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从仓库领用原材料用于研发新产品,该原材料的进项税额是否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
答:《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一)款规定,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本条第一款所称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是指属于应缴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
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例第十条第(一)项和本细则所称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财税[2011]111号)第八条规定,应税服务,是指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导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
研发和技术服务,包括研发服务、技术转让服务、技术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1.研发服务,是指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进行研究与试验开发的业务活动。
依据上述规定,企业领用原材料,若用于研发新产品(包括上海市试点地区有偿提供研发服务),其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若用于非试点地区有偿提供研发服务,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
-
新产品研究开发费用扣除标准
492人看过
-
研发中的大额材料费能否分摊后再税前扣除
408人看过
-
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发生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需要提交的资料是什么
472人看过
-
房产税是按照什么标准计税的
372人看过
-
进口商品最新税收标准
295人看过
-
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应当向哪提交材料
208人看过
产品是指被人们使用和消费,并能满足人们某种需求的任何东西,包括有形的物品、无形的服务、组织、观念或它们的组合。产品一般可以分为五个层次,即核心产品、基本产品、期望产品、附加产品、潜在产品。 产品是“一组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 更多>
-
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应当如何处理山东在线咨询 2022-02-15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新产品设计费、工艺规程制定费、设备调整费、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试验费、技术图书资料费、研究机构人员的工资、研究设备的折旧、与新产品的试制、技术研究有关的其他经费以及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科研试制的费用,不受比例限制,计入管理费用中扣除。 1.盈利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比上年实际发生额增长达到10%以上(含10%),其当年实
-
-
-
-
新产品研发合作协议包括广东在线咨询 2023-06-26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如违约方给另一方带来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失,违约方应给另一方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