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金华”商标权属纠纷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1-29 05:58:03 166 人看过

2001年7月4日,国家有关部门还委托与双方无关联关系的京沪法律专家为公平、公开、公正地解决“金华火腿”商标权属之争在上海举行法律论证会。我国各大媒体,如《解放日报》、《钱江晚报》、《文汇报》也都分别发表长篇文章,报道金华火腿商标纷争。有的媒体甚至指出的:凡以地域名为地方传统特色产品品牌的,几乎都有类似纷争,如龙井茶、张小泉剪刀、龙泉宝剑等都与金华火腿一样遭遇了这样那样的工业产权纠纷。纷争了20多年的“金华”火腿商标事件应该到了解决的时候了,如果“金华火腿”商标纠纷得以解决,将是知识产权保护中的范例。有感于此,笔者对“金华”商标权属纠纷的相关问题作一法律上的探讨,以抛砖引玉。

一、谁是“金华”火腿商标的真正主人?

金华方与浙江省**公司这20多年来在“金华”火腿商标的权属问题上纠纷不断,而纠纷的焦点又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

1、原金华市浦江县**公司与浙江省**公司之间的“金华”商标转让合同是否有效。

2、浙江省**公司是否有资格拥有“金华”商标的专用权。

二、原金华市浦江县**公司与浙江省**公司之间的“金华”商标转让合同是否有效。

金华市认为:

原金华市浦江**公司将“金华”火腿商标无偿转让给浙江省**公司是迫于行政压力,并非其直实的意思表示,该商标转让合同违犯了合同缔结应遵循的自由、平等的原则,因而该商标转让合同是无效的;既然是无效的合同,那么浙江省**公司当初以统一管理为由“上缴”的“金华”火腿商标在浙江省食品系统改制后自然也应“归还”给金华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7日 05: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商标权属纠纷立案标准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二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二)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两种以上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一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一、商标侵权的诉讼流程当商标权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被他人侵犯,商标权人在掌握一定被侵权证据后,可向侵权行为发生地所属的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己的商标权。(一)提交材料1、商标权人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2、民事诉讼状;3、如果商标权人觉得有必要对侵权人的侵权证据进行诉前证据保全,需提交证据保全申请;4、如果商标权人觉得有必要对侵权人的财产(如侵权人的注册商标等)进行保全,需提交财产保全申请
    2023-03-31
    271人看过
  • 商标侵权案例及其法律分析
    商标侵权行为有以下这些:(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商标法上的商标侵权行为是故意侵权行为吗商标法上的商标侵权行为是故意侵权行为。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
    2023-07-19
    218人看过
  • 民间合同纠纷案例与分析
    案例:原、被告经居间人中介签订了定金协议,约定被告购买原告的某一处房屋(期房),被告支付原告定金5万元,在原告取得产权证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签订正式买卖合同,定金暂由居间人保管。协议签订后,原告按约将收取的定金交由居间人保管。后双方因故未能签订买卖合同,便为定金应否返还发生争议。居间人认为在法院没有明确是非责任前,其不能将定金交与任何一方。原告遂诉请没收定金。分析:一种意见认为,居间人与一方当事人形成的是保管关系,不论法院处理结果如何,居间人均应将定金返还给被保管人。故居间人不应参加本案诉讼。另一种意见认为,既然双方争议的定金由居间人保管,案件的处理结果应该说与居间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且从查明案情、便于执行、避免讼累等角度考虑,应当通知居间人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从法律关系上来讲,虽然本案原、被告之间是因买卖关系引发的定金纠纷,原告与居间人之间对系争定金形成的则是保管法律关系,但
    2023-12-11
    132人看过
  • 工程纠纷的起诉案例分析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地域管辖,包括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协议管辖、专属管辖和共同管辖。1、一般地域管辖。一般地域管辖是指按照当事人所在地与人民法院辖区的隶属关系所确定的管辖。该类管辖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即原告起诉应到被告所有地的人民法院提出。2、特殊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是指以诉讼标的所在地、被告住所地与法院辖区之间的关系所确定的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特别地域管辖有以下几种:(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2)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3)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4)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5)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023-07-06
    289人看过
  • 抚养费的纠纷案例与分析
    近日,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法院依法判令被告王某支付与前妻的养女即原告的生活费、学费等各项费用的一半。据查明,原告系被告与原告代理人在其婚姻存续期间收养的女儿。2006年1月23日,被告与原告代理人在日照市岚山区民政局协议离婚。协议约定原告由被告抚养,原告委托代理人每月给付原告生活费100元,直到原告年满18周岁止。后原告代理人将原告带走,并于2006年9月份安排其到某高校就读,学制4年,原告委托代理人为其缴纳了第一学年的学费2500元、住宿费500元、第一学年的教材费300元。后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原告的学费及生活费,被告拒付。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虽与被告是养父女关系,依照法律规定,养父母与养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等同于父母与子女的关系。被告与原告代理人均对原告有抚养的义务;原告尚未年满18周岁,依法有受教育的权利,所花费的教育费用和生活费用应由被告及原告代理人均担;
    2023-06-04
    223人看过
  • 广州劳动合同违约金纠纷案例分析
    18日,江苏省海安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用人单位向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追索违约金和培训费的劳动争议案,判决调整了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数额,并将某服装公司要求劳动者周某返还的培训费中的工资报酬、福利待遇等予以剔除。纠纷1997年8月25日,周某到某服装厂工作。同年9月1日,双方签订了自1997年8月26日到25日的劳动合同,约定:任何一方违约,应支付对方违约金元。9日,某服装厂因生产需要,决定派周某到上海东华大学进行技术培训,双方签订了培训服务协议作为劳动合同附件,并对原劳动合同部分内容进行了变更。该协议约定:某服装厂派周某到上海东华大学进行技术培训,周某培训期满到岗上班后必须为某服装厂服务十年;培训费用由某服装厂全额出资,培训出资金额包括:证书费、培训费、差旅费、培训期间的工资、岗贴、福利及劳保等;原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变更为20000元,若周某有服务期内自动离职、申请辞职或终止劳动合同而
    2012-05-30
    147人看过
  •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侵权纠纷案例解析
    案情简介:原告:某房产公司(以下简称房产公司)。原告:某栋楼19户住户。被告:江苏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业公司)。该栋楼,底层为商业用房,层高4.2米,建筑面积362.04平方米,产权属被告实业公司所有。二至六层为居住房,由原告钟某等19户居住使用,产权部分属原告房产公司所有,部分由住户按房改政策购买。1998年3月,被告将底层部分的填充墙拆除,地面部分下挖至0.9—1.2米深,准备增建夹层,由此引起与原告方的纠纷。同年6月,被告委托某市房屋安全鉴定处(下称安鉴处)就其在该楼底层增设夹层进行鉴定,结论为:夹层施工对主体未造成明显的结构性损坏,目前不影响居住和使用安全,但夹层设计、施工中存在问题,建议被告采取有关整改措施。此后,被告按照安鉴处提出的要求进行整改。同年9月,被告又委托安鉴处对其增设夹层方案进行鉴定,结论为:现经持证设计单位出具的正规施工图,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建设施工期间被
    2022-04-28
    403人看过
  • 商标权撤销与无效的案例分析
    事由不同:撤销事由包括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或者商标注册事项;自行转让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无效则是由于欠缺注册的绝对条件;侵害在先权利;注册人违反诚实工商业习惯。时效不同:有撤销事由发生即可申请撤销商标权,因撤销事由发生的不确定性,对申请撤销无法设定时限。对于欠缺商标注册绝对条件的,商标局依职权或者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宣告该商标无效不受时间的限制;先权利人的无效宣告请求权须在一定期限内行使,大多数国家规定在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提起。法律后果不同:可撤销事由发生在商标权取得之后,被撤销的商标权自撤销后失效。无效事由存在于商标权取得之时,被宣告无效的商标权自始无效。著作权与商标权的主要区别是什么?(1)保护的对象和范围不同著作权的对象是作者所创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是有形资产。其作品包括以下形式:文学作品;口述作品;音乐、
    2023-07-08
    223人看过
  • 劳动行政确认纠纷案案例分析
    【案情】原告王*权,男,汉族,生于1951年7月1日。四川省巴县五布乡人,现暂住重庆市党校渝洲路132号18幢6-1号。系**龙文机械设备有限公司门卫保安。委托代理人程-睿,**原野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委托代理人张*明,**原野律师事务所律师,一般代理。被告重庆市大渡口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住所地:重庆市大渡口区东风村38栋。法定代表人杨*良,该局局长。委托代理人李*惠,该局社会保险科科员,一般代理。委托代理人唐-斌,**中远发展律师事务所律师,一般代理。第三人**龙文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大渡口区八桥镇互助村九社法定代表人刘*文,该公司总经理。委托代理人陈*云,该公司办公室主任,一般代理。具体行政行为:重庆市大渡口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于2005年6月30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作出了渡区劳社伤险认决字(2005)255号《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原告王*权
    2022-11-24
    127人看过
  • 遗产分配引发的纠纷案例分析
    1、案件中的当事人人数众多,法律关系复杂;2、继承纠纷往往出现诉讼主体不全的情况;3、涉及不动产继承的案件比例高,矛盾易激化;4、对于不涉及再婚,且均具有血缘关系的继承案件,调解的可能性相对较高;5、部分被继承人和继承人家庭成员关系较为复杂,亲情欠缺,导致诉争分歧较大。遗产分配的规则及比例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
    2023-07-05
    222人看过
  • 别墅相邻权纠纷判例分析
    一、别墅相邻权纠纷判例分析对于围墙纠纷这类问题,需要深入了解并依据以下关键原则:稳健发展、便捷人民生活、集结互助之力和追求公平和平等作为核心价值观来妥善解决。还需立足于充分有效利用各类资源,推动社会经济活动顺利展开,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角度去思考问题。在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等相关权益时,各邻里之间应以相互支持、平衡各方利益为前提,共同进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九条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三条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二、12315买房遇到纠纷怎么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章 相邻关系  第二百九十三条
    2024-04-18
    275人看过
  • 著作权与商标纠纷的详细分析
    被告人桑某某,女,1982年1月生,汉族,山东菏泽人,江西科技大学2001级艺术生。现住该校宿舍委托代理人为欧阳XX,男,汉族,江西科技大学法学院2001级学生委托代理人为刘XX,女,汉族,原告曾XX诉江西工业大学法学院2001级法律系学生。2005年5月17日,合议庭审理了被告桑某某的著作权和商标权纠纷案。原告曾XX、被告桑XX及其委托代理人**晓辉、刘琦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结原告曾某某诉称,2000年,经过反复思考和创新,设计了“龙”服务商标,并在相关媒体上广泛使用和宣传。2003年3月31日,商标注册申请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受理。2004年9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颁发了编号为347.82万的《商标注册证》和核准服务项目(35类)。注册时间为2004年9月14日至2014年9月13日。2004年8月11日,他在《江南都市报》上
    2023-05-07
    316人看过
  • 遗赠扶养协议纠纷案例分析
    2007年年初,陈老伯的妻子因交通事故受伤瘫痪,卧床不起,陈老伯又年事已高,没有子女,眼看需要人照顾的妻子,陈老伯联系上了王先生,希望王先生能够照顾陪伴妻子一段时间。同时在2007年5月9日陈老伯与王先生签订了一份协议,其主要内容为:陈老伯及其妻子现年事已高,身残体弱,无人照顾,同意由王先生照顾夫妻两人的生活及死后事宜,并在夫妻两人去世后将夫妻两人的一切财产(主要是陈老伯的房产)赠与王先生。同年6月18日,陈老伯将60万元银行存款交给王先生,目的是请王先生为其买房用于养老。可天不从人愿,陈老伯的妻子不久便去世了。陈老伯要求王先生将60万元返还,但王先生认为协议中已经写明将一切财产赠送与他,那这60万元理所应当也是属于赠与,拒不返还。无奈之下,陈老伯只好到法院起诉,要求王先生返还60万元。经法院审查认为:王先生提交的书面协议不能证明该笔钱款属于赠与。陈老伯作为60万元存款的所有权人,有权要求
    2023-05-01
    167人看过
  • 旅游人身侵害纠纷案例分析
    一、旅游人身侵害纠纷案案情回顾:2004年6月某日,邹女士夫妻与某旅行社建立旅游合同关系,到蓬莱旅游。某旅行社租用某旅游汽车公司的客车运送旅客到蓬莱旅游汽车行驶到济青高速青州路段时发生车祸,与张某所驾驶的鲁A2.大货车相撞,致使游客邹某等人受伤。事故经山东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青州大队认定某旅游汽车公司的客车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张某驾驶的鲁A2.大货车负次要责任。后邹女士经伤残鉴定,邹女士构成十级伤残。经和某旅行社协商不成,2004年8月某日,邹女士以旅游合同纠纷将某旅行社诉至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等费用。二、被告人的答辩意见:答辩状答辩人:某旅行社答辩人因邹某诉答辩人旅游纠纷一案,答辩如下:1、对邹某所受到的伤害答辩人表示同情和慰问。在事故发生后肇事者积极采取措施对伤员进行抢救,并且在交警部门没有认定
    2023-08-11
    31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商标权纠纷案例是怎样分析的,有范本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30
      由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当事人向法院提起的行政诉讼以本局胜诉告终。本案之所以能最终结案,主要取决于执法人员在办案过程中,认真克服难点,运用“抽丝剥茧,先易后难,由外及内逐步深入”的方法与技巧,注重查明案件的来龙去脉,从而理清了本案的事实与性质。值得一提的是本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参照最高人民法院认定商标侵权的原则,通过对消费者调查,最终以案审会讨论认定当事人销售的
    • 关于股权转让纠纷案例及其案例分析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30
      下面是经典案例: 一、股权竞买人对拍卖信息负审慎审查义务 案例:安徽实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合肥鑫城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股权拍卖纠纷上诉案《人民司法·案例》2014年第18期裁判要旨:股权竞买人应该正视股权拍卖的特点和规律,只有在转让人披露信息不实并构成违约时,才能请求法院支持其减少支付相应转让价款的主张,反之则败诉。 二、台商投资内地个体医疗诊所的法律效力 案例:林峰亮等诉胡月梅股权转让纠纷案《
    • 欠款合同纠纷案例分析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6-26
      欠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下面我们来看一个欠款合同纠纷案例及分析,了解有关欠款合同的知识。
    • 有关撤销权纠纷的具体案例分析
      天津在线咨询 2024-11-05
      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撤销权纠纷案件可以分为三种类型: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纠纷、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纠纷和债务人低价转让财产纠纷。 1. 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纠纷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明确表示对已经到期的债权表示放弃的行为的撤销要求。债务人放弃的债权无论是物权债权还是金额债权,都可能属于放弃债权。例如,债务人已经购买了某种物品或货物并交付了价款,但在一定日期前放弃提取物品或货物,属于放弃债权。 2. 债务人
    • 医疗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案例分析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6-06
      1、按件收费收取 (1)无财产争议:6000元-20000元之间; (2)法律文书:600元-2000元之间; (3)律师见证:2000元-10000元之间; (4)代办公证:1500元-3000元之间。 2、民事案件收费 (1)一审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下:部份7%,但不少于5000元; (2)一审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上但在100万元以下:部分6%; (3)一审争议标的在100万元以上但在5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