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赔偿准备金是指融资担保机构按有关规定提取的担保赔偿准备金。
担保赔偿准备是根据担保业务低收益、高风险行业,为确保企业的偿付能力,担保企业应从每年提取风险准备金,用以弥补由于发生周期较长、后果难以控制的大额代偿而导致的重大亏损。
担保赔偿准备的会计核算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按规定提取的担保赔偿准备。
二、企业提取担保赔偿准备时,借记“销售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担保代偿时,根据其收回的可能性分别借记“应收代偿款”科目或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收到被担保人延期归还的代偿款本息和赔偿损失等时,分别情况处理:
(一)收到的款项等于原代偿款的,应按实际收到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收代偿款”科目、本科目。
(二)收到的款项大于原代偿款的,按实际收到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原代偿的款项分别贷记本科目和“应收代偿款”科目,实际收到的款项大于原代偿款的差额,贷记“追偿收入”科目。
(三)收到的款项小于原代偿款的,如果原代偿的款项全部确认为应收代偿款的,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原确认的代偿款金额,贷记“应收代偿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本科目(计提的担保赔偿准备余额不足的,应借记“担保赔偿支出”科目);如果原代偿的款项已全部冲减了担保赔偿准备的,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如果原代偿的款项部分确认为应收代偿款,部分冲减了担保赔偿准备的,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已确认的应收代偿款金额部分,贷记“应收代偿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本科目(计提的担保赔偿准备余额不足的,应借记“担保赔偿支出”科目)或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提取的担保赔偿准备余额。
-
担保公司担保业务中的反担保概念
260人看过
-
反担保与担保—概念不同
418人看过
-
如何签署担保合同?合同的概念是什么?
239人看过
-
2024担保公司的概念是什么,担保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是怎样的
305人看过
-
房贷担保费的概念
98人看过
-
共同担保人的概念是怎么样的?
171人看过
融资从广义上讲也叫金融,就是货币资金的融通,当事人通过各种方式到金融市场上筹措或贷放资金的行为。从狭义上讲,融资即是一个企业的资金筹集的行为与过程。 融资方式分别是基金组织、银行承兑、直存款、银行信用证、委托贷款、直通款、对冲资金。... 更多>
-
担保赔偿准备金由担保公司来承担重庆在线咨询 2022-05-05一、担保公司提取的担保赔偿准备金,如果这笔业务结束,以前计提的到期冲回,未到期的保留。二、企业提取担保赔偿准备时,借记“销售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担保代偿时,根据其收回的可能性分别借记“应收代偿款”科目或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三、收到被担保人延期归还的代偿款本息和赔偿损失等时,分别情况处理:(一)收到的款项等于原代偿款的,应按实际收到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收代偿款”科
-
担保公司担保赔偿准备金计提比例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06《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一条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按照当年担保费收入的50%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并按不低于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1%的比例提取担保赔偿准备金。担保赔偿准备金累计达到当年担保责任余额10%的,实行差额提取。
-
如何理解反担保的反担保的概念?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26也称为求偿担保,它是指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由或者债务人以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的确保第三人对债务人的追偿权得以实现的一种担保。担保具有要件如下:一、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才能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二、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三、是指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抵押或担保时,才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四、是须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担保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依
-
如何计算担保赔偿准备金?台湾在线咨询 2024-11-07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可以通过按照担保责任余额的1%计提赔偿准备金。这些准备金在企业所得税前可以被扣掉。此外,他们还可以按照年度担保费收入的50%计提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同样可以在所得税前扣掉。不过,这种准备金要按年度担保费收入来差额计提。如果年度担保费收入超过50%,那么超过50%的部分就需要转为当期收入。实际发生的代偿损失会先从已经在税前扣掉的赔偿准备和税后利润中的一般风险准备中冲抵。如果还有剩余
-
担保机构提取的担保赔偿准备金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4-06一、担保公司提取的担保赔偿准备金,如果这笔业务结束,以前计提的到期冲回,未到期的保留。二、企业提取担保赔偿准备时,借记“销售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担保代偿时,根据其收回的可能性分别借记“应收代偿款”科目或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三、收到被担保人延期归还的代偿款本息和赔偿损失等时,分别情况处理:(一)收到的款项等于原代偿款的,应按实际收到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收代偿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