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前款落款不一致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14:32:45 56 人看过

1、由于拆迁人(甲公司)在拆迁地,没有房产调换给被拆迁人(乙),拆迁人(甲公司)与拆迁地有房产的所有权人,某房地产开发商(丙公司)签订商品房卖买合同,用于安置被拆迁人(乙)。

2、被拆迁人(乙)先用现金交付了该房的订金,但正式签订合同时拆迁人(甲公司)和房地产开发商(丙公司)没有通知被拆迁人(乙)来在落款签字盖章(甲和丙都有乙的电话),事后甲和丙公司也不给在买受人落款空白处补签乙的名字。

2、该合同首页卖买当事人写明是出卖人是房地产开发商(丙公司),买受人是被拆迁人(乙),但该房卖买合同的结束部分落款买受人没有被拆迁人(乙),该合同落款买受人签章处是拆迁人(甲公司),并且合同的齐缝章也是拆迁人(甲公司)的。

请问甲乙谁应该去收房验房?买受人是甲还是乙?该份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律师:

乙与甲是否有拆迁安置合同?如果有,可在房屋卖买合同的结束部分落款补签乙.乙应该是收房验房的主体(执行人).实际买受人是是乙.该份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07: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文章
  • 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就一定得签商品房买卖合同吗
    不一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全文》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第五条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全文》第六条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第七条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按照所有权调换形式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明确约定拆迁人以位置、用途特定的房屋
    2023-06-13
    114人看过
  • 商品房买卖贷款怎么贷
    办理商品房按揭贷款应该遵守以下的主要流程:一是签订购房合同,二是签订楼宇按揭合同,三是办理抵押登记、保险,具体内容如下:(一)办理按揭贷款申请。购房者在确认自己选择的房产得到银行按揭支持后,应向银行或银行指定的律师事务所了解银行关于购房者获得按揭贷款支持的规定,准备有关法律文件,填报《按揭贷款申请书》。(二)签订购房合同。银行收到购房者递交的按揭申请有关法律文件,经审查确认购房者符合按揭贷款的条件后,发给购房者同意贷款通知或按揭贷款承诺书。购房者即可与发展商或其代理商签订《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三)签订楼宇按揭合同。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并取得交纳房款的凭证后,持银行规定的有关法律文件与发展商和银行签订《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明确按揭贷款数额、年期、利率、还款方式及其他权利义务。(四)办理抵押登记、保险。购房者、发展商和银行持《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及购房合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
    2023-04-01
    115人看过
  • 商品房买卖合同过户未付款解除合同可以吗
    商品房买卖合同过户未付款不一定可以解除合同,在满足以下条件之后,可以解除合同:1、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一、商品房买卖注意事项有哪些?1、注意开发商是否五证齐全商品房销售分为两种:一种是商品房现售,一种是商品房预售。购房者在选购商品房时,一定要选购“五证”齐全的合法商品房项目。五证分别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2023-02-15
    220人看过
  • 商品房买卖合同(204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
    目录第1部分合同背景第2部分广告与样品第3部分房屋质量第4部分户型空间第5部分房屋面积第6部分建筑设备第7部分电气部分第8部分供暖与燃气第9部分装修标准第10部分室内环境第11部分室外环境与绿化第12部分社区及设施第13部分价格付款第14部分房屋交付第15部分初步验收与保修第16部分所有权证第17部分前期物业管理第18部分业主委员会第19部分消费者权利保护第20部分抵押担保第21部分合同变更第22部分合同终止与解除第23部分退房程序第24部分违约责任第25部分买受人损失第26部分争议与其他第27部分合同附件
    2023-06-10
    301人看过
  • 商品房按揭贷款合同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否可以解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2023-06-10
    224人看过
  • 签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就要还贷款了吗
    签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了贷款的情况下是需要按照规定按时去还贷款的。一、房屋买卖交易流程1、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2、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3、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4、立契;5、缴纳税费;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7、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房屋买卖交易全部履行完毕。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二、房屋买卖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1、合同要正规首先,大家要签订的买卖合同需要是正规合同,大家可以到当地的房地产交易管理网上下载二手房买卖的合同范
    2023-02-19
    430人看过
  • 商品房买卖付款的规定
    商品房销售中的付款方式包括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和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付款。选择一次性付款可能会得到开发商一定幅度的折扣,但购房者必须以足够的资金做后盾,且这种付款方式风险比较大。分期付款对购房者比较有利,尤其对于期房项目,购房者可以按工程形象进度分几次向开发商支付房款,直至商品房验收合格后再支付尾款,这样对买卖双方都比较公平。其他方式主要是指买卖双方协商的结果,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买卖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任何付款方式及期限都是允许的。本款在购房实践中主要涉及银行贷款的问题。一般情况下,贷款买房必须先支付不低于购房款30%的首付款,其余部分由购房者按月向银行偿还。以按揭方式购房,除负担银行的利息外,还需支付银行的律师费、保险费等费用,虽然有些费用由购房者来负担是不合理的。需要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购房者一般对出现银行拒绝贷款的情况下购房合同是否有效及首付款如何处理的问题没有作出约定,如果将来
    2023-05-01
    460人看过
  • 交付房款并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按揭贷款手续。
    依照签订的《商品房预定协议书》约定的时间内,您需要携带以下资料前往楼盘销售服务中心办理房款交付手续,并产权人本人签署买卖合同,依约定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手续。1、身份证原件;2、《商品房预定协议书》原件;3、定金发票原件。4、按揭贷款所需资料。备注:付款方式可采用现金、刷卡等方式,具体内容请参阅签署预定书时所附的《交款须知》。目前有中国银行(每周二、四),农业银行(每周三),兴业银行(每周五)进行按揭贷款现场办公。银行办公时间遇节假日等特殊时间会有所调整。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交付地点如何选根据法律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二)标的物不需要运输,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出卖人应当在该地点交付标的物;不知道标
    2023-08-04
    63人看过
  • 退款制度下的商品房买卖
    第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第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第三、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第四、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第五、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第六、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无效情形1、出卖人主体不当导致的合同无效。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出卖人不具备开发主体资格;二是,出卖人没有销售资格。前一种情况主要表现为出卖人没有开发经营房地产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换句话说就是没有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经营范围;后者主要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针对到特定的楼盘,没有相应的销售资格。如:开发企业在没有达到法定的售房条件下,为解决资金问题,私下销售房屋等等。2、买受人主体不当导
    2023-07-03
    351人看过
  • 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贷款合同如何处理?
    实践中,买房人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常常会因某些原因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第九条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当然,可能导致合同无效、被撤销、解除的原因远多于上述列举的情形。那么,在购房合同因故不能成立或不能履行的情况下,买房人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
    2023-06-10
    484人看过
  •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后,担保贷款合同能否解除
    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以担保贷款为付款方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一方请求确认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或者撤销、解除合同的,如果担保权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提出诉讼请求,应当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合并审理;未提出诉讼请求的,仅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担保权人就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另行起诉的,可以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合并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贷款和购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返还担保权人和买受人。律师补充:在商品房按揭贷款商业模式中,购房者与开发商形成房屋买卖合同关系,购房者与银行形成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关系。人民法院审理该类案件时,必须充分考虑各合同之间的密切联系和各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平衡问题,避免因强调单个合同的相
    2023-05-06
    83人看过
  •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期房退房条款的解除方法
    本文介绍了购房者提出退房理由的几种改写方式,包括房屋面积不符、交付时间不符、规划设计变更、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未能按期办理房产证、银行贷款未获批准、房屋空气质量不达标以及开发商是否有销售资格等问题。这些改写方式保留了原句的主要意思,但用词和表达方式略有不同。以下为几种改写方式:1.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的面积不符,这是购房者提出退房理由之一。2.根据合同规定的交付时间,购房者认为房屋交付的时间与实际交付时间不符,因此提出了退房申请。3.购房者认为,开发商在房屋规划设计方面进行了擅自变更,因此不符合合同约定,这是他/她提出退房理由的原因之一。4.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这是购房者提出退房理由的另一个方面。5.由于购房者未能按期办理房产证,因此他/她认为这是提出退房理由的原因之一。6.购房者声称,购房者银行贷款未获批准,这也是他/她提出退房理由的原因之一。7.购房者指出,房屋空气质量不达标,这是他
    2023-09-11
    241人看过
  • 车位买卖合同怎么是商品房买卖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该司法解释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房物是否包括车位车库不明确,未明确是否将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买受人之间的车位车库买卖合同纠纷纳入调整范围。车位车库是商品房的附属建筑物,开发商与买受人签订转移所有权的车位车库买卖合同,原则上应受《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调整。但是,具有人防性质的地下车位不属于商品房性质,开发商对人防车位的售卖以及以此产生的纠纷不属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的调整范围。一、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需要具备哪些条件1、合同当事人必须符合主体资格。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具备能够以自身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并且承担义务的资格。2、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表意真实。依照现行法
    2023-06-21
    249人看过
  • 贷款合同未能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如何处理?买卖合同解除后,贷款合同如何处理?
    摘自甄灵宇律师著《房屋买卖法律自助手册》(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年5月第1版孙洪林主编)律师提示:根据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可要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后,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贷款和购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返还担保权人和买受人。
    2023-06-10
    158人看过
换一批
#商品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购房者购买商品房时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的合同,用于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通常包括房屋的位置、面积、价格、交付时间、违约责任等条款。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双方需要认真阅读合同条款,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确保合同内容真... 更多>

    • 商品房商品房买卖合同买卖合同解除流程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6-07
      1、消费者首先与开发商签订一个补充协议,这是一个附条件的关于解除买卖合同的补充协议。 2、消费者再与银行签订一个补充协议,也是一个附条件的解除借款合同的补充协议。 3、开发商归还银行借款,消费者与银行签订的协议中确定的条件出现,消费者与银行的借款合同解除。 4、开发商归还消费者的首付款,并协助办理消费者退房的各种相关手续。
    • 购买商品房如何分期付款,怎样买卖签订合同,怎样买卖商品房的合同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22
      购买商品房如何分期付款,怎样买卖签订合同,一、购买商品房如何分期付款分期付款:如房屋目前尚不能交付使用,而买受人一次将全部房款交付给出卖人显然存有巨大风险,为此双方商定可以分期付款,付款方式如下: (1)第一次付款:相当于总房价的20%,由买受人自行于签订合同时支付; (2)第二次付款:相当于总房价的20%,由买受人通过贷款银行于房屋主体竣工后支付。 (3)第三次付款:相当于总房价的20%,由买受
    • 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中的哪些条款不能签订?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0
      t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中的哪些条款不能签订tt[分析说明]t商品房买卖一般使用各省市建设厅制订的标准房屋预售或者买卖合同,该合同一般条款t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清晰,但该合同范本只是指导作用,并不具有强制力,因此也有可能部t分开发商会对其中的某些条款进行修改或者另行起草合同文本,在签订时要引起足够的注t意,必要时可以自已打印标准合同出来对照。下列条款要进行有针对性的检查:t1、强迫性的合同条款:如不让购
    • 商品房买卖合同续订后要不要退还购房款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2-25
      由于开发商的保证责任已终止,如碰到信誉不佳的开发商,购房者一旦不能及时拿到退房款,势必影响购房者提前归还按揭贷款,增加购房者的经济损失。因此,因开发商违约导致购房合同解除的,并不必然导致按揭贷款合同的解除,购房者一定要及时与银行协商解除按揭贷款合同的办法。
    • 商品房与买房合同约定的买卖面积不一致该如何处理?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4-10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