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公安机关对投案的处理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9-04 09:30:10 284 人看过

本文介绍了自首的两个构成要件: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首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侦查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

依据法律规定,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的行为应被视为自首。因此一般自首有两个构成要件: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而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侦查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

自 动 投 案 的 法 律 要 件 是 什 么 ?

自动投案的法律要件是指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自动向司法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罪行的情形。根据我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自动投案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明确了自动投案的成立条件,即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司法机关或者公安机关报案,或者被亲友发现正在犯罪后,立即向司法机关或者公安机关报案。

自动投案的法律要件包括:1.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必须是犯罪的人;2.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必须自动投案;3.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必须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同时,自动投案还要求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犯罪后采取积极措施,如向公安机关报案等,以便司法机关及时追诉。

总之,自动投案是刑事诉讼中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对于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来说,自动投案可以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机会。但在具体适用时,还需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和证据来进行判断。

自动投案是刑事诉讼中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对于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来说,自动投案可以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机会。但在具体适用时,还需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和证据来进行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在刑法第六十七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0日 12: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自首相关文章
  • 公安机关对退侦撤案的案件怎么处理
    一、公安机关对退侦撤案的案件怎么处理?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85条规定,对于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公安机关可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处理。1、对于证据不足的,公安机关应当在补充证据后,制作补充侦查报告书,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对无法补充的证据,应当作出说明。补充侦查后即使证据依然不够充分,公安机关也不能自行处理,只能移送检察院审查决定起诉或者不起诉。2、在补充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发现新的同案犯或者新的罪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重新制作起诉意见书,移送检察院审查。这时,侦查羁押期限和审查起诉期限存在重新计算的问题,但公安机关不能撤销原案件。3、发现原认定的犯罪事实有重大变化,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如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刑诉法第15条六种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定情形的,公安机关应当重新提出处理意见,并将处理结果通知退查的检
    2023-06-03
    85人看过
  • 公安机关处理治安案件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佚名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因此公安机关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应当告知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权益的。
    2023-06-06
    478人看过
  • 公安机关对退侦撤案的案件怎么处理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85条规定,对于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公安机关可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处理。1、对于证据不足的,公安机关应当在补充证据后,制作补充侦查报告书,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对无法补充的证据,应当作出说明。补充侦查后即使证据依然不够充分,公安机关也不能自行处理,只能移送检察院审查决定起诉或者不起诉。2、在补充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发现新的同案犯或者新的罪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重新制作起诉意见书,移送检察院审查。这时,侦查羁押期限和审查起诉期限存在重新计算的问题,但公安机关不能撤销原案件。3、发现原认定的犯罪事实有重大变化,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如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刑诉法第15条六种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定情形的,公安机关应当重新提出处理意见,并将处理结果通知退查的检察院。按照刑诉法第161条的规定:“在
    2023-03-29
    97人看过
  • 公安机关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和处理
    公安机关对于接受的案件或者发现的犯罪线索,应当迅速进行审查,经过审查分别作出以下处理:1、认为有犯罪事实,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在24小时内,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移送案件通知书》,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办理手续,移送主管机关。2、对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应当将案件材料和有关证据送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并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3、对于不够刑事处罚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依法处理。4、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接受单位应当制作《呈请不予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有控告人的案件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七日内送达控告人。5、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自己管辖的,由接受单位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
    2023-03-24
    452人看过
  • 公安机关对新证据的处理
    一、刑事案件中,公安机关发现有新的犯罪证据应该如何办呢?可以将证据移送法院。如果对事实定罪有影响,也可请求检察院向法院申请退回补充侦查。那事情必然将往有利的方向发展。二、补充侦查的新证据如何处理呢(一)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1.补充侦查的形式。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0条第2款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2.补充侦查的期限和次数。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0条第3款的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这既指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也包括人民检察院自侦案件中决定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3.经过一次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如果案件经过两次退回补充侦查,仍然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
    2023-03-14
    208人看过
  • 检察院通知公安机关立案或者撤销案件怎么处理
    一、检察院通知公安机关立案或者撤销案件怎么处理1、人民检察院通知公安机关立案或者撤销案件,应当制作通知立案书或者通知撤销案件书,说明依据和理由,连同证据材料送达公安机关,并且告知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通知立案书后十五日以内立案,对通知撤销案件书没有异议的应当立即撤销案件,并将立案决定书或者撤销案件决定书及时送达人民检察院。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百六十三条二、公安撤销案件的条件1、撤销案件的条件包括:证据不足,不能认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已过追诉时效等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
    2023-06-19
    400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自首
    词条

    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针对犯罪较轻的,可免除处罚。如果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犯罪分子,若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核查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也... 更多>

    #自首
    相关咨询
    • 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通知不服怎么办?公安机关不予立案该如何处理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05
      首先公安机关立案是针对刑事案件而言的,一般公安机关在受理刑事案件报案之后会在七天之内根据具体的情况是否符合立案条件来决定是否立案,并告知报案人。 如果报案人所报案件符合法定立案条件的,公安机关不予立案。那么报案人对于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通知不满意的话,可以在收到通知的10天以内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复核。复核时公安机关决定不予立案的需要说明理由。 如果报案人还不服公安机关的决定的,报案人可以到检察院反映
    • 公安机关对自诉案件的处理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8-28
      刑事案件中,刑法明确为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只能受害人到法院提起刑事自诉,不能到公安机关报案。即使报案,公安机关也不会受理。 但是,如果是刑法规定可以自诉,也可以公诉的案件,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刑法》第九十八条本法所称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
    • 公安机关立案通知书范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17
      公安机关立案不一定下达立案通知书,但是会告知你结果。如果已经立案,程序上理应会有,但是实践上这一点做得并不好,如果你不要,一般是不会给你的,但是会及时通知结果。 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27号) 第一百六十八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 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
    • 公安机关不立案的决定,如何处理?公安机关对不立案案件该如何处理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5-06
      公安机关决定不立案时,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并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这是人民检
    • 公安机关受理涉案后会通知结案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1-03
      告知处理后,公安机关可以受理。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自愿不告诉的一般不予处理。受害人向公安机关起诉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