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审判实践中,对索取超出债务数额的非法拘禁行为如何适用法律发生争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三款规定,为索取债务而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以非法拘禁罪处罚;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0)19号“关于对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解释”亦明确规定,对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非法债务而绑架他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的规定处罚,但对非法拘禁他人索取超出债务数额的行为如何定罪处罚,没有具体规定。
如案例,被害人张某欠被告人王某债务数额为2万,王某非法拘禁张某后,在索取2万元债务的同时,还另外索要3万元作为释犯人质的条件。对这种超出债务数额的非法拘禁行为如何定罪处理,审判实践中有三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只要被告人与债务人之间有债权、债务关系存在,被告人在非法拘禁债务人的同时,又索要债务外钱财作释放人质条件的,不论索取债务外数额多大,都应定非法拘禁罪,因为是基于索债而发生的,超出的部分,应作为从重处罚的情节。上述案例应定非法拘禁罪。
第二种观点认为,被告人索取债务的同时,又索取债务外数额较大的,是一个行为同时触犯了两个罪名,是想象竞合犯,应按法定刑重的罪处罚,即应定绑架罪。上述案例应定绑架罪。
第三种观点认为,被告人非法拘禁债务人,索取债务部分应按非法拘禁罪定,索取债务以外数额较大的,应以绑架罪定,即既定非法拘禁罪,又定绑架罪,数罪并罚。上述案例应定这两个罪。
笔者倾向上述第三种观点,其理由:如果按上述第一种观点,只要被告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无论索取债务外数额多大,都以非法拘禁罪定性,就会出现罪不当罚的情况,因为两罪在量刑上悬殊太大,同时也会使以索债为名非法拘禁他人而勒索钱财的人钻法律空子。如果按上述第二种观点,对索取超出债务数额较大的,以绑架罪定,就意味着只认定了一个犯罪行为,而实际上被告人既实施了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三款为索债而非法拘禁他人的行为,又实施了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以勒索财物为目的非法拘禁他人的绑架罪行为,这与想象竞合犯是不同的。想象竞合犯是指出于一个故意或过失,实施一个行为,同时触犯了数个罪名,而索取债务外钱财的非法拘禁行为虽然在非法扣押、拘禁他人作人质的这一行为上是相同的,但在故意的内容上既有索债的故意,又有勒索钱财的故意,同时,行为上也存在索债和勒索钱财的两个行为,因而不是想象竞合犯,再者两个行为之间也不存在必然的牵连关系,故不适用重罪吸收轻罪的理论。笔者认为,被告人在索取债务的同时,又索取债务以外数额较大钱财?如何掌握数额较大,由法官自由裁量作为释放人质条件的,既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三款,“为索取债务”而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以非法拘禁罪处罚的法律条款,又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绑架罪的法律条款,因而应同时定非法拘禁罪和绑架罪,数罪并罚。但在认定时,应注意以下情况:
1、被告人与被害人之间债务数额清楚,没有争议,而被告人明确索要额外钱财,并以之作为释放人质的条件,这种情况可以定非法拘禁罪和绑架罪两个罪。
2、对债务数额有争议,被害人认为是勒索,被告人认为是索债,即便依照法律程序认定有争议部分为无效,不能简单认定被告人犯两个罪,因为存在被告人对债务数额的理解发生错误问题,但在争议的债务数额范围以上索取钱财数额较大的,可以定这两个罪。
-
略论超额索要债务非法拘禁行为性质的认定
493人看过
-
为索要债务非法拘禁债务人应当如何定性
367人看过
-
关于索取债务非法拘禁的司法解释,索取债务非法拘禁的行为属于犯罪吗?
273人看过
-
索取债务非法拘禁属于什么行为
278人看过
-
非法拘禁罪为索取正常债务的量刑
308人看过
-
超出债务范围的非法拘禁应该怎样定性?
210人看过
数罪并罚是指一个人在判决宣告以前犯有数罪,或者在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或者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又犯新罪,审判部门依照刑法规定的数罪并罚的原则和方法对一人所犯数罪的... 更多>
-
为索取债务非法拘禁他人怎么判,为索取债务非法拘禁他人有什么后果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04为索取债务非法拘禁他人的,涉嫌构成非法拘禁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法律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
超出债务范围的非法拘禁如何定性,法律上的具体规定湖南在线咨询 2023-12-20从侵犯的客体、客观要件、主体要件、主观要件这4个方面定性。侵犯的客体是人身自由权,客观要件是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侵犯的主体是普通的公民,主观要件是犯罪的动机为主观故意为之。
-
索债行为与非法拘禁行为的区别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07非法拘禁罪,只要行为人以剥夺他人身自由为目的,非法拘禁他人,不论时间长短都是本罪既随,动机不同不影响本罪的成立。虽然是索债,但是也构成了非法拘禁了。这里有个问题,就是债务关系时候合法,如果不合法,就有可能是绑架罪,债务是否合法只是区分此罪于彼罪。一句话,我觉得非法拘禁只要存在就是犯法的,不管什么动机,所以没有罪于非罪的区分。
-
索要债务的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么台湾在线咨询 2023-07-08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所以,
-
对非法拘禁行为的处罚,如何确定非法拘禁罪中的以拘禁为准??北京在线咨询 2022-05-09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公民的身体自由,是公民正常工作、生产、生活和学习的保证,失去身体自由,就失去了从事一切正常活动的可能。我国宪法第3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