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纠纷是否包含相邻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6 21:20:34 82 人看过

土地使用权纠纷否包含相邻权。相邻土地使用关系。相邻一方的建筑物或土地,处于邻人的土地包围之中,非经过邻人的土地不能到达公用通道或虽有其他通道但需要较高的费用或十分不便的,可以通过邻人的土地以达公用通道。但通行人在选择道路时,应当选择最必要、损失最少的路线,通行人还应对因通行给邻地造成的损害予以赔偿。历史上形成的通道,土地的所有人或使用人无权任意堵塞或改道,以免妨碍邻人通行。如果确实需要改道,应取得邻人的同意。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二条【相邻土地的利用】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土地使用权的特征包含什么

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土地使用权的特征一般包括,集体土地的使用权以及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对于集体土地使用权的主体,通常是本集体的经济组织成员。农民的集体土地使用权,是不能随意转让或者是出租于非农业建设的。对于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是从国家土地所有权里面分离而出的一项民事的权利。《土地登记规则》第二条规定,初始土地登记又称总登记,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对辖区全部土地或者特定区域的土地进行的普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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