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工程质量管理有何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2 20:13:34 99 人看过

《江苏省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是:第四章工程质量第二十条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计、施工,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标准、规范和技术规定,生产建筑构配件、主要工艺设备、专业关键设备及复杂设备加工。第二十一条工程建设中使用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产品质量标准,并持有主管部门认可的质量检验证书和有关技术资料。第二十二条承包人对承包工程的质量负责。总承包方对总承包工程的质量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后,承包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期限对工程进行保修。保修费用由责任人承担。第二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第二十四条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和交付后发生的质量事故,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五章工程安全第二十五条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应当遵守国家和省关于预防火灾、自然灾害和地震、洪水、飓风等次生灾害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工业、民用建筑的主体、承重结构发生变化,如加层、装修、改变使用功能等改造活动,应当保证工程设施原有的安全性能,提出改造设计方案,报项目所在地市、县(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第二十七条施工单位、个人和承包人应当采取措施,控制施工噪声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保护施工现场范围内公共设施和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有关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前款规定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检举。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向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可能影响周边单位和居民的,还应当事先通知周边单位和居民:(一)临时占用批准范围以外的场地的;(二)破坏道路、管道、电力、通信等公共设施的;(三)临时停止水、电、热、气和道路交通的;(四)爆破作业的;(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规章制度。第二十九条承包人应当加强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责任制。施工单位和个人不得向承包人提出不符合施工安全要求的要求。

施工人员有权拒绝,有权检举、控告施工中危害人身安全的违法作业。什么是工程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培养具有管理学、经济学和土木工程技术基础知识的高级管理人才。在校期间,学生应接受工程师和经济学家的基本素质训练,为工程技术、管理、经济、法律、外语和计算机应用打下坚实的基础。许多人认为工程管理是一门简单的管理学科,这是不正确的。工程管理不仅要学习一种管理思想,还要学习一定的工程背景和数学知识。在本专业的学习中,我们应该理解一个基本方程式是“工程管理=工程技术+经济管理”。当然,这不是简单的加法,而是要掌握几个基本技能:

1。掌握土木工程技术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

2。掌握相关管理理论和方法;

3。掌握相关经济理论;3;

4。掌握相关法律法规;

5。具有从事工程管理的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

6。能阅读工程管理专业的外文文献;

7。能用计算机解决工程管理问题;

8。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一般来说,工程管理还是以管理学为主,适合那些人际交往能力强、善于理性思考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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