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分割协议约定无效的条款有哪些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6 20:13:05 258 人看过

一、财产分割协议约定无效的条款有哪些呢

财产分割协议约定无效的条款有:

1.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免除

抚育子女是父母的一项天职,不得因任何事由予以免除。在实务中遇到不少要求代为拟订婚内财产协议时要求不愿要孩子,谁要孩子谁承担孩子的一切抚育费用。此类约定的效力,不能说完全无效。但是当承诺全额承担孩子抚育费的一方经济上陷于困顿,无力独自承担孩子的抚育费用时,另一方显然有共同承担的义务。

2.对第三者的债务由一方承担

婚姻生活中形成的债务,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在婚内财产协议中,可以约定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由其本人承担。

3.对夫妻间扶助义务免除

婚内财产协议中,约定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不等于不承担家庭生活开支。对于家庭生活的开支,有些是无法预见的,若协议上没有约定,显然应由双方共同承担。

二、民法典中婚内能否进行财产分割

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进行财产分割,婚内对财产分割的,要签订分割协议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三、财产分割协议能不能撤销呢

财产分割协议一般是不能撤销的,如果是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符合条件的人民法院会予以支持,撤销协议重新分割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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