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是什么,包括哪些特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2 09:03:46 174 人看过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是指转让方(原承包方)在通过农村土地承包方式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有效存在的前提下,在承包期限内依法将部分或者全部承包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移给受让方(新承包方)的行为。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具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一般法律特征,它包括: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必须要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有效存在为前提;

2、不发生农村土地所有权权属性质和主体种类的变化;

3、不改变承包地之农业用途;

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自愿性;

5、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契约性;

6、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合理补偿性;

7、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流出方的特定性(即指承包方)。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协议

(文本格式)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乡(镇)村组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地块名称坐落(四至)地块数(块)面积(亩)质量等级

(肥力水平)备注

(二)转让期限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转让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年限)。

(三)转让费

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元。对甲方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该地块的补偿金为元(没有补偿金时可填写为零元)。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采取下列第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

1、乙方采用现金方式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支付的时间和方式为。(为年月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2、乙方采用实物方式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实物为。支付的时间和方式为。(为年月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五)承包经营权转让土地的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转让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为。(双方须提请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发包方、双方指定的第三者中的任一方鉴证,乙方应向甲方出具乙方签名的转让土地交付收据)

(六)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甲方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转让认可手续,在合同生效后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

2、甲方交付的转让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3、乙方依据合同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须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办理有关手续。

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承包期内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经营决策、产品处置和收益等权利。

5、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必须按土地亩数承担国家政策规定的费用和其他义务。

6、乙方必须管好用好承包土地,保护地力,不得掠夺性经营,并负责保护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设施等国家和集体财产。

7、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

8、其他约定:。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具体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确定。

(八)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并经转让承包经营权土地的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鉴证、备案后生效。

(十)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发包方和鉴证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住址:住址: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18: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承包经营权相关文章
  •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有哪些特点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有哪些特点。农村土地(特别是耕地)是农民最基本、最可靠的生活保障,是农民定居的基础。对此,实行耕地、林地、草地的家庭承包模式,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意味着农民的生存权得到了保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使原承包人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农村承包土地,在承包期内无权要求用人单位以家庭承包的形式承包农村土地。只有当农民能够完全独立于土地生活时,才能允许他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因此,承包者“有稳定的非农业职业或稳定的收入来源”。2。受让人的资格是有限的。承包地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可以转让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民。本文对受让人有两个要求:一是受让人必须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二是受让人是农民,即农民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受让人。在其他形式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除外),流转方均为农业生产经营者。其实,除了农民,还包括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土地承包经营
    2023-05-08
    162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特征有哪些
    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一种反映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农村承包经营关系的新型物权,其特征在于:1、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可以根据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的承包两种不同的方式,分为两类:家庭承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必须是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或“农户”(家庭),并且是承包地所属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荒地、荒山、荒丘、荒滩农村土地的,承包方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2、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存在于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的土地或者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权利。换句话说,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标的,是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的土地或者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而不是其他财产。有的集体组织按承包人承包土地的数量,作价或者不作价地分给承包人部分耕畜、农具或者其他生产资料,这是附属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3、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承包使用、收益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的土地或者森林、
    2023-04-26
    370人看过
  • 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土地承包经营权
    一、流转形式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根据流转双方需要可以采取不同的形式进行,其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一)转包。转包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转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转包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接包方按转包约定的条件对转包方负责(承包方将土地交他人代耕不足一年的除外)。(二)出租。出租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权以一定期限租赁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出租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承租方按出租约定的条件对承包方负责。(三)互换。互换是指在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作或者各自需要,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地块进行交换,同时交换相应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四)转让。转让是指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经承包方申请和发包方同意,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让
    2023-05-22
    188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特征
    土地承包经营权
    承包经营权就是承包人(个人或单位)因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或其他生产经营项目而承包使用、收益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权利。其特征在于:第一,承包经营权是存在于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权利。这就是说,承包经营权的标的,是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而不是其他财产。有的集体组织,按承包人承包土地的数量,作价或不作价地分给承包人部分耕畜、农具或其他生产资料,这是附属于承包经营权的权利。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的,由发包人与承包人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承包经营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第2款的规定,必须经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第
    2023-03-31
    77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特征
    土地承包经营权
    承包经营权就是承包人(个人或单位)因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或其他生产经营项目而承包使用、收益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权利。其特征在于:第一,承包经营权是存在于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权利。这就是说,承包经营权的标的,是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而不是其他财产。有的集体组织,按承包人承包土地的数量,作价或不作价地分给承包人部分耕畜、农具或其他生产资料,这是附属于承包经营权的权利。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的,由发包人与承包人订立承包合同[1],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承包经营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第15条第2款的规定,必须经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
    2023-06-08
    420人看过
  • 什么是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
    土地承包经营权
    什么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指通过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可以通过转包、出租、交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最早提出于1995年,农业部《关于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国务院(1995)第7号文件》经国务院批准,明确提出“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在《关系意见》通知中提出。(1)分包。转包,是指承包人在一定期限内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转包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人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接受方应按分包协议约定的条件向分包方负责(承包方委托他人耕种不足一年的除外)。(2)出租。租赁,是指承包人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权在一定期限内出租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租赁后,原土地合同关系不变,原承包人继续履行原土地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承租人应当按照出租人约定的条件
    2023-05-31
    205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承包农户以从事农业生产为目的,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土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在土地利用过程中,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应当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 更多>

    • 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是什么包括哪些特征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11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是指转让方(原承包方)在通过农村土地承包方式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有效存在的前提下,在承包期限内依法将部分或者全部承包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移给受让方(新承包方)的行为。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具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一般法律特征,它包括: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必须要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有效存在为前提; 2、不发生农村土地所有权权属性质和主体种类的变化; 3、不改变承包地之
    •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特征包括哪些
      陕西在线咨询 2021-03-17
      1、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可以根据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的承包两种不同的方式,分为两类:家庭承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必须是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或“农户”(家庭),并且是承包地所属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荒地、荒山、荒丘、荒滩农村土地的,承包方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 2、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存在于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的土地或者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
    •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特征包括什么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5-08
      1、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可以根据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的承包两种不同的方式,分为两类:家庭承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必须是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或“农户”(家庭),并且是承包地所属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荒地、荒山、荒丘、荒滩农村土地的,承包方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 2、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存在于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的土地或者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
    •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的特点是什么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6-26
      1、承包方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条件具有限定性。农村土地(特别是耕地)是农民最基本和最可靠的生活保障,是他们的安身立命之本,对此,耕地、林地、草地,实行人人有份的家庭承包方式,农户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意味着该户农民生存权得到了一定保障或保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使原承包方全部或部分失去农村承包地,并在承包期内无权向发包方要求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农村土地,只有农民可以完全不依靠土地生活的时候,才应允许
    • 土地承包经营转让权流转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02
      依照《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的相关规定,流转的主体是享有承包经营权的农户依照《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的主体是享有承包权的农户农户得依自己的意思对享有的承包经营权以转包、互换、出租、转让或者其它方式流转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 流转的客体是承包方承包权依附的承包合同或合同标的物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实际上是对地上权的处分,其包合有两种模式:一种是对承包合同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