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人大代表的选举产生有两种基本方式,一种是直接选举,即由选民直接选举人大代表。根据选举法规定,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由选区选民直接选举产生。一种是间接选举,即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构成破坏选举罪的条件会有什么?
构成破坏选举罪的条件有:
(1)客体是公民的选举权利和国家的选举制度;
(2)主体为一般主体;
(3)主观方面是故意;
(4)客观方面表现为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采用各种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
第三十一条由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候选人由各选区选民和各政党、各人民团体提名推荐。选举委员会汇总后,将代表候选人名单及代表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在选举日的十五日以前公布,并交各该选区的选民小组讨论、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如果所提代表候选人的人数超过本法第三十条规定的最高差额比例,由选举委员会交各该选区的选民小组讨论、协商,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对正式代表候选人不能形成较为一致意见的,进行预选,根据预选时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及代表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应当在选举日的七日以前公布。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提名、酝酿代表候选人的时间不得少于两天。各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将依法提出的代表候选人名单及代表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印发全体代表,由全体代表酝酿、讨论。如果所提代表候选人的人数符合本法第三十条规定的差额比例,直接进行投票选举。如果所提代表候选人的人数超过本法第三十条规定的最高差额比例,进行预选,根据预选时得票多少的顺序,按照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办法根据本法确定的具体差额比例,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进行投票选举。
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代表候选人不限于各该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
我国的选举制度有什么特点
434人看过
-
我国死刑制度的特点
79人看过
-
我国选举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21人看过
-
我国国家公务员制度的特点
488人看过
-
我国公司资本制度的特点
308人看过
-
我国自诉制度设计的特点
352人看过
选举制度,是指选举国家代表机关的代表或其他公职人员的制度的总称。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内容。一般由宪法和选举法规定,有些国家的刑法或诉讼法也有关于选举制度内容的规定,有的国家包括历史上形成的一些习惯。 其主要内容包括选举制度的原则、选举权、被选... 更多>
-
我国缓刑的制度和特点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151、缓刑的特点有: (1)对被告人进行有罪宣告。被告人的行为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应当作出有罪宣告; (2)被告暂时不处以刑罚。缓量刑只作有罪宣告,具体刑罚不同时判处。缓量刑不同于缓执行制度。缓执行是指犯罪分子在受到刑罚宣告后在一定时间内有条件地暂停执行。缓量刑是暂停适用刑罚,而不是暂停执行; (3)监管机构和人员健全。暂停量刑的,由设立的专门机关监督,由专职调查人员进行调查。
-
我国的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是新疆在线咨询 2021-10-28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一、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第二,平等选举权原则。第三,秘密选举原则。第四,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相结合的原则。等额差额相结合,以差额选举为主的原则。六、选举权利保障原则。
-
中国现在都是什么选举制度,特别是选举办法山西在线咨询 2021-10-28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相结合。选举方式包括等额选举和差额选举。直接选举,即选民直接选举NPC代表。根据选举法,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由选区选民直接选举产生。间接选举,即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根据选举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区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分别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等额选举是指候选人数等于候选人数的选举。差异选举是指候选人数多于候选人数的不等额选举。
-
我国破产重整制度的特点是什么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181、我国破产重整专指破产程序中的重整,因而它属于一项破产制度。 在西方尤其在英美国家,其破产重整既可发生于破产程序中,又可出现于破产程序之外,此二者构成了它们重整制度的双轨机制,并且同非破产型重整区别开来。 我国企业破产法只有限地规定了破产重整制度,也即通过重整原因与破产原因的等同化、重整程序破产化,破产程序外的重整由此失去了产生的可能性。 2、重整与和解在我国企业破产法中被联为一体 在国外和解制
-
我国保险补偿制度的特点有哪些?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26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