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劳社厅发[2007]84号)
各市劳动保障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人行中心支行:
为重视和解决好民生问题,加快和谐山西建设,现就做好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的目标
零就业家庭是指城镇家庭中,所有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家庭。
我省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的目标是,在2007年9月底使现有零就业家庭中至少有一人实现就业;实施零就业家庭动态化管理,对新出现的零就业家庭,要保证在一个月内解决,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和扶持政策,建立健全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长效机制。
二、建立零就业家庭登记认定制度
符合零就业家庭条件的,须持有效证明到居住地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申报;社区登记并公示后,报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审核认定。对已认定的零就业家庭,由县(市、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为其中一名家庭成员核发《再就业优惠证》,加盖“零就业家庭”印章。取得《再就业优惠证》的零就业家庭成员,可凭证享受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扶持政策。
三、强化街道、社区就业援助职能
各地要注重发挥街道、社区的职能作用,依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对已认定的零就业家庭,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要与其签订《接受就业援助协议书》,明确援助对象和援助责任人。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要建立零就业家庭基础台帐,掌握其家庭成员技能、年龄、学历、就业愿望等基本情况,制定、落实就业援助计划和帮扶措施,实行“一对一”服务,切实帮助零就业家庭成员实现就业。
四、帮助零就业家庭多渠道实现就业
鼓励零就业家庭成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对具备创业条件、有创业愿望的零就业家庭,积极组织他们参加创业培训,并提供政策咨询、开业指导、项目开发推介、小额担保贷款、劳务派遣、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帮助他们提高创业和就业能力。
鼓励企业和社会吸纳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政府投资的新建、扩建、改建项目,要安排一定数量的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国有大中型企业新增就业岗位向社会招用人员,要优先录用零就业家庭成员;扶持发展街道、社区小型加工企业,鼓励创建再就业基地,发展劳务输出,帮助零就业家庭成员多渠道、多形式实现就业。
对零就业家庭实行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各级政府要继续推进城市环保、绿化、卫生、治安、交通、便民服务等公益性岗位开发,鼓励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开发后勤服务岗位,安置零就业家庭成员。
五、完善零就业家庭就业扶持政策
各地要进一步扩大就业再就业政策扶持范围,把现有各项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充分运用到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上。对取得《再就业优惠证》的零就业家庭成员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参照下岗失业人员给予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等政策扶持;对吸纳持《再就业优惠证》的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的商贸型、服务型企业(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参照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给予税费减免、小额贷款和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扶持;从事灵活就业、公益性岗位就业或个体经营的,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六、加强对零就业家庭的就业服务
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为零就业家庭成员免费提供职业指导、技能培训、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确保在7个工作日内为其提供一次就业机会。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通过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劳务输出等工作,帮助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的,可享受相应的就业服务补贴。对初次就业后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零就业家庭成员,可免费为其提供职业技能鉴定服务。
七、建立健全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长效机制
各地要把解决零就业家庭就业问题与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紧密结合起来,将消除零就业家庭作为充分就业社区建设的目标。各地要建立动态监控制度,对现有零就业家庭建立登记台帐,及时掌握其就业援助情况;对新出现的零就业家庭及时调整和更新基础资料,纳入就业援助范围;对已就业的零就业家庭定期进行回访,实施跟踪服务,帮助提高就业的稳定性。
八、建立就业与失业保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联动机制
各地要依托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与失业保险、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的衔接工作。对正在享受失业保险和“低保”待遇的零就业家庭人员,要将他们尽快组织到就业准备之中;对享受“低保”的零就业家庭,其成员就业后六个月内的收入不计入家庭收入。劳动保障、民政、财政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积极通过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逐步减少享受“低保”和失业保险待遇的人数。
九、加强对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的领导
各地要把解决零就业家庭就业问题,作为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认真制定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加强督查,狠抓落实。对新出现的零就业家庭,要保证一个月内有一名家庭成员就业。对承诺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导致引发社会问题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领导的责任。
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协调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加强零就业家庭基础管理,组织实施就业援助,加强公共就业服务;财政部门要合理安排零就业家庭就业专项资金,按规定落实就业补助政策,及时拨付各项财政补贴;工商、税务、银行等部门要积极落实零就业家庭就业相关扶持政策,提供优质、高效、便捷服务。
山西省劳动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国税局山西省地税局
山西省工商局人行太原中心支行
二OO七年七月二十日
-
西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安排意见
135人看过
-
什么叫城镇零就业家庭
94人看过
-
做好城镇失业和就业登记工作
126人看过
-
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怎么开
55人看过
-
印发《中山市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办法》的通知
244人看过
-
江苏泰州开展"零就业家庭"百日就业援助活动
95人看过
担保贷款是指借款人在向银行申请贷款时,根据银行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担保以保障贷款债权实现的法律行为。借款人可以依法采取保证、抵押和质押等方式来进行担保。借款人无力还款,担保人要承担偿还借款的责任。若是一般保证,则需要经过法律程序后,借款人仍不... 更多>
-
城镇簿就一人的算不算一个家庭?无业算不算零就业家庭?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28的问题有点意思;无业只能算是个人失业,不能算是零就业家庭的:首先,一个人有一个户口簿,且户口簿上就一个人,这只能算是一户,不能算是一个家庭;其次,家庭是以有配偶或子女共同组成的单位。一个人只能叫单身
-
家庭零就业有什么补助云南在线咨询 2024-03-21家庭零就业的补助如下:1、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开展经常性送岗位、送技能、送政策、送服务等援助活动;2、享受职业培训补贴;3、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为零就业家庭成员免费提供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4、国家鼓励用人单位招用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5、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可根据劳动合同期限享受不超过3年的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6、政府鼓励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
-
关于零就业家庭的问题,怎么规定浙江在线咨询 2024-10-05专业分析: 一、城镇“零就业家庭”:城镇“零就业家庭”是指本市非农业户籍家庭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在校学生、现役军人、内退人员、办理提前退休人员除外)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均进行了失业登记,且无一人就业的家庭。 二、农村“零就业家庭”:农村“零就业家庭”是指本市农业户籍家庭中,男16-59周岁,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既未从事一产(农,林,牧,副,渔)经营项目,又均进行了转移就业登记,且无一人在二、
-
六、关于大龄就业困难人员的再就业援助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023.大龄就业困难对象如何确定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且就业困难的下岗失业人员,申请领取《再就业优惠证》时,男性50周岁,女性40周岁以上,经街道劳动保障机构上报,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后,可认定为大龄就业困难对象,并在《再就业优惠证》上予以注明。24.大龄就业困难对象可以得到哪些援助由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要优先安排大龄就业困难对象。街道、社区对大龄就业困难对象要列出名单,重点帮助。公共职业
-
界定城镇零就业家庭有哪些具体标准江西在线咨询 2023-11-051、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扶养和抚养关系,且共同生活的人员。 2、赡养是指成年子女对父母在物质上的帮助与生活上的照顾;抚养是指父母对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的抚育、教养;扶养是指夫妻双方在物质上的互相帮助与生活上的互相照顾。 3、民法典对法定赡养、扶养和抚养关系人员的界定 (1)第二十条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2)第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