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什么事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3 17:23:13 135 人看过

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保险人名称和住所;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名称和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名称和住所;

(三)保险标的;

(四)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五)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

(六)保险价值;

(七)保险金额;

(八)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

(九)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

(十)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

(十一)订立合同的年、月、日。

投保人和保险人在前条规定的保险合同事项外,可以就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事项作出约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1日 20: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险合同相关文章
  • 买卖合同当事人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包括
    买卖合同当事人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如下:1、出卖人应当履行交付标的物、物的瑕疵担保、权利的瑕疵担保等义务;2、买受人应当履行支付价款、受领标的物、检验标的物等义务。一、请问买卖合同当事人应当履行合同义务吗?买卖合同当事人应履行合同义务。买卖合同当事人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如下:(一)出卖人的义务:1、交付标的物,并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2、物的瑕疵担保义务;3、权利的瑕疵担保义务。(二)买受人义务:1、支付价款;2、受领标的物;3、及时检验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二、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各有哪些权利和义务1、出卖人义务(1)交付标的物,并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2)物的瑕疵担保义务。(3)权利的瑕疵担保义务,保证第三人不得和向买受人主张任何权利。(4)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以外的有关单和资料。2、买受人义务(1)支付价款;(2)受领标的物。买受人有依照合同约定或者交易惯例受领标的物的义务;(
    2023-02-26
    182人看过
  • 承诺事项包括什么事项
    一、承诺事项包括什么事项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内容以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承诺方式以通知为原则,以行为作出承诺为例外。以通知方式作出承诺即为明示承诺方式,通知方式内容明确,不易发生歧义,容易证明,是采用最多的承诺方式。以行为承诺就是一种默示的承诺方式。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九条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民法典》第四百八十条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二、承诺的迟延与迟到的区别包括哪些1、是否在承诺期内做出。2、承诺的迟延是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迟延的承诺应视为新要约。3、承诺的迟到是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
    2023-05-03
    307人看过
  • 私募基金合同当事人不包括什么
    一般来说,私募基金合同应涵盖以下内容:风险提示书;合格投资者承诺函;合同当事人;前言;释义;声明与承诺;基金的基本情况;基金份额的募集;基金的成立;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基金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基金份额的登记;基金的投资;投资经理的指定与变更;基金的财产;投资资金划款指令的发送、确认和执行;资金清算交收安排;越权交易处理;基金资产的估值和会计核算;基金的费用与税收;基金的收益分配;信息披露;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清算;违约责任;争议的处理;基金合同的效力;其他事项。基金合同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基金的运作方式;基金的出资方式、数额和认缴期限;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和投资限制;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执行方式;基金承担的有关费用;基金信息提供的内容、方式;基金份额的认购、赎回或者转让的程序和方式;基金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事由、程序;基金财产清
    2023-03-17
    182人看过
  • 企业食堂承包合同范本应当包括什么内容?
    一、企业食堂承包合同范本应当包括什么内容?企业食堂承包合同范本应当包括以下的内容,方可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其一、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其二、承包的期限;其三、承包的具体内容;其四、双方的权利义务;其五、违约责任;其六、争议的解决方式;其七、不可抗力条款。二、承包合同的特征1)承包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目的。在承包合同中,承包人应按照与定作人约定的标准和要求完成工作,定作人主要目的是取得承包人完成的工作成果。2)承包人完成工作的独立性定作人与承包人之间定立承包合同,一般是建立在对承包人的能力、条件行人的基础上。只有承包人自己完成工作才符合定作人的要求。3)定做物的特定性承包合同多属个别商订的合同,定做物往往具有一定的特定性。4)承包合同为诺成合同。5)承包合同为有偿合同。三、承发包双方的权利义务承包方的主要权利是依法享有的经营管理自主权(即承包经营权);主要义务是按企业承包合同的规定完成所承包的
    2023-06-19
    416人看过
  • 农业化肥采购合同应当包括什么条款
    农业化肥采购合同具体应当包括以下条款:其一、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其二、交货期与交货方法;其三、质量要求和检验方法;其四、违约责任;其五、采购的化肥的具体名称、货号等信息。一、签订采购合同的注意事项其一、审查采、供货双方的基本情况在采购谈判正式开始之前,要审查对方的营业执照,了解其经营范围,以及对方的资金、信用,经营情况,其项目是否合法等。如果有担保人,也要调查担保人的真实身份。若出面签约的是某业务人员时要注意查看对方提交的法人开具的正式书面授权委托证明,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特别应注意在涉外商贸谈判中,要注意把子公司和母公司分开,若与子公司谈判,不仅要看母公司的资信情况,更要调查子公司的资信情况。因为母公司对子公司不负连带责任。其二、严格审核采购合同主要条文当谈判双方就交易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以后,就进入合同签约阶段。谈判所涉及的数量、质量、货款支付以及履行期限、地点、方式等,都必须严密
    2023-03-01
    392人看过
  • 合同成立的有效要件都应当包括什么
    合同成立的有效要件如下: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也就是说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一、怎样确认合同不成立合同成立是指合同的当事人就合同的条款协商一致。合同的成立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法;(二)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三)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四)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不符合以上要件的,合同不成立。二、租赁合同的成立要件1、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如果当事人订立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法律就不予承认和保护,这样,当事人达成协议的目的就不能实现,订立合同也有失去了意义。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商即合同必须是经过
    2023-04-04
    249人看过
  • 借贷合同纠纷提交证据应当包括什么?
    一、借贷合同纠纷提交证据应当包括什么?因债权债务纠纷起诉至法院时,应提供与债务案件有关的证据为:(一)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收据、借贷合同等,或者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两个以上证人证明,或者其他证据线索。(二)担保书原件,或者负连带责任人的基本情况,以及他们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三)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规格、质量及价款数额等到情况的证明。(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其他违反民事合同行为,以及债务人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五)要求追回的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存放地点的证据等。二、处理借款纠纷应注意什么?(一)准确列明借款合同当事人1、借款同时有保证人的保证人是共同被告;2、行为人以他人名义借款的,借款人知道行为人同时也知道借款人的,应以行为人和借款人为共同被告;3、“私贷公用”情况下当事人的确定。实践中有些地方出现“私贷公用”的情况,所谓“私借公用”是有的“公
    2023-06-16
    389人看过
  • 合伙企业合同包括的事项
    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履行出资义务。各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实际缴付的出资,为对合伙企业的出资。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二)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三)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四)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五)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六)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七)入伙与退伙;(八)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九)违约责任。合伙协议可以载明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和合伙人争议的解决方式。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
    2023-06-09
    233人看过
  • 保险公司应告知健康保险合同事项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保险公司应告知健康保险合同事项包括保险责任、保险责任的减轻或者免除、保险责任等待期等。《健康保险管理办法》(2019.12.1实行)第三十九条保险公司销售健康保险产品,应当以书面或者口头等形式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内容,对下列事项作出明确告知,并由投保人确认:(一)保险责任;(二)保险责任的减轻或者免除;(三)保险责任等待期;(四)保险合同犹豫期以及投保人相关权利义务;(五)是否提供保证续保以及续保有效时间;(六)理赔程序以及理赔文件要求;(七)组合式健康保险产品中各产品的保险期间;(八)银保监会规定的其他告知事项。健康险中关于保险期限的规定一般有下列这些规定:健康保险的保险期限通常为一年。一般的健康保险条款都注明保单在什么条件下失效,在什么条件下可自动续保,常见的方式有以下几类:(1)定期保单。这种保单规定了有效期限,一旦期满,被保险人必须重新投保。在保险期限内,保险
    2023-06-18
    249人看过
  • 申请商标应注意事项包括什么
    一、商标是否规范使用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所以注册的商标是什么样,使用时就应该是什么样,不能随意拆分、组合、变换等。不规范使用商标的主要风险体现为以下几点:1、可能被商标局撤销。2、已有的商标专用权无法获得充分保护。不规范使用商标改变了原有注册商标的显著性,那么使用的商标等同于未注册商标,不能获得商标权保护。且改变后所有的使用行为并不等同于注册商标的使用,因此出现被撤三时提供的使用证明可能就是无效使用证明。同理,商标被侵权时,也无法提供有效的商标使用证明。3、可能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随意更改后的商标和别人在先注册的商标雷同,那么就非常可能得不到注册商标保护,还会侵犯他人的商标专用权。同时,从企业品牌传播的角度考虑,也应该规范使用
    2023-02-20
    178人看过
  • 应当视同工伤的情形包括什么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同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工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一、视同工伤的待遇标准第一种情形:(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
    2023-06-24
    73人看过
  • 民事起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什么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律师补充:法院对起诉的处理情形有:(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
    2023-05-06
    392人看过
  • 保险意外事故包括什么
    如果是意外交通事故的话,在交通意外事故中不能适用无责任赔偿限额,应该按照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进行赔偿。1、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赔偿费用很低,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如果适用该赔偿限额,不能对受害人进行很好的赔偿。2、从设立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目的和性质来看,交强险的目的就是为了分散机动车的事故风险,保护受害人的权益,是一种具有社会保障功能的特殊保险形式,它与一般的商业保险有本质的区别。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是法定的,其免责事由也只有一种,那就是交通事故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除此之外保险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免责。因此,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双方均无事故责任的情况下,不应当减轻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和机动车一方的
    2023-06-26
    395人看过
  • 建设项目的劳动保险包括什么
    建设工程劳动保险费:劳动保险费由各市县建筑安装劳动保险管理机构向施工单位收取,分配给施工企业,专门用于缴纳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费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等,为退休职工缴纳,并为保障建筑业职工合法权益支付其他服务费用的政策。劳动保险费的收取:第一条劳动保险费应当在工程概算、招标底价、投标报价和工程合同中单独列示,不得作为竞价费用。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缴纳劳动保险费。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构筑物的配套线路、管道、设备的改建、装饰、安装,按照《陕西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标准》中3.55%(不含税)的比例征收劳动保险费他们的附属设施,以及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第三条劳动保险费的征收标准按照陕西省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执行。第四条建设单位在申请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施工许可证前,应当向当地协调机构缴纳劳动保险费。工程竣工备案前,建设单位应当向工程所在地的协调机构报
    2023-05-07
    464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投保人和保险人;保险合同的内容是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 更多>

    #保险合同
    相关咨询
    • 保险合同应当包括哪些事项,受益人和保险人可以约定哪些事项的事项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14
      以下是摘抄的保险法条例:有相关规定第十八条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保险法(一)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二)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三)保险标的;(四)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五)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六)保险金额;(七)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八)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九)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十)订立合同的年、月、日。投保人和保险
    • 合作企业合同应当载明的事项包括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02
      合作企业合同应当载明的事项(一)合作各方的名称、注册地、住所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国籍(外国合作者是自然人的,其姓名、国籍和住所);(二)合作企业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三)合作企业的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合作各方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的方式、期限;(四)合作各方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的转让;(五)合作各方收益或者产品的分配,风险或者亏损的分担;(六)合作企业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组成以及董事
    • 2022年保险公司的保险合同包括哪些事项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1-02
      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三)保险标的; (四)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五)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 (六)保险金额; (七)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 (八)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 (九)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 (十)订立合同的年、月、日。 风险提示: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约定与保险
    • 证券交易所章程应当包括什么事项?
      云南在线咨询 2023-11-04
      证券交易所章程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1、设立目的; 2、名称; 3、主要办公及交易场所和设施所在地; 4、职能范围; 5、会员的资格和加入、退出程序; 6、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7、对会员的纪律处分; 8、组织机构及其职权; 9、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任免及其职责; 10、资本和财务事项; 11、解散的条件和程序; 12、其他需要在章程中规定的事项。
    •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有关事项包括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6-05
      1.合同的内容,即合同的当事人订立合同的各项具体意思表示,具体体现为合同的各项条款。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应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2.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