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法庭调查中辩护人会问些什么?
具体问什么要看律师的考虑,每个律师都不一样。
刑事庭审中的辩护人发问技巧
1、发问要谨慎、要有的放矢。
发问要谨慎,是因为在庭审中的发问是当下正在进行的一个活动,所以要判断当时被告人的情绪状况,切忌在其情绪波动时随意发问。同时,在有同案犯时,对同案犯的发问一定要慎之再慎,必须考虑到同案犯之间相互推脱、诿过的可能性。而且需要认真考虑发问结果是否会有利于被告人,并据此决定是否发问。发问要有的放矢,是指发问要为之后的庭审做铺垫,具体而言的话,发问的问题要有利于之后的证据质证(如与证据的三性相关的发问)、要澄清控方不当或误导的讯问问题、要有利于被告人的量刑(强调认罪态度或量刑情节)。法庭上的发问并不应随意布闲棋,如果没有明确的目的的话,辩护人应谨慎发问。
2、发问的问题要简洁、明了、易于回答。
发问的问题要明确,以便法庭和被告人听清楚。复杂的问题既不利于发问,也不利于被告人回答。通过有逻辑的一问一答精确的展现事实不仅受法庭欢迎、也有利于被告人利益。不要让法庭听糊涂,也不要让被告人反应不过来。同时,要考虑到法官的心情,一方面,庭审是法官漫长职业生涯中经常性重复的工作内容;另一方面,庭审的主要目的还是查明事实、进行审判。综合这两点,辩护人的发问简洁明了有针对性是不容易让法官产生焦躁心理的。切忌空话或者单纯取悦当事人的套话。
3、对诱导式发问高度敏感。
法庭证据调查的方式有哪些
人民法院在调查核实证据时可以使用的具体措施,包括勘验、检查、扣押、鉴定和查询、冻结。“勘验、检查”是指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进行的勘验或者检查;“扣押”,主要是指扣押可用于证明被告人有罪、无罪或者罪轻的各种物品和文件、邮件、电报等,必要时也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财产,但与案件无关的上述物品等不得扣押;“鉴定”,是指为查明证据的真伪,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就案件中的某个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确定;“查询、冻结”,主要是指依照规定查询、冻结被告人的存款、汇款需要注意的是,人民法院采取上述措施调查核实证据,是其行使审判权的具体体现,并不是在行使侦查权。另须注意:上述措施中不包括搜查,在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没有搜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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