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补偿款分配纠纷有诉讼时效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08 09:37:18 441 人看过

一、土地补偿款分配纠纷有诉讼时效吗

土地征收补偿纠纷有诉讼时效。该诉讼时效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当事人应当在诉讼时效范围内提出诉讼请求,超过二十年的土地征收补偿纠纷不予受理。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土地补偿款是夫妻共同财产

土地补偿款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土地是夫妻二人婚后承包的,则土地补偿款是夫妻共同财产,应为夫妻二人共同所有;

2.如果土地是一方婚前承包的,而婚后给予土地补偿款,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动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三、土地征用款是按人口分的吗

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是按照户籍人口数进行分配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六章 起诉和受理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n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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