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部门调查取证时有何权利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1 14:53:49 275 人看过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根据工作需要,进入有关单位和事故现场;

(二)依法查阅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资料,询问有关人员;

(三)记录、录音、录像和复制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资料。

相关法律规定

工伤认定办法

第十一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在工伤认定中,可以进行以下调查核实工作:

(一)根据工作需要,进入有关单位和事故现场;

(二)依法查阅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资料,询问有关人员并作出调查笔录;

(三)记录、录音、录像和复制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资料。调查核实工作的证据收集参照行政诉讼证据收集的有关规定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01: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证据收集相关文章
  • 工伤证人证言是法院起诉还是工伤鉴定部门调查?
    在受理工伤申请材料后,要对当事人递交的材料进行梳理,并列出调查的“疑点”。收集材料包括单位(个人)工伤申请报告书、受伤职工的身份证件、参保情况、医疗诊断结论、劳动关系证明及现场目击证人证言等。工伤认定中,存在的疑点主要在申报时间、伤者身份、受伤时间、伤害部位、首诊病历、目击证人及当事人的陈述等。不同类型的伤亡事故可能存在的疑点也不同。认定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人社局进行调查核实时,应当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进行,并出示执行公务的证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协助和配合,据实提供情况和证明材料。一、申请工伤鉴定准备材料的时候注意什么?申请工伤时还应注意提交下面的一些相关材料,具体如下:1、受到暴力伤害的证明材料。属于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提交公安行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2、因公外出的证明材料。属于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
    2023-03-27
    168人看过
  • 劳动保障部门如何调查工伤,工伤需要哪些证据
    一、劳动保障部门如何调查工伤(一)根据工作需要,进入有关单位和事故现场;(二)依法查阅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资料,询问有关人员并作出调查笔录;(三)记录、录音、录像和复制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资料。调查核实工作的证据收集参照行政诉讼证据收集的有关规定执行。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协助。用人单位、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负责安排相关人员配合工作,据实提供情况和证明材料。二、工伤需要哪些证据1、工伤认定申请表。申请表是申请工伤认定的基本材料,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表统一样式由劳动保障部制定。属于下列情况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1)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应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其他有效证明。(2)由于机动车事故引起的伤亡提出工伤认定的,应提交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3)
    2023-06-04
    333人看过
  • 劳动保障部门怎么调查工伤
    一、劳动保障部门如何调查工伤1、劳动保障部门根据需要可以对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2、根据工作需要,委托其他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3、劳动保障部门调查核实,应由两名以上人员共同进行,并出示执行公务的证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①根据工作需要,进入有关单位和事故现场;②依法查阅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资料,询问有关人员;③记录、录音、录像和复制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资料。4、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人员进行调查核实时,应当履行下列义务:①保守有关单位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②为提供情况的有关人员保密。二、申请工伤赔偿所需要的材料(1)用人单位需提供《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病历原件及复印件、发票原件、事故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住院医疗费用汇总清单、住院医疗药品汇总清单;(2)转外就医需提供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医疗机构出具的转院证明经社保处同意后前往治疗;(
    2023-05-25
    381人看过
  • 劳动保障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如何进行调查核实?
    劳动保障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应首先对申请人提供的请材料进行书面审核。在书面审核过程中,可以通过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分析、电话询问有关人员、与当事人面谈等方式,对申请材料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全面性作出判断。如果申请人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并且能够说明自己的主张,劳动保障部门可以据此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经书面审核后,如果发现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及相关证据不能支持或不能在一定程度上支持自己的主张,劳动保障部门不能据此作出是否属于或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的,应对申请所涉及的单位和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以确定哪些证据可以采信,哪此证据不能采信。被调查的用人单位、工会组织、医疗机构、有关人员等应当协助劳动保障部门调查,如实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应的证据。
    2023-06-10
    472人看过
  • 工伤认定证明难度调查
    不难,职工个人或家属都可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病历能否作为工伤认定证明?2012年8月26日8时许,某物业管理公司职工宋某在拖地时,不慎摔倒受伤。2013年4月10日,宋某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提交了与物业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和在某三甲医院治疗的病历。病历载明:2012年9月1日诊断左大腿挫伤;9月29日诊断腰椎退变;10月12日诊断左侧股骨粗隆间骨折;1
    2023-07-05
    418人看过
  • 有关部门对于工伤认定有何要求?
    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但是如果出现了工伤认定纠纷的,司法机关也对此有认定的的要求,那么有关部门对于工伤认定有何要求呢?请看下文:一、最高法院司法解释中认定工伤的四种情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以下四种情形可认定为工伤:(一)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二)职工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受到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内,职工来往于多个与其工作职责相关的工作场所之间的合理区域因工受到伤害的;(四)其他与履行工作职责相关,在工作时间及合理区域内受到伤害的。二、国务院法制办有关答复中认为可认定工伤的三种情形(一)国务院法
    2023-06-05
    141人看过
  • 工伤认定调查取证注意事项是什么
    1、熟悉案情,确定“重点”熟悉案情,有利于工伤调查做到有的放矢,既节省人力物力,又提高工作效率。在工伤调查时,首先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逐一理顺:了解用人单位与受伤职工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受伤职工的身份、受伤程度以及事故经过等。如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工伤认定时间,看是否已过30日或一年申报时限,是否参加工伤保险。如双方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查双方是否存在明显的事实劳动关系等。2、缩小范围,锁定“焦点”有些伤亡事故是“边缘性”的,主要表现在“工伤特征”不能由现行法律法规所规范,也就是说,对受伤职工的伤是否是工伤不能立即下结论。看似工伤又不像工伤;看着不像工伤,但又可以认定工伤。对这类情形,由于人的思想认识不一致,对法律法规条款的理解和判定也不一样,从而难以对是否是工伤进行定性。我3、收集材料,提出“疑点”在受理工伤申请材料后,要对当事人递交的材料进行梳理,并列出调查的“疑点”
    2023-06-14
    265人看过
  • 工伤认定证据不足,劳动局有义务调查取证吗
    虽然我们是去工伤认定劳动局取证,但是工伤事故属于民事纠纷,本着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原则,所以劳动局并不承担调查取证的责任。但是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对你有利的证据保存在哪个部门,因为你没有调查权限而无法调取的,可以委托律师或者申请劳动局去该部门调取相关资料。一、工伤认定由哪个部门来做工伤认定应当由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在现阶段,各地统筹地区不是按统一的行政级别设置的,而是根据具体情况设定的。这一点必须明确。根据有关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其他地区,如自治州、地区行署等地的统筹层次,由各省、自治区确定。需说明的是,直辖市实行的是省级统筹,但其不承担工伤认定的具体事项。为此,《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第3款规定,应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的工伤认定,按照属地原则由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在申请工伤认定时还应提交以下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2)受伤害职工
    2023-06-21
    305人看过
  • 哪个部门可以帮助我查工伤认定?
    报工伤需要去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负责工伤认定的是哪个部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工伤认定应当由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在现阶段,各地统筹地区不是按统一的行政级别设置的,而是根据具体情况设定的。这一点必须明确。根据有关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其他地区,如自治州、地区行署等地的统筹层次,由各省、自治区确定。需说明的是,直辖市实行的是省级统筹,但其不承担工伤认定的具体事项。为此,《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第3款规定,应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的工伤认定,按照属地原则由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从性质上讲,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
    2023-07-04
    188人看过
  • 专利侵权纠纷如何调查取证
    当专利权人发现有人涉嫌侵犯自己专利权,决定进行侵权调查取证时,应当按照下列步骤进行:(一)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分析专利的可靠性:首先应当客观的确定专利的保护范围,然后分析专利的可靠性,确定专利是否存在被宣告无效的可能。(二)把涉嫌侵权的技术与专利技术进行比较分析,确定对方的技术特征是否落入自己专利的保护范围。(三)对侵权事实进行调查,保存搜集有关证据:侵权调查包括侵权行为人的主体情况以及侵权事实的情况。主体情况包括侵权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针对自然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行业分类、注册资本、生产规模、业务领域、营销渠道等(针对单位);侵权事实情况包括:产品名称、技术资料、使用情况、销售情况、宣传资料、销售数量、销售价格、销售发票、购买合同、客户关系、销售地域、销售时间等。针对调查情况搜集相关证据。(四)调查因侵权造成的损失:包括自己的销售量减少、利润减少、支出的维权成本
    2023-03-04
    408人看过
  • 律师调查取证权何时回归?
    律师调查取证权
    律师在办理所承办案件过程中,一个很重要的工作是调查取证。所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没有调查取证这一重要的环节,以事实为依据将成为一句空话。为此,世界各国均赋予了律师执业过程中的调查取证权,我国也不例外。新修改的《律师法》明确对此做出了规定,而在此之前,我国《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当数量的规范性文件对此都做了明确的规定。然而,律师在实际执业工作中,由于某些行政机关以及这些行政机关官员的官本位思想作怪,为了彰显其官员身份,总是喜欢对律师执业中的调查取证设置人为阻遏。此类情形,无异为怪事。笔者今天就遇见此等怪事。今天下午,因为到法院对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申请执行,按法院立案规定的必需,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查阅拟执行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档案》。当笔者依照查阅档案规定出示了委托代理企业《授权委托书》、《律师调查专用介绍信》、《律师执业证》要求查阅拟执行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档案》时,区质量技术监督
    2023-04-22
    190人看过
  • 上海 工伤认定调查
    上海市工伤认定流程是: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院证明、CT片、化验单、心电图等相关诊断材料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于每周一、二、三、五来做鉴定。3、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200元鉴定费。如材料不全,由我办出据委托诊断后,再来鉴定。4、鉴定办于每周四定期召开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予以公布。5、自鉴定材料收下登记之日起15日后,由单位劳资人员前来领取鉴定结果及所收全部材料。一、最新劳动能力鉴定在哪里做劳动能力鉴定在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者在生产工作中,因各种原因,劳动能力遭受
    2023-03-04
    254人看过
  • 工伤认定部门谁监督
    一、工伤认定部门谁监督按照《劳动合同法》第73条规定,劳动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按照主体的不同分为两类。一是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是属于普遍管辖。二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在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应当听取工会、企业方面代表以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在《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中,明确规定了以下几种管辖形式。(1)地域管辖。地域管辖是指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行使劳动保障权上的横向权限划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13条规定:"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由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上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调查处理下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的案件。"我国《劳动合同法》第73条第l款和第2款规定:"国务院劳
    2023-06-07
    233人看过
  • 工伤认定咨询那个部门,如何申请认定
    一、工伤认定咨询那个部门,如何申请认定工伤可以咨询律所或者劳动局。工伤员工可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二、工伤认定申请要准备什么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
    2023-06-10
    278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证据收集是指司法机关为了查明案情,取得处理案件的依据或凭据,在立案受理前,依法向有关单位和公民调查取证的行为。为确保收集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客观性,您可以考虑以下方法: 1、询问当事人:通过直接与涉案人对话,获取事实真相。 2、收集书证:... 更多>

    #证据收集
    相关咨询
    • 如何进行工伤认定调查取证?
      海南在线咨询 2021-03-16
      摘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需要可以对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协助。下面由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工伤认定的调查取证的知识,请看下文。 行政部门受理认定申请后,根据需要可以对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协助。用人单位、医疗机构、有关部门及工会组织应当负责安排相关人员配合工作,据实提供情况和证明材料。 1、熟悉案情,确定“重点” 熟悉案情,有利于工伤
    • 同级工伤认定部门如何调查员工的工伤情况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0-23
      工伤部门调查这是社保局的权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作认证申请书应包括事故发生时间
    • 有法院调查取证调查令可以上门取证么?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01
      法院调查取证调查令指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自己需要的证据,经申请并获人民法院批准,由法院签发给当事人的诉讼代理律师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所需证据的法律文件。
    • 工伤认定时面对调查的权限有哪些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4-05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享有下列工伤认定调查权限:(一)进入有关单位和事故现场了解情况;(二)查阅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资料,询问有关人员;(三)对与工伤认定有关的情况进行记录、录音、录像、拍照和复制;(四)获取有关机关和单位履行职责形成的法律文书等材料。工伤认定调查的证据种类和获取,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 公诉部门办理调查取证有什么要求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3-26
      调查的时间没有限制,但是限制调查对象人身自由是不能超过24小时。 检察机关调查取证包括公诉部门和侦监部门的调查取证以及自侦部门的调查取证,是完全不一样的,自侦部门的调查取证类似于机关,公诉和侦监部门的调查取证也分不同情况,一般来说在审限之内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