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他人同居的视听资料可否作为赔偿证据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6-19 04:24:14 224 人看过

与他人同居的视听资料是否能作为赔偿证据使用的确定方式:如果能证明案件事实,查证属实,可以作为赔偿证据。如果不能证明,则一般不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法律规定的证据种类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与他人同居的视听资料可否作为赔偿证据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六章 证据 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n(一)当事人的陈述;\n(二)书证;\n(三)物证;\n(四)视听资料;\n(五)电子数据;\n(六)证人证言;\n(七)鉴定意见;\n(八)勘验笔录。\n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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