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权和任意撤销权的区别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3 16:42:25 321 人看过

一、两者的不同。

二、两者适用的条件不同。行使任意撤销权的条件包括:

(1)赠与合同尚未履行,赠与物的物权尚未发生转移;

(2)赠与合同不具有社会公益和道德义务的性质;

(3)赠与合同尚未经过公证。行使撤销权的要件是: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三、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法律后果不同。行使任意撤销权的后果是,生效的赠与合同从此失去效力(但已经履行部分有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解除,赠与物的所有权不变,受赠人的履行请求权也随之消灭。行使法定撤销权的后果是,不仅尚未履行的赠与合同不再履行,且已经履行的赠与合同也失效,在赠与物的物权发生转移的情况下,赠与人可以受赠人不当得利为由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一、赠与合同怎么提出撤销权撤销条件是什么

赠与合同的撤销可分为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两种。享受有撤销权的主体是赠与人。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二、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是什么意思

赠与人任意撤销权是指未经公证的赠与、或非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以前无需任何理由均可撤销赠与的权利。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具有一定的条件,主要是时间条件和范围条件。(1)时间条件:须赠与标的物尚未交付或未移转登记。(2)范围条件:须非为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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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16日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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