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组织员是国家工作人员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6 11:31:33 346 人看过

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时以国家工作人员论,包括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管理,社会捐助公益事业款物的管理,国有土地的经营和管理等等,村民组长如果没有从事上述工作,不能被认定为国家工作人员。

一、索贿罪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索贿罪认定的标准如下:

1、索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构成受贿罪;

2、索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情形的,认定为构成受贿罪。

贪污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犯罪对象是公共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3、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二、贪污8000多算贪污罪吗?

如果贪污的钱是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贪污8000也算贪污罪。对犯贪污罪的,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私吞公款多少可以报警

私吞公款多少能报警,需要看单位的性质。如果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可能涉嫌职务侵占罪,本罪6万元达到立案标准。如果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罪论。贪污或者受贿罪数额在三万元,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一)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罪的;(二)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三)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四)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五)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六)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5日 16: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有贪污、受贿行为
    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在工作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行为的,应当区分不同的情况定罪处罚。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的规定,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在从事下列几项公务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适用刑法有关贪污罪、受贿罪的规定定罪处罚:(一)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管理;(二)社会捐助公益事业款物的管理;(三)国有土地的经营和管理;(四)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五)代征、代缴税款;(六)有关计划生育、户籍、征兵工作;(七)协助人民政府从事的其他行政管理工作。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在从事上述公务以外的其他工作时,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行为的,不能构成贪污罪和受贿
    2023-06-11
    158人看过
  • 家庭型非国家工作人员家庭成员受贿,国家工作人员家庭成员的受贿认定
    在司法实践中,对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由其家属单独收受贿赂的情况下,对明知认定,成为当前司法实践的一个难题。根据刑事立法精神和有关司法解释,只要证明国家工作人员明确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家属代收贿赂,无论其是知道受贿具体情况,还是受贿的基本内容,无论其是幕后指挥、在场目睹,还是家属相告,均可认定为明知。最后,如何界定受贿罪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作了专门解释:受贿罪中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权或者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因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包括利用职务上便利的可能性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的现实性两个方面,也就是说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有实施或不实施的潜在可能性和国家工作人员已经实施了职务行为或没有实施本应实施的行为。二者互相联系,在一定的条件下,也是可以转化的。一、哪些行为构成收受贿赂1、索取或收受了贿赂。所谓贿赂,
    2023-03-06
    51人看过
  • 什么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指哪些人
    一、什么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007年11月5日联合公布刑法确定罪名补充规定,补充、修改了刑法罪名。规定包括取消“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罪名,由“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替代等内容。调整后的新罪名于2007年11月6日起施行。《补充规定》称,取消“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罪名,由“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替代。“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替代了“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属妨害对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罪的一种。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构成要件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公司、企业以及非国有事业单位、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管理制度。在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中,公司、企业以及事业单位、其他组织
    2023-02-21
    365人看过
  • 国有单位聘用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吗
    国有单位聘用人员不属于国家公务员,也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国家公务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公务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一部分。国家公务员,是各国负责统筹管理经济社会秩序和国家公共资源,维护国家法律规定贯彻执行的公职人员。在中国,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国家工作人员,是指一切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主要有四大类: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包括在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军事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即“国家公务员”)2、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是指公司财产属于国家所有的公司及国家控股的股份公司。国有企业,是指财产属于国家所有而从事生产性、经营性的企业。国有事业单位,是指国家投资兴办、管理从事科研、教育、文化、体育、卫生、新闻、广播电视、出
    2023-02-09
    368人看过
  • 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合伙受贿是否属于共犯?
    一、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合伙受贿是否属于共犯?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合伙受贿不属于共犯。受贿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受贿罪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及公私财物所有权。《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既遂怎么处罚1、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为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给予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以财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3、单位犯前两款罪的,
    2024-01-16
    454人看过
  • 国家监察委员会的组织结构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国家监察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主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国家监察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主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八条国家监察委员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负责全国监察工作。国家监察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主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副主任、委员由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国家监察委员会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监察委办理的案件期限是多久1、调查留置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设区的市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国家监察委员会备案。留置
    2023-04-17
    362人看过
  • 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待遇得到解决
    近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所称民间非营利组织是指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通知》明确: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其工伤范围、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标准等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参加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所需费用在社会保障缴费中列支。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工伤保险,关系到广大从业人员的切身利益。《通知》的有关规定,使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保险依法得到解决,从而维护了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2023-06-10
    198人看过
  • 加强对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工作的组织领导
    25、高度重视。各地区要充分认识支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把支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党管人才的原则,加强对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工作的政策研究、宏观指导和组织协调,进一步发挥留学人员回国服务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积极作用。在各地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充分发挥政府留学人员回国工作综合管理职能作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指定专门机构,负责本地区的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工作。各有关部门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支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工作。26、加强协调。各地区要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建立留学人员回国创业服务工作协调机制,综合协调当地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工作。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进一步加强对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工作的宏观指导。建立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工作定期交流制度,加大地区、部门、行业间交流合作,盘活留学人员资源,探索建立海内外留学人员组织合作
    2023-02-26
    419人看过
  • 国家公职人员是否可以在社会组织兼职
    不可以,根据我国规定,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不得在社会团体中兼任领导职务。一、公务员直系亲属可以在一个单位吗不可以的。在国家公务员回避制度具体内容中:任职回避。任职回避是一种任用关系的限制,不允许有规定范围内具有亲属关系的人在同一部门或单位任职。国家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隶于同一行政首长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监察、人事、审计、财务工作。二、公务员能入股分红吗1、公务员是不可以投资的,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2、新颁布的廉政准则第一章第二条第五款规定:不准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从这个条款中可以看出,党员干部不管是否获得
    2023-03-21
    203人看过
  • 当前中介组织中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特点及建议
    当前,游离于市场主体与政府机构之间的新兴的、独立的职业群体——中介机构已基本形成,如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地产评估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出现为服务社会,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由于制度规范还不够完善,中介机构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就泸州市检察机关近年来查处的中介机构中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职务犯罪和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发现这类案件主要有以下特点:一、专业性、技术性强,人员的文化程度较高,对所从事的业务比较熟悉,犯罪嫌疑人主体身份难以认定。中介机构人员由于其行业要求,必须经过严格的考试取得资质后才能从业,因此这类人员的文化程度相对较高,他们既熟悉相关的业务知识,又洞悉当前中介服务中存在的弊端和漏洞。如果这类人员违法犯罪,就具有更强的隐蔽性和对抗性。另外,很多中介机构是从行政机关中分离或者事业单位转化而来的,因此有的业务人员工资关系不清,人事关系
    2023-06-09
    248人看过
  • 国家工作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有哪些行为构成
    以下行为构成商业受贿罪:1。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数额较大的。2、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员工在经济交流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以各种名义收取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交流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以各种名义收取回扣和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按照前款的规定进行处罚。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
    2023-08-08
    274人看过
  • 农村基层组织人员私自挪用国家拨款是否构成贪污罪?
    (一)农村基层组织人员私分国家拨款,行为人构成贪污罪。1、主体资格方面,200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对刑法第九十三条规定的“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作了立法解释规定,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属于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2、在客观方面,农村基层组织人员私分国家拨款,是利用其担任村支部书记或村委会成员的职务之便,私分国家专项基金,并且数额较大;3、从危害后果来看,其行为损害了党员干部的职务廉洁性,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二)构成贪污罪的情形有哪些(一)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二)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三)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四)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五)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六)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
    2023-07-16
    84人看过
  • 村主任收受财物转送国家工作人员
    李某系某街道甲村村民委员会主任。2011年3月,甲村进行拆迁,拆迁工作由该街道办副主任徐某负责,李某协助街道办进行拆迁宣传动员工作。在拆迁过程中,一些拆迁户为了在拆迁事情上得到关照,希望李某到街道办打点打点,送给李某财物合计6万元。李某收受后,将这些财物全部送予徐某,徐某对这些拆迁户进行了帮助。李某上述行为如何定性,存在分歧。一、行为人构成何种犯罪本案认为,李某构成受贿罪。李某的行为是间接受贿行为,具体表现为受贿之后再行贿。本案中李某作为村民委员会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属于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在拆迁过程中,拆迁户送给李某6万元钱物,李某收受,其受贿行为已经完成。虽然李某并未直接为拆迁户谋取利益,但是其利用拆迁工作所形成的与徐某工作关系的职务便利找到徐某,并送钱物给徐某,进而让徐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拆迁户谋取利益。
    2023-04-01
    443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一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1989年12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0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杨尚昆1989年12月26日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居民委员会的建设,由城市居民群众依法办理群众自己的事情,促进城市基层社会主义民主和城市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对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居民委员会协助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开展工作。第三条居民委员会的任务:(一)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
    2023-04-24
    308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湖北对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都有哪些组织人员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4-23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 村委会成员是否绝对是国家工作人员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2-02
      这并不是绝对的。 国家工作人员,是指一切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村委会属于农村自治组织,属于政府机关,所以一般情况下,村委会成员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但是也有例外情况。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释义: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下列行政管理工作,属于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 国家工作人员组织领导参加有组织犯罪的应当依法什么处罚
      天津在线咨询 2024-05-09
      国家工作人员组织领导参加有组织犯罪的应当依法从重处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国家工作人员与有组织犯罪有关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权向监察机关、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等部门报案、控告、举报。有关部门接到报案、控告、举报后,应当及时处理。
    • 村委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哪些行政管理工作的人员?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05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规定,村委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下列行政管理工作,属于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一)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管理;(二)社会捐助公益事业款物的管理;(三)国有土地的经营和管理;(四)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五)代征、代缴税款;(六)有关计划生育、户籍、
    • 公司组织员工工作要求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2-11
      公司组织员工学习了两级职代会、政工会精神,**论《反对自由主义》、《为人民服务》,**总**倡导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八荣八耻”和《物业公司劳动纪律规定》等内容,要求每位员工做笔记,写心得,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对照整顿内容,认真查摆在思想、工作和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及形成这些问题的原因和危害,制定整改措施,在分析讨论会上,以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式进行书面发言,做到解剖自己不怕严,听取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