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条款不是“霸王条款”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31 17:22:09 165 人看过

保险公司一般规定第三人责任保险保护第三人的利益。保险赔偿的受益人是第三人,不能自行赔偿。如果司机开车进入他的家庭,保险赔偿金的受益人与司机有关,而不是真正的第三方。此外,在法律上,直系亲属的供述不能作为证据。上海华东政法大学教授:

苏先生的儿子不在第三者的范围内,应该在被保险人的范围内,所以他不能从第三者责任保险中得到赔偿。我不同意原告律师的“霸王条款”。保险公司必须在一定程度上防范道德风险。如果不设置这个条件,整个社会也会有道德风险。另外,单险种的赔偿范围毕竟是有限的,投保人可以通过补充保险或购买多种险种来保障自己。上海某保险公司理赔部负责人:

保险公司制定免责条款是为了防止“道德风险”,即司机可能故意撞上家人骗取赔偿。本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是根据国际通行规则制定并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不是“霸王条款”。实际上,我们公司遇到过许多类似的情况。比如,我曾经接手过一个案件,多辆车的车主在驾驶a车时不幸撞上B车,公司拒绝赔偿,因为两辆车的车主是同一个人,没有第三者。在这种情况下,绝大多数公司认为车主涉嫌骗保。公司很难确定车主是无意还是故意作弊。说实话,即使你上法庭,法庭也很难做出判决。法院对类似案件的判决也不尽相同。

而且保险公司的这些保险条款已经保监会确认,很难一下子全部取消。如果这一条款真的取消,将对我国所有三方保险合同产生影响,甚至直接影响保险业的整体利益。

**外资财产保险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车险部工作人员:

以往部分客户购买车险后故意伤害亲属或碰撞自己车辆骗取保费,故本保险条款的规定主要是为了防止一种“道德风险”。其实,保险公司的这一规定与法律规定并不冲突,因为保险公司同意不理赔的情况实际上是出于对风险的考虑,而不是违反了法律规定的义务。

法院对此类案件的判决将有助于保险公司解决保险程序简化与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告知义务之间的矛盾。令人欣慰的是,今年7月1日交通强制保险实施后,中国保险业协会还公布了商业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配套统一条款,而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最重要的特点之一就是将“第三者”的定义扩展到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和驾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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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06日 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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