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中止履行合同后的合理期限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6 20:31:19 320 人看过

中止履行合同后的合理期限应当由双方进行约定,若是没有约定的,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约定。若是不能达成合意的,可以向请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一、房屋租赁合同没有约定提前解约怎么办?

房屋租赁合同没有约定提前解约。可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如果在没有约定的情形下,且不符合法定的解除条件,一方擅自提前解除合同,应当根据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二、交付期限什么意思

交付期限指的是双方当事人约定交付标的物的时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限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限内的任何时间交付。当事人没有约定标的物的交付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通过补充协议,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确定。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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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1日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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