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低保大病救助标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3 08:03:43 306 人看过

低保最先服务的是城市居民,但是随着国家社会福利和医保的逐渐完善,低保也开始向农村居民开放。而在根据《社会救助体系暂行办法》规定,农村低保大病救助申请标准主要是:

1、农村五保对象;

2、无劳动力、无经济收入、无法赡养或者抚养的人员;

3、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

4、是民政部门定期生活救助的60年代精减退休职工或者定期抚恤救助的重点对象;

5、经总工会核实的特困职工;

6、低收入家庭

农村低保在哪里申请

1、户主申请:持有当地农村户口、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且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含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2、村委会评议:受乡镇政府委托,村委会组成由村干部,乡镇包村干部、村民代表、老党员等成员参加的农村低保待遇评议小组,负责对申请人家庭收入及实际生活评估与计算的初审工作,召开村评议小组会议进行民主评议,提出初步意见,并将评议结果公示不少于3天(公示内容包括申请人的家庭人口、家庭成员劳动能力状况、家庭年人均纯收入)。符合规定条件且经公示后群众无异议的,发给并填写(农村低保申请审批表),由评议小组负责人签属意见后,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一起报乡镇政府复审,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将申请和证明材料退还申请人,做好解释工作,公示后群众有异议的,提请乡镇政府复审。

3、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组成由主管领导、民政、财政、统计、工商及各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干部等成员参加的农村低保待遇评审委员会,负责对村委会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评审委员会可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生活水平进行调查评估,符合规定的,由乡镇主管领导在《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上签属审核意见后,连同申请人的有关证明材料报县级民政部门,不符合规定条件的,退回村委会并通过村委会向申请人做好解释工作。

4、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县级民政部门确定每年办理农村低保的日期,在规定期限内,自接到申请人申请之日起,应在20个工作日内(不含2次公示时间)办结审批手续,符合规定条件的及时予以批准,对未被批准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应在《农村低保待遇审批通知单》中说明理由,并通过乡镇政府或委托村委会送达申请。

5、审批后公示与发放:县级民政部门将审批结果,交由乡镇政府或委托村委会,在村委会公示栏再次公示不少于3天(公示内容在评议结果公示内容的基础上,增加批准享受农村低保待遇时间,家庭年领取低保金数额等)。无异议的,县级民政部门发给低保证及低保金领取卡,从批准之日下月起实行按季度银行化发放低保金,有异议的,乡镇政府将情况报告县级民政部门,并对申请人家庭收入情况进行重新审核。县级民政部门根据重新审核情况,再次执行审批程序,必要时,应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情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调查评估或聘请专业调查单位协助进行调查评估。

我国《社会救助体系暂行办法》规定,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可以申请享受低保,以下几种情况都可以申请低保:2、拥有本地农业居民户口的,并且是在当地常住的。3、家庭成员中,具有劳动能力却因为某些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经济来源的。4、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5、光荣复原的军人会回农村,因为自身伤病或者其他原因没有经济来源的,或者生活水平低于正常标准的。6、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7、老人、儿童的赡养人和抚养人本身生活困难的可以申请低保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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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14日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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