权,人身权利是非财产权的,一般自然人能够享受到的权利,就包括了生命权,健康权,人格权,名誉权等。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 法律规定中的荣誉权是人格权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8-30
      荣誉权不属于人格权,荣誉权,是指公民、法人所享有的,因自己的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获得的光荣称号或其他荣誉的权利。其特征有二:其一,荣誉权的客体是荣誉的本身及荣誉本身所包含的利益。其二,荣誉权既是一种既得权,也是一种期待权。
    • 民法中荣誉权是人格权的根据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8-28
      人格权包括荣誉权。 荣誉权,是指公民、法人所享有的,因自己的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获得的光荣称号或其他荣誉的权利。其特征有二: 其一,荣誉权的客体是荣誉的本身及荣誉本身所包含的利益; 其二,荣誉权既是一种既得权,也是一种期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