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的补偿是什么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22:14:12 359 人看过

一、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的补偿是什么样的

1、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不续签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合同有赔偿金吗

1、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且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

2、如果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但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3、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无论劳动者是否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17: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终止相关文章
  •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单位还应该给补偿吗?
    核心内容:现在公司用人方面也已越来越规范,一般情况下在职工入职开始就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包括一年、两年、三年,也有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因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会涉及劳动合同到期自然终止的问题,这篇文章主要就为大家讲讲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到期之后,单位应当给劳动者补偿吗?以下是由湖北省某法院作出的判决,基本案情是这样的:张三于2006年4月进入被告湖北童话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从2008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的劳动合同。2015年11月30日,湖北童话达公司给张三发出一份通知,这份通知内容是这样的我公司与你的劳动合同将于2015年12月31日期满,到期后统一转签湖北如意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请于2015年12月15日前作出是否续签的书面决定,逾期将视为不愿意续签。2015年12月10日,张三书面回复湖北童话公司我仅同意与湖北童话公司续签,不同意与湖北
    2023-02-17
    220人看过
  • 在合同到期前终止合同有什么补偿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赔偿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六个月以下的,给予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同时,《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经济补偿标准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经济补偿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12年。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支付金额的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多支付补偿金。单位什么时候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1。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2。劳动者
    2023-05-02
    458人看过
  • 当雇主终止劳动合同时,工人可以得到什么样的经济补偿
    实行劳动合同解除经济补偿制度,是为了使职工在劳动合同解除后和重新就业前,基本生活费或继续治疗疾病的能力得到必要的保障。并非所有被终止劳动合同的工人都能享受雇主的经济补偿。从《劳动法》的规定可以看出,除用人单位因违纪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外,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者有权获得的经济补偿包括以下两个方面:1?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相当于劳动者标准工资一个月的生活津贴,但不得超过劳动者标准工资的12个月?根据《国有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和《全民所有制企业聘用农民合同工的规定》,劳动者或者农民合同工在劳动合同终止前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终止医疗补助,企业应按照《违反和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支付相当于本人工资3至6个月的医疗补贴,职工经济补偿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
    2023-05-07
    371人看过
  • 终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在符合特定条件时不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情形。自劳动合同终止时起,劳动合同的内容失去效力,劳动合同条款规定的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也随之消失。这一规定明确了劳动合同终止的具体条件: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任何一个合同都规定有其生效的期限,有明确的起始日期和截止日期,劳动合同也不例外。在劳动合同规定的起始日期和截止日期的时间段内,劳动合同有效,超出了这个时间段,劳动合同即失去了效力。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指的就是劳动合同已经到了其截止日期,不再发生效力,不再对当事人双方具有约束力。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应当规定生效时间和终止时间。没有规定劳动合同生效时间的,当事人签字之日即视为该劳动合同生效时间。劳动合同的终止时间,则应当以劳动合同期限最后一日的二十四时为准。2、劳动者已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一般情况下,劳动者退休即可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但在某些
    2023-04-29
    72人看过
  • 劳动合同是否在服务期到期就终止劳动合同
    服务期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因为《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这是为了保护用人单位的利益,所以劳动者不得以此为理由终止劳动合同,但是单位可以。退休员工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是否合理退休员工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是否合理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法定自动延期应当理解为劳动合同期限的自动变更,即事实形成而不需要通过双方再续签劳动合同予以确认。自动顺延期间应当理解为在原劳动合同期限之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第(5)款规定: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第41条第(2)款规定: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
    2023-07-23
    135人看过
  • 未到期劳动合同提前终止的赔偿办法
    合同没到期,一方要终止合同属于合同违约的行为,如果合同中有约定,按照合同中的约定来进行索赔,如果没有约定,可以要求违约方按实际损失来进行赔偿。因此,当事人要求解除合同时,应当通知对方。本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终止。对方当事人不同意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合同终止的效力。劳动合同没到期可以辞职吗签了劳动合同可以辞职。一般有以下方式: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2、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三十天后正式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3、如果单位有违法行为,员工可行使单方即时生效解除权。除了试用期内员工辞职外,均可向单位索要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
    2023-07-08
    491人看过
  • 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怎样补偿
    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1、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都应当支付经济补偿;2、因为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3、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4、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5、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补签,如果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补签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并应支付经济补偿;6、根据《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暂行规定》规定,国营企业的老职工在劳动合同期满与企业终止劳动关系后可以领取相当于经济补偿的有关生活补助费,尽管该规定已于200
    2023-04-26
    326人看过
  • 公司终止劳动关系时劳动合同到期有没有补偿金
    公司终止劳动关系时劳动合同到期也有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一、公司在哪些情形下终止劳动关系没有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
    2023-02-26
    331人看过
  • 什么样的劳动合同是通过协议终止的
    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包括两种情况:1。当任何一方无权单方面终止时,劳动合同通过协议终止。无单方终止权的一方应在获得单方终止权一方同意的情况下终止本合同原劳动部颁布的《违反和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办法》第5条,规定用人单位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相当于全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长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足一年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一年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的一个月工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如果期限不足六个月,应向员工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所在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的,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
    2023-05-07
    401人看过
  • 劳动合同终止劳动者不能取得经济补偿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终止劳动者不能取得经济补偿的规定是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如果劳动者方面存在过错,那么就不能够得到,比如说通常情况下,都是用人单位方面存在着过错,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满之后,降低了待遇要求和劳动者续签,这个时候就需要进行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是指企业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经济补偿,一般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标准来计算具体金额。公式为: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工作年限的计算标准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标准支付。月工资的计算标准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为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本人月平均工资,工资计算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赔偿金:
    2023-04-07
    458人看过
  • 终止劳动合同与合同没到期有什么区别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说明企业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可以有两种方法,一种是:解除劳动合同,另一种是:终止劳动合同,解除方法不同,相应的程序与补偿金也是不同的。一、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是什么?1.未签的合同并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义务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只要发生了用工行为,与员工形成了劳动关系,即使是没有签劳动合同书,员工就享有劳动法上规定的各项权利,单位也负有劳动法上的各项义务。其中,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就是用人单位不能免除的强制性法定义务。假如单位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可以责令单位缴纳,甚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对用人单位进行处罚。2.单位终止或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辞退员工)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有的地方性法规甚至规定未
    2023-03-11
    117人看过
  • 劳动合同到期是否终止?终止日期是指啥时候?
    一般由合同约定的日期决定,无约定的,终止日期为办理离职的当天。一、劳务合同可以签订多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可以分为三类:(1)有固定期限,即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效力期间,期限可长可短,长到几年、十几年,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2)无固定期限,即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约定具体终止日期。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现约定的终止条件或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一般不能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可以一直存续到劳动者退休为止。(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即以完成某项工作或者某项工程为有效期限,该项工作或者工程一经完成,劳动合同即终止。二、怎样确定劳动合同期限?具体劳动合同的期限应当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按照双方的约定来确定。劳动合同的生效时间一般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之日。但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生效的日期除外。劳动合同的终
    2023-03-19
    345人看过
  • 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问题
    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与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问题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1、合同期限已满。定期的劳动合同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后,除非双方是依法续订或依法延期,否则合同即行终止;2、合同目的已经实现。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的劳动合同在其约定工作完成以后,或其他类型的劳动合同在其约定的条款全部履行完毕以后,合同因目的的实现而自然终止;3、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企业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对企业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以后,企业劳动合同就此终止;4、当事人死亡。劳动者一方死亡,合同即行终止;雇主一方死亡,合同可以终止,也可以因继承人的继承或转让第三方而使合同继续存在,这要依实际情况而定;5、劳动者退休。劳动者因达到退休年龄或丧失劳动能力而办离退休手续后,合同即行终止;6、企业不复存在。企业因依法宣告破产、解散、关闭或兼?%B后,原有企业不复存在,其合同也告终止。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问题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终止没有
    2023-02-17
    150人看过
  • 怀孕妇女在劳动合同到期时终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
    怀孕妇女在劳动合同期满时终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为了保护妇女的劳动权利,法律明确规定了对妇女劳动权利的保护,特别是对女工生理机能的变化,对怀孕、分娩和哺乳期间的女工给予特别保护。根据《劳动合同法》,女职工怀孕、分娩、哺乳的,除非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同时,因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本单位完成工作任务,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法律情形,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女职工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防止用人单位变相损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忽视女职工怀孕期间的特殊保护,《劳动合同法》第45条还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延长至相应情形消失。如果单位不与员工续签合同,原劳动合同将自动延长至哺乳期届满。工资按原劳动合同执行,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怀孕、分娩或哺乳一年,单位仍可享受“三期”特殊待遇原合同有效期至劳动者
    2023-05-07
    476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终止是指合同当事人消除继续合同的未来效力。合同终止有以下几点: 1、债务已按约定履行; 2、解除合同; 3、债务相互抵销; 4、债务人依法提取标的物; 5、债权人免除债务; 6、债权债务属于一人; 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 更多>

    #合同终止
    相关咨询
    •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补偿金的支付期限是多久, 劳动合同终止后如何补偿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1-07
      4个月。 因为: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九十七条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
    • 劳动合同到期的补偿金是多少,合同到期终止,经济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4-18
      合同期满终止,经济补偿计算: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根据该规定,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且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若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但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
    • 劳动合同终止的补偿金有哪些劳动合同终止的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5-13
      一、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终止劳动合同是指企业劳动合同法律效力的终止,也就是双方当事人之间劳动关系的终结,彼此之间原有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不复存在。出现情况: 1、合同期限已满。定期的劳动合同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后,除非双方是依法续订或依法延期,否则合同即行终止; 2、合同目的已经实现。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的劳动合同在其约定工作完成以后,或其他类型的劳动合同在其约定的条款全部履行完毕以后,合同因目
    • 怎样终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13
      《劳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
    • 劳动合同终止的赔偿和解除劳动合同期间的补偿是怎样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5-01
      劳动合同终止的补偿、赔偿要分以下情况处理: 1、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高或者维持原待遇要求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同意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不符合前述条件的,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合同期内,劳动者有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3、劳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没有劳动合同法的根据,而违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要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