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客运合同中哪些条款无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6 22:25:26 419 人看过

海上旅客运输合同中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条款无效:

1、免除承运人对旅客应当承担的法定责任;

2、降低本章规定的承运人责任限额;

3、对本章规定的举证责任作出相反的约定;

4、限制旅客提出赔偿请求的权利。

律师补充:

1、经承运人证明,旅客的人身伤亡或者行李的灭失、损坏,是由于旅客本人的过失或者旅客和承运人的共同过失造成的,可以免除或者相应减轻承运人的赔偿责任。

2、经承运人证明,旅客的人身伤亡或者行李的灭失、损坏,是由于旅客本人的故意造成的,或者旅客的人身伤亡是由于旅客本人健康状况造成的,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海商法》

第一百二十六条

海上旅客运输合同中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条款无效:

1、免除承运人对旅客应当承担的法定责任;

2、降低本章规定的承运人责任限额;

3、对本章规定的举证责任作出相反的约定;

4、限制旅客提出赔偿请求的权利。

前款规定的合同条款的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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