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概要:
1869年3月20日,在为父母金婚举办的庆祝宴会上,WilliamE。Story,Sr。当众宣布:如果侄子WilliamE。Story,2d。到21岁为止不赌博、不抽烟喝酒,就给他5000美元。侄子对此表示同意,以后就按此条件生活。到了21岁那年(1875年1月31日),侄子就给叔父写信通知叔父自己达到了叔父的条件。叔父收到信后即(于1875年2月6日)回复侄子,其中提到:你可以把这笔钱存起来拿利息。侄子收信后同意按照信中的条件把钱留在叔父手里。后来知道叔父去世(1887年1月29日)为止,叔父没有支付上述5000元。
原告经过两次债权转让,承受了侄子的权利,被告是叔父的遗书执行者。原告要求被告支付5000美元和1875年2月8日以后的利息,遭到拒绝。
判决理由:
按照被告的主张,不喝酒不抽烟,对于作为受允诺人的侄子来说没有任何不利。恰恰相反,倒不如说是得利了。因此,作为允诺人的叔父只要没有任何利益,那就没有对家,那么契约就不是有效的。但是,受允诺人的作为或不作为,如果事实上对受允诺人自身是有利的话,支持允诺人的允诺的对价就没有了的立论,从法律上来看,是毫无根据的。
1875年财政署内室法庭的判决对对价作出了如下定义:法律意义上的有效的对价,是指一方当事人的某些利益,或者是另一方当事人的某些自制、损失或不利。Anson、Parson、Kent、Pollock等权威也承认,法律上的权利的放弃足以成为对价。
那么,就这一点来看一下本案,受允诺人曾经抽烟,偶尔还沉溺于饮酒。在法律上他有抽烟喝酒的权利。在几年中,他放弃了这一权利,是因为叔父在去世之前允诺如果他不抽烟不喝酒将给他5000美元。没有必要考虑停止研究需要多大的努力。只要是相信了叔父的允诺,在一定范围内限制了自己从事正当行为的自由就足够了。现在条件已经满足了。履行这一诺言是否给允诺人带来现实的利益并不重要,法院对此并不探究。
根据1875年叔父的信,如果明确表示了设定信托的话,不能适用诉讼时时效期限法。
在设定信托时,没有必要一定要用信托一词,在普通法上,持有金钱和财产的人,如果得到受益人的同意被承认是信托的话,该承认只要是基于一有效的对价,从这一时刻开始就成了受托人。
-
委托人设立信托的形式要件
374人看过
-
信托财产独立与信托公示的特殊问题
416人看过
-
信托法对信托的设立的规定--2
134人看过
-
信托的设立目的
56人看过
-
怎样设立信托?
455人看过
-
他益信托、自益信托和宣示信托的区别
423人看过
信托设立泛指通过财产所有人的明示行为、法院司法判决或直接依据法律规则而确定信托当事人、信托意图和信托关系具体内容的过程。 信托投资公司接受信托,采取书面的形式。书面形式包括信托合同、遗嘱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书面文件。采用信托合同形式... 更多>
-
如何设立信托?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23设立遗嘱信托,应当遵守继承法关于遗嘱的规定。遗嘱指定的人拒绝或者无能力担任受托人的,由受益人另行选任受托人;受益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依法由其监护人代行选任。遗嘱对选任受托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信托的设立和终止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0信托的设立和终止信托投资公司接受信托,采取书面的形式。书面形式包括信托合同、遗嘱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书面文件。采用信托合同形式设立信托的,信托合同签订时,信托成立。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设立信托的,受托人承诺信托时,信托成立。信托文件应当载明以下事项:(一)信托目的;(二)委托人、受托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三)受益人或者受益人范围;(四)信托财产的范围、种类及状况;(五)受益人取得信托利益的
-
信托机构的组织形式?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31、单一信托机构单一信托机构指专业信徒机构,具有完全独立法人资格,专门办理金融信托业务的经济组织。2、附属于其他机构的信托机构附属于其他机构的信托机构指本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本身虽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但受到另一机构控制的信托机构。
-
设立信托公司时是自己签立的信托合同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14以信托合同形式设立信托时,信托合同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一)信托目的; (二)委托人、受托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三)受益人或者受益人范围; (四)信托财产的范围、种类及状况; (五)信托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六)信托财产管理中风险的揭示和承担; (七)信托财产的管理方式和受托人的经营权限; (八)信托利益的计算,向受益人交付信托利益的形式、方法; (九)信托公司报酬的计算及支付; (十)信托
-
订立合同有哪些特殊的形式台湾在线咨询 2023-05-31订立合同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1.口头形式是指当事人只用口头语言为意思表示订立合同,而不用文字表达协议内容的形式。 2.书面形式,是指以文字表现当事人所订立的合同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