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原告袁先生(自由设计师)诉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侵犯其著作权纠纷一案。
原告袁先生诉称,1998年被告杭州娃哈哈集团公开征集用于其生产的娃哈哈儿童营养食品的整体包装和商标图案。原告为此设计了几套方案,其中由原告独创的卡通儿童头像图形为商标、两个卡通儿童主体人物为主题的包装图案的设计方案被被告采用。被告的娃哈哈儿童营养液产品在使用了原告设计的整体包装和商标图案后,深受广大用户和消费者的好评。为此,被告于1990年5月向原告颁发了荣誉证书,以资感谢。然而,被告在其生产的娃哈哈矿泉水、冰红茶、八宝粥罐头等系列产品中未经原告的同意使用原告设计的卡通儿童人物图案并随意改变了原告设计作品的完整性。
袁先生认为,被告未经原告同意在其生产的娃哈哈矿泉水、冰红茶、八宝粥罐头等食品中使用并篡改原告设计的作品,其行为已构成侵权,故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在其生产的娃哈哈矿泉水、冰红茶、八宝粥罐头食品中使用原告设计的产品整体包装和商标图案。
-
"娃哈哈"商标不准转让娃哈哈食品公司告商标局
384人看过
-
达娃之争“娃哈哈”商标终审判归娃哈哈
257人看过
-
杭州仲裁委员会终审“娃哈哈”商标归属娃哈哈
248人看过
-
娃哈哈的商标转让协议
168人看过
-
达能美国诉娃哈哈案被部分驳回
113人看过
-
黑窝点用自来水灌“娃哈哈桶装水”被查共400余桶
112人看过
产品是指被人们使用和消费,并能满足人们某种需求的任何东西,包括有形的物品、无形的服务、组织、观念或它们的组合。产品一般可以分为五个层次,即核心产品、基本产品、期望产品、附加产品、潜在产品。 产品是“一组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 更多>
-
商标侵权赔偿和产品包装有关系吗湖北在线咨询 2023-03-291.其他公司的设计已经注册商标,依法受到《商标法》的保护,其他任何组织、个人侵犯其商标权,都应当承担侵权责任。2.根据《商标法》第57条,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属于侵犯商标权的情形,应当承担侵权责任。3.你公司的设计若只有形状、色号与对方公司的设计不一样,其他的产品性质、用途等都一样的话,
-
哈关于娃娃儿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22对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夫妻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由母亲来抚养。两周岁以上的子女法院会考虑给经济能力和教育环境比较好的一方来抚养。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需要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
产品宣传图和产品包装图案被侵权吗河北在线咨询 2022-01-111、如果产品是你们的商品,并且产品原本也标注了你们公司的商标,则属于商标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否则,是侵权。 2、如果为了说明所出售的产品的特征,适当使用产品设计图、包装图,属于合理使用(著作权法第四十二条一款(二)项。使用官网产品宣传图,可构成著作权侵权。 3、不构成侵权。产品一经售出,生产者无权限制其他人再次销售。除非生产者与该出售者有协议特约。 最近,一些企业希望借助于知识产权对网络低价销售
-
购买产品包装属于侵犯商标权吗山西在线咨询 2022-04-101、购买他人产品后,以原产品标识、商标出售的,不属于侵权。 2、购买他人产品后,经过简单包装或者更改包装、商标标识后出售的,属于侵犯他人商标权的行为。 《商标法》 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
-
买车我选哈哈飞是否侵犯商标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18广告语属于商标法保护的内容,以下的行为是侵犯商标的行为: 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近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2、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故意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提供便利条件的; 5、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买车我只选哈飞”不能注册的原因可能是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