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反诉的条件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9 08:22:16 272 人看过

合同纠纷反诉成立的条件有:

1、被告基于自愿,向本诉原告提起;

2、反诉应当是在同种诉讼程序提出;

3、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4、合同纠纷反诉成立的其他条件。

一、增加诉讼请求最迟时间

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该规定,对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提出的时间均作了限制,即原告只能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否则,法院将不准许原告增加或变更诉求的申请。

二、可以申请部分撤销诉讼请求吗

可以申请部分撤销诉讼请求。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因此,变更诉讼请求必须在举证期限届满前。诉讼请求的放弃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放弃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全部或部分的民事实体权利请求。诉讼,指纠纷当事人通过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另一方当事人解决纠纷的形式,是一种法律行动,分为行政、民事和刑事三类。

三、交通事故诉讼费应该由谁支付

诉讼费的承担如下:

1、原告预付款:民事诉讼中起诉费由原告预付;

2、被告预付款:被告提起反诉变成反诉案件的原告需要预付诉讼费;

3、败诉方承担:诉讼结束时,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

4、胜诉方自愿承担;

5、部分胜诉,部分败诉:法院决定各自承担的诉讼费用金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支付,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由上诉人提前支付。被告提起反诉,需要按照本办法支付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提前支付。同时,诉讼结束时,所涉及的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03: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民事诉讼证据相关文章
  • 反诉条件是什么?——租赁合同纠纷中的法律问题
    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诉讼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租赁合同纠纷中的反诉条件包括:(1)反诉的当事人应当限于本诉的当事人的范围;(2)反诉应当在本诉的诉讼程序进行中提出:(3)反诉与本诉与本诉的诉讼标的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存在关联的;(4)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出,且受诉法院对反诉有管辖权。租赁合同纠纷怎样做可以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1、协商。指纠纷的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达成和解协议,自行解决合同纠纷。2、调解。纠纷的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者的主持下由第三者进行说明劝导,促使他们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解决纠纷。3、仲裁。仲裁,即由第三者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断。4、诉讼。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终形式。所谓诉讼是法院根据当事人的
    2023-07-13
    55人看过
  • 合同起诉法院是哪个,合同纠纷起诉有什么条件?
    一、合同起诉法院是哪个(一)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的为准。(三)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以下合同的具体履行地是:1、买卖合同履行地问题(1)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仅约定了交货地点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2)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2、承揽合同履行地为承揽方所在地;3、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
    2023-03-04
    272人看过
  • 处理反诉合同纠纷的方法
    本诉被告以原告为被告提起诉讼。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诉讼法上称为本诉)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从时间上讲,反诉必须在本诉的法庭辩论终结结束前提出。反诉是一个独立的诉讼,所以也必须满足起诉的基本条件,即:(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具体到反诉里就是:1、反诉只能是本诉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而不能对原告以外其他人。2、反诉只能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起。3、反诉与本诉必须是适用同种诉讼程序。4、反诉不能是其他法院专属管辖。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必须在事实或法律上有牵连。反诉之所以在本诉程序中提起,其目的就在于抵消或吞并本诉原告的诉讼请求,以达到维护其自身利益的目的,所以反诉的请求与本诉的请求相对立。
    2023-07-06
    58人看过
  • 离婚后财产纠纷反诉条件
    1、由本诉的被告向本诉的原告提出,此为主体的特定性。2、须反诉与本诉之间有牵连关系。即反诉与本诉的诉讼标的是同一的或有牵连的,两者源于同一法律关系或相关联的法律关系。提起反诉的目的是在于要抵消或吞并本诉原告的诉讼请求。3、须在本诉进行中提出反诉。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34条的规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4、须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出,且受诉法院对反诉有管辖权。根据牵连管辖,人民法院可能获得原本无管辖权的案件的管辖权,但是,如果当事人之间纠纷存在协议管辖或者专属管辖的情形,本诉法院不得基于牵连管辖取得管辖权,因而也就不能受理反诉。5、须适用同一诉讼程序。如果本诉适用了简易程序,而反诉应当适用普通程序的,则不能提起反诉。离婚后财产纠纷反诉可以吗一般都是不可以。前立法及司法实践认为:离婚之诉是复合之诉,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问题均是附属于离婚之诉的从诉,不能吞并原告提出的离婚之诉,因此被告提
    2023-08-04
    279人看过
  • 借款合同纠纷去哪个法院起诉以及借款合同纠纷的起诉条件
    一、借款合同纠纷去哪个法院起诉?借款合同纠纷去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通过银行转帐方式借款,当事人能够提供银行的转款证明的,该银行所在地可以认定为合同履行地。另,借款合同中贷款方所在地可以视为合同履行地。当事人在借据或借款合同中有协议管辖的约定,且该约定地点属于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不违反级别管辖规定的,该约定有效,确定管辖时从其约定。约定为合同签订地的,该合同中应同时注明合同签订的具体地点,否则视为协议管辖的约定不明确。二、借款合同纠纷的起诉条件借款合同纠纷的起诉条件如下: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必须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三、借款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借款纠纷的诉讼时效即因借款纠纷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023-04-11
    394人看过
  • 合同纠纷案件如何确定管辖权,合同纠纷的起诉条件
    一、合同纠纷案件如何确定管辖权合同纠纷原则上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但双方也可以书面协议选择。确定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权一般根据以下几点内容认定:1.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的为准。2.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3.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当事人对管辖法院有异议的,可以向法院提出管辖异议,法院需要对提交的异议进行审理。二、合同纠纷的起诉条件合同纠纷起诉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条件包括原告与合同纠纷有利害有关系、有明确的被告等。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
    2023-06-24
    248人看过
  • 解除劳动纠纷合同约定条件有哪些
    1、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解除的条件当条件符合时,合同解除。2、工作交接用人部门安排员工依照规定进行工作交接。3、结算薪资和经济补偿在员工办理完毕工作交接时,财务部门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薪资(如果有经济补偿的,应当支付)。4、劳动合同解除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并结清薪资、补偿,劳动合同即时解除。5、出具离职证明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人力资源科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员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法律援助的程序一个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流程包括案件受理、审查、指派、承办、监督等阶段。(1)案件的受理公民获得法律援助的途径主要有两种,一是依法申请;二是由人民法院指定。民事、行政案件的申请,应当向负有赔偿给付义务的义务机关或义务人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申请;刑事案件的申请,应当向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案件,由人民法院所在地或审判地的法律援助机关受理。公
    2023-03-25
    447人看过
  • 离婚纠纷中的反诉条件是什么
    针对这个问题,在这里向大家解释一下。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程序中,被告以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原诉讼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当前我国立法及司法实践均认为:离婚之诉是一种复合之诉,子女抚养、财产分割问题都是附属于离婚之诉的从诉,因此被告提出的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方面的新请求,都不构成反诉。因此离婚纠纷中不存在反诉制度。举个例子:假如原告在诉讼过程中提出撤诉,被告此时提出要求离婚的主张,也不视为反诉,而是会告知被告另案处理。但这并不意味着被告在离婚案件当中不可以提出自己关于离婚事宜的诉求和主张。被告可通过其提交的答辩状等材料当中,提出自己对于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方面的主张,明确自己的请求。而根据最新消息,2018年7月16日正式生效施行的《广东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程序指引》附件《离婚案件诉讼指引》第6条规定,被告有权提起反诉。这意味着未来广东地区法院受理的离婚案件,适用反诉制度,
    2023-06-23
    475人看过
  • 合同纠纷的诉讼输了会怎样,合同纠纷类型有哪些
    一、合同纠纷的诉讼输了会怎样1、合同纠纷如果输了就要按照规定还款。2、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下面《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这就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3、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三条【抵押财产变价后的处理】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二、合同纠纷类型有哪些1.无效合同纠纷是指因合同的无效而引起的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如合同无效后,合同当事人因各自返还因合同而取得的财产发生的纠纷,合同无效责任应由何方承担,承担多少之纠纷等等。2.有效合同纠纷是指在合同生效的前提下,合同当事人因履行合同而
    2023-04-19
    104人看过
  • 符合法定形式的合同纠纷起诉案件有哪些要件
    符合法定形式的合同纠纷起诉案件应该有哪些主要条件:首先当事人起诉除具备实质要件外,还要具备一定的形式要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9条规定,起诉应按法院的要求及格式递交起诉状,而且要根据被告的人数(或单位数)向一审人民法院告诉立案庭或派出法庭提交份数、内容相同的起诉状副本,供被告答辩之用。起诉书应记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及证据来源等。其次当事人起诉原则上应采用书面形式,特殊情况下,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2023-06-09
    377人看过
  • 合同纠纷被告反诉流程
    反诉的程序大致可以分为如下几部分进行:1、反诉提起方式。反诉是民事诉讼所独有的,所以应允许反诉。2、反诉的管辖权。就地域管辖来说,只要反诉请求的标的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其他法院专属管辖(因为专属管辖多是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审理本诉的法院就可受理,反诉成立。3、反诉提起的具体时间。最好是在答辩过程中提出,最迟也应在一审法院庭审辩论结束后提出。因为反诉提出时,庭审辩论尚未结束,原告还有反驳的机会,并可以申请延期审理。物业合同纠纷可提起反诉吗物业合同纠纷可以提起反诉,从时间上讲,反诉必须在本诉的法庭辩论终结结束前提出。反诉是一个独立的诉讼,所以也必须满足起诉的基本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具体到反诉里就是:(1)反诉只能是本诉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而不能
    2023-08-02
    416人看过
  • 医疗事故纠纷反诉的构成条件有什么
    (一)本诉正在进行中,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反诉。(二)反诉不属于其他法院专属管辖,如果反诉属于其他法院专属管辖的,审理本诉的法院因为无权管辖,则反诉不得与本诉合并审理。(三)反诉能够与本诉适用同一程序。(四)反诉请求与本诉请求互不相容或其中一个请求为另一个请求的先决问题。(五)反诉需由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一、反诉特征有哪些?(1)当事人特定性及双重性由于反诉是本诉的被告向本诉的原告提出的独立的反请求,因此反诉的原告即是本诉的被告,反诉的被告即是本诉的原告,即反诉的当事人是特定的,而且反诉的当事人在诉讼中的地位具有双重性。(2)请求具有独立性反诉具备诉成立的要件,是一种独立的诉。反诉虽然是在本诉的诉讼程序中被告向原告提出的反请求,但是它并不因此必然地依赖本诉而存在。被告提出的反诉本身具备着起诉的要件,因此即使本诉撤回,反诉也能够独立存在,也能够作为独立的案件由法院审理裁判。(3)目的具有对抗性
    2023-02-21
    205人看过
  • 赠与合同纠纷反诉特征
    民事诉讼证据
    (1)当事人特定性及双重性由于赠与合同纠纷反诉是本诉的被告向本诉的原告提出的独立的反请求,因此赠与合同纠纷反诉的原告即是本诉的被告,反诉的被告即是本诉的原告,即反诉的当事人是特定的,而且反诉的当事人在诉讼中的地位具有双重性。(2)请求具有独立性赠与合同纠纷反诉具备诉成立的要件,是一种独立的诉。反诉虽然是在本诉的诉讼程序中被告向原告提出的反请求,但是它并不因此必然地依赖本诉而存在。被告提出的反诉本身具备着起诉的要件,因此即使本诉撤回,反诉也能够独立存在,也能够作为独立的案件由法院审理裁判。(3)目的具有对抗性赠与合同纠纷反诉的起诉能使本诉失去意义,吞并或抵消原告的诉讼请求。(4)反诉的时间具有限定性提起赠与合同纠纷反诉有严格的时间限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款之规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大多关于反诉特征的归纳,没能把反诉的特征与反诉的条件区别开来,
    2023-03-28
    247人看过
  • 车损保险合同纠纷交强险纠纷申请仲裁的条件有哪些
    一、车损保险合同纠纷交强险纠纷申请仲裁的条件有哪些?(一)有仲裁协议;(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二、车损保险合同纠纷交强险纠纷的仲裁申请书需载明哪些基本内容?(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三、车损保险合同纠纷交强险纠纷委托律师的费用是多少?车损保险合同纠纷交强险纠纷委托律师的费用主要和以下因素有关:1、耗费的工作时间;2、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3、办理法律事务所需律师人数和承办律师的业务能力;4、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和所在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5、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6、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7、办理案件所需的其他必要成本支出。四、车损保险合同纠纷交强险纠纷的律师委托书怎么写?委托律
    2023-06-17
    115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民事诉讼证据是指民事诉讼中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在民事诉讼中,证据对于案件的胜负至关重要,因此当事人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民事诉讼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等多种类型。这些证据需要真实、客观、合法,才能确保证据... 更多>

    #民事诉讼证据
    相关咨询
    • 赠与合同纠纷反诉有哪些特征赠与合同纠纷反诉构成要件有哪些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2-25
      赠与合同纠纷反诉特征是: (1)当事人特定性及双重性 (2)请求具有独立性 (3)目的具有对抗性 (4)反诉的时间具有限定性 (5)反诉和本诉之间要有联系性 赠与合同纠纷反诉构成要件有: (一)赠与合同纠纷本诉正在进行中,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反诉。 (二)赠与合同纠纷反诉不属于其他法院专属管辖,如果反诉属于其他法院专属管辖的,审理本诉的法院因为无权管辖,则反诉不得与本诉合并审理。 (三)赠与合同纠纷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反诉状是指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28
      反诉状是指在已经开始的诉讼程序中,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反诉状民事案件的被告,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以抵销或吞并对方诉讼请求为目的,向同一人民法院提出与本诉有关的新的诉讼请求时使用的文书。
    • 2022年赠与合同纠纷反诉有哪些特征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25
      赠与合同纠纷中,被告提起反诉,需要在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赠与合同纠纷有以下相关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 合同纠纷可以反诉吗,有哪些相关的规定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9-30
      对于合同纠纷所提起的诉讼,被告人是可以进行反诉的。如果关于合同纠纷的民事诉讼程序已经开始,则本诉的被告可以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向受诉的人民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
    • 诉讼中反诉的作用有哪些,反诉条件有哪些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26
      所谓劳动仲裁诉讼的反诉是指在已经开始的劳动仲裁或诉讼程序中,仲裁被诉人向仲裁申诉人或诉讼被告向本诉原告提出的,目的在于抵销或吞并本诉申诉人仲裁请求或本诉原告诉讼请求的一种独立的反请求。基于反诉的上述特征,法律规定,可以将本诉与反诉合并审理。除此之外,反诉还的其独立性,反诉提出之后,如果本诉撤诉,不影响反诉的继续审理。如果不发生本诉撤诉的情况,应将本诉和反诉合并审理。一、劳动仲裁诉讼中反诉的作用有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