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多层次的农民工权益保护机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10:56:25 313 人看过

农民工权益保护问题不仅涉及政府、社会、企业,农民工自身素质的状况也是实现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方面。本课题组认为当前将农民工权益保护落到实处要解决的第一层次的问题是确保其平等就业,获得报酬的权利,这是农民工的生存之本;社会保障权利的实现是要解决的第二层次的问题,其中工伤保险权利的保障又为重中之重;农民工的其他权利是要解决的第三层次的问题,在重点做好第一、第二层次问题保障的同时要兼顾第三层次问题的解决。

农民工权益受损的表现

劳动和休息及其他相关权利方面在现实生活中对农民工劳动权利的侵犯主要表现为劳动权利方面的就业歧视,劳动岗位极不稳定,报酬难以保证,工资水平低,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得不到保障等。从休息权利方面看,一些用工单位正是利用农民工打工赚钱的心理,在用工的过程中有时肆意延长工时、剥夺农民工休假的权利,却不支付或少支付额外工资。

社会权利方面农民工不是城市平等一员的偏见具有广泛的社会基础,农民工场被视为下等人,甚至盲流,往往成为城市卫生清理和秩序整顿中被治理的重点。另外,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农民与养老保险、退休金、公费医疗等毫无关系。

自身及子女的受教育权利方面其一是农村教育经费投入的严重不足。其二是村对教育的功能的认识的偏差。在农村对教育功能的认识带有明显的功利性。其三是农村的经济落后是教育水平低下的重要原因。从农民工子女的受教育权利看,在现实生活中,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权利也常受到侵害。

民主政治权利方面一方面农民工并没有被纳入城市(镇)民主建设的体系中,因此在城市(镇)中也就无法实现自己的民主政治权利;另一方面,一些农民工,特别是那些常年在外的农民,他们与家乡的联系随着外出时间的延长和社会经济地位的提升而日益疏远。因此,在农民工的民主政治权利行使就处于两不管的状态。

建立多层次、切实可行、循序渐近的农民工权益保护机制及对策、建议分析

社会发展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这些因素作用的改变也不会同时发生质变,因此农民工权益保护也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基于此认识,我们设计了多层次、切实可行的农民工权益保护模型。

该模型有如下基本内容:第一,农民工权益的基本内容包括平等就业,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社会保障权利、其他权利,如民主政治权利、自身及子女受教育的权利等。第二,农民工权益的三大基本内容有层次高低、轻重缓急之分,呈金字塔型。处于金字塔塔底的是第一层次的问题,在目前情况下,在保护农民工权益方面最需要落到实处的是平等就业,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第二要解决的就是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权利。第三要解决的是农民工的其他权利,如民主政治权利、自身及子女受教育的权利等。第三,农民工权益保护不可能一蹴而就,是一个循序渐近的过程。

对模型的具体阐述如下:平等就业,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是落实农民工权益保护最需解决的第一层次问题。2004年,是农民工权益保护取得重大进展的一年。但是在实际的生活中,农民工这一权利的保护仍未得到彻底有效解决,特别是在建筑领域,新的拖欠还时有发生。

社会保障权利,是落实农民工权益保护需解决的第二层次问题。以中央精神为指导,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先后颁布了相应的社会保障方面的条例、办法,但是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的仍然是少数,大多数打工者仍然游离于社会保险的安全网之外。

关注农民工的其他权益,是落实农民工权益保护需解决的第三层次问题。除了前面提到的平等就业,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社会权利之外,农民工还有其他的权利,如民主政治权利,继续受教育的权利,子女的教育权利等,这些权利是落实农民工权益保护需解决的第三层次的问题。处于第三层次,并不是说不重要,而是在现阶段不是优先要解决的问题,但是在解决第一、第二层次的问题时需要兼顾的问题,

农民工权益保护机制的政策、立法建议

打破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管理体制,创新城乡统筹,综合协调的新体制党和国家应在指导思想上,如实地把农民工看成是国家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推动力量,是生力军。在安排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时,应是一视同仁,公平对待,一并安排,给予管理,给予组织的关怀,制度的保护。

积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构建适合时代发展的新的户籍管理制度进一步改革城乡分割的户籍管理制度,统一实行以居住地登记制度和身份证管理制度替代户籍制度,不能再用一纸户口把农民和市民分成两个不平等的阶层,把农民排斥在城市化进程之外。

加快建立多层的,关注农民工社会权益保障的社会保障体系较为现实可行的办法是将一元化的制度安排作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长期发展目标,将多层次制度安排作为必要的过渡。当前应该根据农民的需求与目前的条件,加快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

加快立、改法的进程,使农民工权益保护有专法可依呼吁尽早制定一部《农民工权利保护法》,使农民工在劳动保障、社会保险、子女上学、工资、休假等方面,享受到与城市居民平等的待遇,以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另外,还应加快修改《劳动法》的进程。

健全法律救济、社会救济的措施和途径具体措施如下:法律救济方面:

1、认真落实我国相关法律中对农民工权益保护的规定。

2、在涉及农民工权益的具体司法实践中,在法律规定的限度内向农民工一方实行司法倾斜,对侵害农民工权益者实施更严厉的惩处,对施害者起到警示惩戒作用。

3、简化解决纠纷的法律程序,为农民工提供一条维权的便捷通道。

4、建立专门的维护农民工权益的无偿法律救助机构,鼓励法律志愿者积极参与,解决农民工的疑难问题,帮助农民工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进行诉讼,以维护农民工的各项合法权益。

社会救济方面:

1、重视发挥新闻舆论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方面的导向和监督作用,更好地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2、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会、妇联、教育、工商等部门的积极参与,开辟多种农民工维权渠道。

3、开辟维权热线,使农民工的权利及时得到维护。

4、建立维权监督、举报制度,使农民工权益受损的情况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

加强对农民工的培训,提高农民工的素质流出地的责任:

1、加大农村教育经费投入,提高农村劳动力的整体素质。

2、改变农村教育模式,培养适合农村及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

3、加大对农村转移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

4、加强对农村转移劳动力法律知识的培训。

流入地主要应从以下方面努力:一是加大对农民工岗前或其他职业技能的培训。二是为农民工接受继续教育提供便利。三是为农民工子女接受教育创造条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28日 23: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农民工相关文章
  • 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必要性
    1、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水平和职工实际医疗消费需求之间存在差距,特别是对超过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即“封顶线”)以上的医疗费用,需要通过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解决这一问题。2、目前,我国不同地区之间、行业之间、企业之间的医疗消费水平的差异很大。由于基本1、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水平和职工实际医疗消费需求之间存在差距,特别是对超过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即“封顶线”)以上的医疗费用,需要通过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解决这一问题。2、目前,我国不同地区之间、行业之间、企业之间的医疗消费水平的差异很大。由于基本医疗保险是“低水平”起步,因此对于原来医疗消费水平比较高的地区、行业或企业,需要通过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来解决高于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部分的医疗费用,以保证新旧制度的衔接和改革的平稳实施。3、基本医疗保险只覆盖了城镇职工,还有部分城镇人口未被覆盖,而未被覆盖人口中的一部分是属于应受社会保护的人口或
    2023-04-22
    150人看过
  • 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的可行性
    一是,基本医疗保险只能解决城镇职工的基本医疗问题,由于人们的收入水平和医疗需求存在差异,基本医疗保险之外的其他保障方式有充足的发展空间;二是,在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方面,各地已经进行了一些探索,积累了一些经验。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符合市场经济一是,基本医疗保险只能解决城镇职工的基本医疗问题,由于人们的收入水平和医疗需求存在差异,基本医疗保险之外的其他保障方式有充足的发展空间;二是,在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方面,各地已经进行了一些探索,积累了一些经验。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在国家、单位和个人三者能够承受的范围内,利用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全社会的资源,使各个层次的医疗保险有稳定的资金供给,为人们提供各种不同的医疗保障,从而满足人们不同层次的医疗需求。
    2023-04-22
    111人看过
  • 农民工权益保护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1、劳动关系不规范。部分用人单位没有按《劳动法》要求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合同到期后没有及时续签。部分已签订的劳动合同也存在着许多“不平等”和“不合理”的内容和条款。如一些从事建筑、采矿等危险行业的用工单位私下与农民工签订“事故责任自负”的“生死合同”。2、部分农民工劳动权利受到侵害。主要表现在:一是加班不给或少给加班工资。多数农民工劳动时间长、强度大、待遇低。一些私营企业,每天工作时间在10个小时以上,有的高达18个小时,超时工作现象严重。二是拖欠甚至拒绝给付工资和其它福利待遇。在农民工合法权益保护方面存在不少问题:如非法使用童工,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拖欠工资,收取抵押金,强迫劳动等行为。3、社会保障权利缺失。目前大部分用人单位还没有为农民工进行社会保险登记,不给农民工买社会保险,农民工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的情况下获得社会保障的权利没有保证。一、如何利用《劳动合同法》为农民工维
    2023-03-22
    387人看过
  • 新农保应建立增长机制
    武汉市人大农村委员会近日向该市常委会会议提交了对该市163名不同类型的农村年满60周岁的老人养老现状的情况调查报告该调查发现,该市新农合和新农保虽然覆盖率达到了近七成,但农村养老依然存在养老标准低、看病贵看病难、老人孤居情况普遍等难题。据了解,此次调查历时2个月,共走访了武汉市7个区36个乡镇71个村163名年满60周岁的老人,其中70岁以下的老人占47.9%,70-79岁的老人占46%;患有高血压、糖尿病、中风、癌症、哮喘等重症疾病102人,占62.6%,具有简单劳动能力的老人有52人,约占31.9%。八成农村养老自费或子女供养根据武汉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试点办法的规定,参保老人每月可领取100元的生活补贴费用,约占农村老人月均基本生活支出的20%,但这一标准仅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标准的10%左右。除鳏寡孤独病等老人另外可以得到民政的生活救助外,维持老人基本生活支出的80%仍需依靠自己的劳动
    2023-04-23
    247人看过
  • 小股东权益的法律保护机制
    1、危害行为的停止请求权;2、反对股东的股份收买请求权制度;3、对有瑕疵股东会决议的诉讼制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会议决议、财务报告等相关内容。拒绝提供的,可以请求法院要求公司进行提供。一、公司法如何保护小股东的合法权利小股东要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应当对公司的情况有充分的了解。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二、小股东保护自己的利益要怎样做小股东保护自己的利益的方法如下:1、小股东
    2023-03-24
    402人看过
  • 解决和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措施和建议
    (一)抓重点,认真解决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1、要加大劳动监察力度,依法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依法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使用农民工的企业要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要加大对企业使用农民工的监察力度,对违反国家规定,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行为,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或情节严重的要依法查处。2、要解决最低工资制问题。制定农民工最低工资制,并与城市居民的最低工资标准结合起来,体现建立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的原则。三是要探索适合农民工实际的社会保障制度。要研究制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办法,确保他们因工伤亡后及时得到救治和补偿。四是要建立农民工与城市居民同享公共管理服务的机制。取消对农民工的不合理收费,尽快解决农民工子女就学问题。改善农民工生产生活条件,适度满足和保证农民工的基本精神文化需求。(二)加强劳动安全监管,大力改善农民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1、加强
    2023-03-30
    401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农民工
    词条

    农民工是指在本地乡镇企业或者进入城镇务工的农业户口人员,农民工是我国特有的城乡二元体制的产物,是我国在特殊的历史时期出现的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 农民工有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 更多>

    #农民工
    相关咨询
    • 如何建立基层湿地保护专家咨询机制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30
      本市建立湿地保护专家咨询机制。市园林绿化行政部门应当组织设立湿地保护专家委员会,对湿地保护发展规划的编制、湿地名录的拟定、湿地保护范围的划定、湿地保护方案的制定、湿地资源的评估,以及在湿地保护范围内开展建设和利用等活动提供技术咨询意见。湿地保护专家委员会成员由湿地、水资源、野生动植物、生态环境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 农民工劳动权益保护的意义有哪些?农民工劳动权益保护的意义有哪些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06
      我们知道现在农民工劳动权益一直是我们关注的焦点,那么,农民工劳动权益保护的意义有哪些? 农民工进城以自己的劳动谋求生活的同时,也为工业和城市的发展、为城镇的建设、繁荣发挥了不可忽视的作用。它的出现为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做出了不可替代的历史贡献,推动了中国城市扩容与小城镇的建设,为中国市场化的进程起到了独特的作用;而对于农村来说农民工进城解决了农村剩余劳动力难题,为“三农”问题困境踏出一条坦途。 我们
    • 保护小股东权益的法律机制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1-14
      导读:保护小股东权益的法律机制导读:小股东在公司的股份占极少数部分,话语权比较低,股东权益极易受到损害。为了保护小股东的权益,法律规定了许多具体的救助机制。主要从股东会议、股份转让、规定诉讼等几个方面做出了 保护小股东权益的法律机制导读:小股东在公司的股份占极少数部分,话语权比较低,股东权益极易受到损害。为了保护小股东的权益,法律规定了许多具体的救助机制。主要从股东会议、股份转让、规定诉讼等几个方
    • 农民工劳动权益保护的基本义务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2-23
      保护农民工劳动权益的意义如下:农民工不仅以自己的劳动谋求生活,而且在工业和城市的发展、城市的建设和繁荣中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农民工的出现为中国经济改革发展做出了不可替代的历史贡献,促进了中国城市扩张和小城镇建设,在中国市场化进程中发挥了独特的作用;农村农民工解决了农村剩余劳动力问题,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迈出了平坦的道路。因此,我们必须面对农民工,深入了解他们对经济和社会的巨大贡献。中国有大量的
    • 农民工劳动权益保护的意义有哪些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23
      我们知道现在农民工劳动权益一直是我们关注的焦点,那么,农民工劳动权益保护的意义有哪些农民工进城以自己的劳动谋求生活的同时,也为工业和城市的发展、为城镇的建设、繁荣发挥了不可忽视的作用。它的出现为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做出了不可替代的历史贡献,推动了中国城市扩容与小城镇的建设,为中国市场化的进程起到了独特的作用;而对于农村来说农民工进城解决了农村剩余劳动力难题,为“三农”问题困境踏出一条坦途。我们必须正